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P55555未依判决及板规执行板务

楼主: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01-11 11:09:07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引述《MJdavid (我刚出社会)》之铭言:
: : 申诉人:MJdavid
: : 被申诉人:P55555
: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L_LifePlan
: : 判决内容:
: 1.申诉者MJdavid来信向本人沟通
: 其信件内容附上组务判决内容和仅简单“请公告执行第二案结果”十个字
: 因此沟通信件内容,题意不清,让本人摸不著头绪,该申诉者欲意何为?
“请公告执行第二案结果”是因为“公告执行第二案结果与判决不符”
申诉人信件中所附资讯 #1IpcQeJx (L_LifePlan) [ptt.cc] [证据] 証据癸巳01-04:
已明列且将重点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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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一、板主胜诉,但须另外修订板规说明板主之裁量范围
  二、板主败诉,应循目前板规进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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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循目前板规进行作为
该篇判决文章时间为Mon Dec 30 23:17:02 2013
很明显的 水桶十四天不符目前板规
若不明白 为何不来信询问或说明?
: 2.另外,本人已经按照组务判决,依照板规将lover5566水桶并公告
: 因此,本人认为业已按照组务判决执行板务,加上申诉者来信内容毫无重点亦无内容
: 难以判断申诉者的沟通用意是什么!!无申诉之重点,本人便不多做理会
前已述明:
“请公告执行第二案结果”是因为“公告执行第二案结果与判决不符”
申诉人为前任国考板板主时知 国考板使用者来自各阶层
对使用者来信内容不甚了解 必回信探寻其本意
被申诉人未能理解 却又不来回信询问 便自行不多做理会
原因自由造成拖过72小时沟通期限 故申诉人申诉之
: 3.经申诉者置组务申诉,本人发现水桶的日数算错,旧有板规为30日
: 目前已经修正,目前已修改水桶30日
被申诉人已自承疏失
且 如果当时被申诉人回信询问 申诉人必会回复本案申诉理由之详细内容
: 4.建议申诉者,在申诉沟通信内多作叙述
: 明白写出诉求,不应为了完成申诉程序,在沟通信中以简单十个字沟通
: 而且十个字内,毫无重点亦无点出本人“水桶期间算错了”
: 未在沟通信件内详细说,事后才来组务争论,造成组务之困扰亦造成板务之困扰
国考板未有如组务板详尽之申诉、检举规定
所以当板主的人要辛苦一点 让使用者便利一点
而不是当板主的人便利一点 让使用者辛苦一点
申诉人为国考板板主时 遇信件内容简单之检举信时
会重新审视检举信所指文章、推文 将相关规定流程重跑一遍
有问题立刻处理 若觉没问题会回信给检举者说明 或询进一步问检举者
被申诉人未再来信做询问 明显过于便宜行事 原因自由造成自己放弃沟通机会
: 以上
被申诉人已自承执行疏失 希望日后多多与使用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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