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JOB 板板主 cin

楼主: RDA (我累了)   2016-06-11 21:47:24
申诉人:RDA
被申诉人:CIN
看板板名:job
判决内容: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精华区路径。
cin板主目前水桶不另公告亦无放精华区路径
被水桶之通知将以证据另外转录
申诉诉求:
1.解除水桶
2.回复贴文
申诉理由: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1.板主水桶并删文之板规依据(如下述),有所争议
板主以板规 二、人资条款之四 处理
"4.人资(派遣)必须写明对派遣员收取服务费之金额或比例。对雇主收费不需写明 "
查本案之文章系由人资公司迳行向雇主收费,并未向派遣员收取服务费。
故依板规所述,对雇主之收费不需写明。
但板主“以不收也要写明不会收取”为由处置,本人认为此系本次争议之处。
因与板主板规认知有所出入,故提出申诉,委由上一级主管进行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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