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CCRomance / rocfrank 判决

楼主: cleanwind (C.Y.)   2013-10-15 18:23:46
在写判决之前,有几点需要板主释疑,有几点则需要公开说明。
使用者 hateOnas 于他公开板发表对板主 rocfrank 所管辖看板之想法,
板主 rocfrank 于他公开板对使用者 hateOnas 进行陈述,
如上之行为皆不影响本次判决之进行;
然而双方之言行是否适当,是否合于使用者众对板主之期待,
亦不妄加猜测或评论,唯希望双方能就发生于本组内之客观事实进行上诉。
本次判决会分为两部分说明,其一是板主群的多次判决的部分,
其二则是针对使用者 hateOnas 之惩处是否适当。
因此如下几点需要请板主至板上回复。
1.板主 rocfrank 于 #1IJKVg-Y (L_PTTAvenue) 说明:
→ rocfrank:我一直都是用同一个理由判决的 Kay731板主以和为贵而改判 10/02 02:57
→ rocfrank:道歉 都不能让她满意 与其如此 不如回归本人审理 一切交 10/02 02:58
→ rocfrank:给组务公正的裁决吧! 10/02 02:59
又于 #1IINX2Kd (L_PTTAvenue) 说明:
“改判案是由本人委托 Kay731 代发 ...”
因此请板主对此点提出解释,中间两次更改之判决,
究竟是板主 Kay731 之意见,或是板主 rocfrank 之意见?
2.承上,若改判皆为板主 rocfrank 之意见,
则请板主 rocfrank 说明改判三次之理由;
若改判为板主 Kay731 之意见,则请板主 Kay731 说明改判之理由,
并请两位板主说明最终判决(水桶六个月)之考量。
3.经查 CCRomance板规常有修正,目前板规三-1为,
1. 故意以板主言论做剪辑编排来断章取义达误导视听者、或公干本板全体板友
之发文。
当时判处水桶六个月之板规为,
1. 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达误导视听、或公干本板全体板友或板名之发文。
以上违者删文或劣退,并判处水桶三个月~六个月,累犯加倍水桶。
两位板主上任后因认定过去惩处并无道理,而积极解除水桶,
因此若以同样标准,板规三-1经修正后,请说明该行为是否仍需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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