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anawak申诉案

楼主: anawak (...)   2016-05-28 01:17:27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判决
: 1.板主应即解除水桶
: 2.板主予以组务警告乙次(1070523消)
: 理由
: 1.无板规不得水桶
: 2.板主水桶未公告,又于个人发文之推文中表示,本处份为针对性处份
: 应予组务警告乙次
: 3.本案经小组定谳后,本板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诉,违者退文水桶一年。
本文非对判决之上诉。
因组务已公告数日,本人仍未解除水桶。
而版主数日来都有登入,并且于该版转录之公告底下推文
“把我解除板主职务 请下位板主做吧”
本人并非闹版,对于事发经过、来龙去脉,都已清楚交待。
显见该版主意气用事。恳请组务进一步处置。谢谢。
后记:
板主已解除水桶。但据他推文表示,他又写信、转了所谓相关文章给小组长。
其实相关文章的连结我在检举的时候就附上了。不劳板主转寄。
不知这是否算上诉?是否违反组务判决?
讲的很爽快,“把我解除板主职务 请下位板主做吧”
最后还是缩回去乖乖照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