[申诉] 不服biker版Derek324kimo水桶判决(信件)

楼主: sp2530 (奔风天涯)   2017-05-29 10:26:01
※ [本文转录自 sp2530 信箱]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标题: Re: 水桶标准
时间: Mon May 29 08:33:48 2017
※ 引述《sp2530 (奔风天涯)》之铭言:
: 版主请教一下
: 水桶内容不用审酌前后文的内容吗?
: 如果你有看你应该很明显可以发现我上面一大段是在举例
: 举完之后说,“这就是你的逻辑对吧,你能接受?”
: 这样子有触犯版规?
: 还是执法标准是,我不管你的前后文语气语意是什么,只要用字遣词不当就可以桶?
挑衅成立的重点在于对于他人ID的指名道姓,
就算你强调那是‘举例’,
我也认为那是不恰当的方式、或是对他人有造成可能性的损伤,
换句话说,
没有针对ID指名道姓的话、是不会触犯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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