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申诉信件二

楼主: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1-26 14:21:11
※ [本文转录自 ForgerEames 信箱]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标题: Re: 打工板被警告之申诉
时间: Fri Nov 25 17:58:36 2016
“查该推文内容,仅为询问该薪资计算方式是否合法。”
这种解读方式,未免太自由心证?!
因为认为该计算方式可能有违法之嫌,所以在检举专区提出,等同是检举!
(若不是检举,何必在检举专区推文?还是板主以为我在跟您闲聊?)
如同我在第一封申诉信件所说的,
若无违法,板主可以不受理或是驳回检举;
若有违法,就照板规的处份走。
为什么最后是莫名其妙删除推文,以及乱加罪名在检举人身上?
而且我在申诉信件写得很清楚,
请板主回复推文内容并说明问题在哪里。
下了处份却连证据(原推文)及详细说明都没有,
仅以一行自由心证的文字就要定罪,明确性原则到底在哪里?
请板主拿出原推文,指出不合格的地方在哪里!
明明文章代码都附上了,也写明我觉得可能不合法的部分,
却因为板主个人的感觉,说删就删,到底执法是依规范还是依您的感受?
请板主拿出原推文并且清楚说明!
※《ra065311 (萧云)》的观察啦:
: 标题: Re: 打工板被警告之申诉
: 时间: Fri Nov 25 16:01:11 2016
:  
: ※ 引述《ForgerEames (造.梦)》之铭言:
:  
: 1.公务帐号名片档已载明非业务内容来信一概不予回复。
:  
: 2.公务帐号业务内容一文已载明。
: "对上述处分不服,得向该公务帐号负责板主 ra065311 申诉。"
:  
: 3.查该推文内容,仅为询问该薪资计算方式是否合法。
:  
: 综上,申诉驳回。
: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