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婚姻版主marra,未经同意公告站内信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20-03-08 21:51:47
依据#1SPjZRS5 (L_LifePlan)
(四) 检举相关
1. 本组仅受理板主之行为检举,
如板主违反群组规或本组组规、
板主违反本站有关板主权利义务及板务管理之各项规定或有其他不当行为。
检举需检附以下文件:
一、证明文章或相关证据。
二、引用站规、群组规、本组组规或该管板规。
    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2. 若板主有具体违反站规、群组规、本组组规之行为,得不经沟通程序进行检举。
其他检举案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
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检举者,检举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过72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检举。
板主未回应达72小时即上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检举案不予受理。
3. 检举案相关附件,请于转录至组务板后,以大T更改文章标题,格式如下,
   [检举]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违反站规
[附01]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违反站规
[附02]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违反站规
01为原文或相关证据,之后为沟通文件或引用之规定。
(五) 文件相关
1. 检附文件需由当事者或板主转录至本组做为判决依据(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文件。
2. 若经小组长查阅,有伪造证据者,驳回申诉/检举案并处以退文和禁言90日。
相关证据应为文章或信件证据,而非系统纪录,
故请于三日内将相关证据以转录方式转录至组务板,逾期不予受理,
若仍欲检举请依规定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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