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axuan 申诉案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7-09-23 23:12:52
※ 引述《mmkntust (老王厨房)》之铭言:
: 1. 依据两篇公告,本人并无禁止本讨论串回复相关消息或新闻,所删除文章皆为偏离主题或纯粹乱版之文章,两篇公告皆已明述,但多数版友皆片面解读禁止讨论串回复,此申诉与本人公告内容不符。符合组长目前之回应,版友也未检举任何一篇是我乱删除之文章,因此认定符合板规管理之原则。
: 请检阅第二篇公告内文之两篇文章是否该删除。
如为讨论该事件,而该事件为科技业所产生之事性,为何偏离主题?
烦请详述
: 2. 个资是接受保护的,若依该规定需具名申诉,试问对无PTT之当事人如何保护?
请当事人自行民间法院提告,PTT板务、小组乃至站方并无司法审判权
同时检视各文,并无指名道姓或公告该员可供识别之资料
请问板主意指之公布个资为何?
: 3. 由公告后同讨论串回复,明显减少无效与偏离主题之文章,剩余文章多与该个案直接相关,符合公告之目的,请组长检阅公告前后之文章内文差异。
同1
如删除,请说明为何认定偏离
小组自上任来,判决均以保障言论自由为依归
如板主意限制相关主题,烦请提出合理之理由
作者: final01 (牛顿运动定律)   2017-09-23 23:47:00
感觉蛮明显就是再指那位员工阿..有人贴他的扑浪??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7-09-24 08:31:00
如有文章透漏个资 应该是砍那篇文而不是禁止所有主题 司马昭之心会被解读成受到压力 也是活该 明明那么简单的处理法结果竟然是要人家都不要讨论 要不要科技版关了就不会有人透漏个资了? 这理由听起来也只是强辩
作者: radarr (雷达)   2017-09-24 12:44:00
刻意公告还限缩回文 根本做的太超过
作者: damm (Anubis)   2017-09-24 16:06:00
哪里有叫人不要讨论?睁眼说瞎话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17-09-24 21:39:00
砍一堆文你说没限制?亲友团鬼遮眼?
作者: ryu38 (lynx3)   2017-09-24 22:56:00
反正板主死赖活赖就要等到罢免才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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