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PublicServan板主Reewalker违反组规

楼主: 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2017-09-24 22:50:13
※ 引述《GuessTH (ˋ(′~‵")ˊ)》之铭言:
: 检举人:GuessTH
: 被检举人:Reewalker
: 看板板名:PublicServan
: 检举类别:2.组务检举(检举使用者、板主违反组规)-组务主动查察
: 检举诉求:1.恢复该篇版务公告
: 2.依小组规惩处
: 检举内容:1.查PublicServan版主Reewalker未经正当程序私自删除前任板主
: 处分公告版务文,该文删除后已由系统更新。
: 详https://imgur.com/a/P4TS2、#1PHAzjuL (PublicServan)
: 2.该处分文亦经当事人申诉小组后由小组判决。
: 详#1PIJVseA (L_LifeJob)、#1PKVFi2Z (L_LifeJob)
: 3.现任版主若要新增平反条款应视同以正当程序上诉小组而非私自
: 删除版务文且不可判决上任前之判决。
: 4.现Reewalker版主私自删除该篇经小组判决之处分文并为其改判,
: 是否应视同小组规十一之3条不依小组判决执行。
: 5.Reewalker版主与处分当事人有一定程度之关系,
: 详#1NuUlxnG (ID_Multi),版主公正性已遭受质疑。
至少要爬文吧
你说的这些理由前面都说过了
只好复制贴上
一.冤狱平反是为了所有版友
其实现在有人寄信来平反也会受理
冤狱平反制度订入版规后
包括我之后的版主都可以检视我的判决
没有一个版主是完美
二.合法性
1.PTT实务已有先例#1PMwJzla (Gossiping)
2.系争判决系已执行完毕之判决无不依规执行问题
3.小组仅维持原判未做更改,本质上仍是看板判决
4.此非加重处罚,并为有益版友事项,本来就可依版规二,(三)不经公告处置
和合程序
三.别拿公家机关的惯习拘束版友权益
你和某a论点立基于此,但前提论证就错了
行政机关的处分或是法院的判决有法律上的规制效力
故才有存续力认定之必要
PTT根本不是国家机关,也没有受委托行使公权力
所为"判决"根本没有国家的法律效力,只是事实行为
毋须认定存续力
不同本质的东西乱比一通是不伦不类
这就好比PTT许多看板禁止政治文等高价值言论
难道是禁止言论自由,难道还要申请释宪?
基本权利跟权利制衡都是对国家政府主张
PTT内是私法自治
开家杂货店还要讲三权分立??
这种在这讲还没关系
传出去会被笑是法匠还是公法没读通
再说一次PTT不是国家机关
你拿行政法原则去准用相当奇怪
拿Ptt的实务去讲还比较贴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5 22:53:00
念过公法?却没读过双轨理论、第三人效力与公共论坛?所以你真的没念过...就这样吧...开心就好
楼主: 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2017-09-26 22:13:00
您爽就好.有本事就拿PTT"判决"去民执还行执署执行吧.被一个连国家机关跟PTT都错乱的的人这样讲也蛮好玩的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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