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本板文章范畴

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3-10-16 10:50:05
※ [本文转录自 CCRomance 看板 #1FHc-h5f ]
作者: missface ( 繁华落尽 ) 站内: CCRomance
标题: [公告] 本板文章范畴
时间: Fri Feb 24 00:56:09 2012
致看板众使用者:
于发、推文前,请详阅本板板规及成立宗旨。
自本板成立以来,一直是各种不同国籍的恋情皆可发表,
板上正在或曾有亚洲国家恋情者从来不在少数。
不论你是如何得知,或抱持何种心情及看法进入本板,
在此必须声明,板主群了解之前曾因单一使用者的不当言论导致其他使用者不满。
然而,
该种所谓仅认定欧美而不认定东南亚之言论,乃属该使用者之不当个人看法,
更甚者,该使用者除于推文发表此类见解外,未曾于本板发表任何自介或文章过。
在此不推测该使用者是反串或实质观念偏差,然而该言论明显已被滥用,
而带来其他使用者对本板的曲解及误会。此点对于看板维护已有有损秩序之虞。
板主群在此呼吁:请勿以单一使用者言论来推及为本板所有使用者的见解,此甚为偏颇。
亚洲国家恋情文章在本板从未被列为不可发表或不属本板范畴,敬请谅查。
(前板主于日前动荡期间或有不慎之过当处份,该类处份已有组务或群组务审查,
 请勿与本板一贯宗旨混淆。)
自此文发表之后,若再有发文或推文声称或假设本板只接受特定国家恋情之文章者,
将依板规之挑衅论处,一律以水桶处份。(不溯及既往)
请各位使用者彼此尊重,同时自重。
附注:
既业已公告,就请大家对自己的言语多加谨慎。
如果都说了这右脚是重阳,仍硬要说这写的是反复;然后等收到判决,
才来抗议公堂之上假设一下有何不可、或这是天地会还整人会,很抱歉,是不允许滴。
如果一直想拿明朝的剑来斩清朝的官,再来说只是看现场太紧张想缓和缓和气氛的话,
对不起,那也只好请你把剑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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