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与MIS版版主trumpete沟通信

楼主: anawak (...)   2016-05-23 01:09:40
※ [本文转录自 anawak 信箱]
作者: anawak (...)
标题: Re: 沟通
时间: Sun May 22 17:14:23 2016
我们来讲道理。
※ 引述《trumpete (流浪)》之铭言:
: 在他没有允许我删文的情况下 我不会主动删他的文章
: 因为
: 1.有其他板友在下面推文了 您先去跟其他板友沟通
: 他们如果允许我删除他们的著作权 我再用板主的权限去删他的文章 与板友推文
版主本有权力删除文章。与著作权无关。不然八卦版一堆废文怎么删的。
: 2.因为您有对mores7171 说过要提告他 这些文章必须留存著
: 如果是对您有利的 不是对您有帮助吗?
我说要告他是因“擅自公开私人信件”。
删除后就没事了。但尔后他发表的那篇,不仅不澄清道歉,
并且继续针对我做不实指控。你觉得那篇文对他有利吗?
你现在说保留起来对我有利,这么为我着想,那为什么你要判我十年水桶?
我们是否可以坦白诚恳的对话?不要讲这些矛盾的话。
: 3.为什么您还是觉得 把事情挑起来 然后 把文章删掉 就等于没事发生了阿?
你判了我一星期的水桶,不是吗?我复出后有删文吗?没有。
我要回他那篇之前也有先征询过你的意见。你说随便我处置,不是吗?
可否不要竹刀套菜刀?为什么我回了之后,你判我十年水桶?
: 关于懒人包
: 好奇怪喔 为何您要我删除懒人包 ?
: 里面我有陈述 错误的事件吗? 如果有的话 请您来信指正耶
: 如果陈述事实 会造成您的"名誉受损" 那 您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吗?
版众及你延续删文的情绪。我这样说是不是很对?
用情绪来推文,用情绪来判决。如果你们都能因情绪而作为,
为什么别人不能因情绪而自删文章?
就法论法,你第一次判我一星期水桶,我欣然接受。
但凭什么之后又判我十年水桶?
: 我不敢删掉懒人包耶 因为我知道您会告人 那些陈述都是之后的事证啊 
我说要告的是“擅自公开私人信件”请问你贴的事情跟此事有关吗?
: 这个板成立2年6个月了
: 说真的 造成我困扰的 就2个人
: 1年之前第一个闯事端的人 我当初也以为 删文可以解决问题
: 结果删文 造成更多板友的不爽 与离开
: (您大概无法理解 文章与推文 被人删掉的感觉)
: 但是第一个人 他仔细看了大家的推文与回文后 他知道 再做任何发言
: 只是会被更多的人公干而已(他的逻辑的确与大家有出入)
: 所以他不再PO任何文章 让事情淡去
这件事我没参与,无法评论。
: 那您呢 ?
: 您搞不清楚我用私人水桶您的意思啊?
: 1. 整件事情 就是您起头的(从您恶意删文开始)
你已经判了一个星期的水桶。
: 2. 说要告人的也是您
删掉并且道歉认错就没事。
: 3. 说要删文 却也回文回了一大串 还把我也写进去阿?
???
因为你没删啊,所以我自清啊。那篇文如果不存在,我就不会回了啊。
然后把你写进去,欸,你说的是你那句“我很好奇 您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然后我回你“我也很好奇,你是怎么管这个版的。”是吗
我在新增这句话之前,是不是还有写信跟你沟通,你是不是不回应?
你自己要推文参一脚,不是吗?
: 4. 我直接说吧 我觉得您是来闹板的 我不欢迎您到MIS板
从哪一件事判定我在闹板?
我删文?你判了我一星期水桶。
我复出后又删文?把文章编辑到不见?
还是你被我吐了那句话不高兴,于是用自己私人情绪判我十年水桶?
: 5. 您知道有多少板友推文 说要我劣文您吗?
就事论事,凭什么劣我的文。
为什么morose7171用不存在的发文记录指控他人。我回复,我自清,却是劣文?
你讲一个道理出来。
不要再闪躲。不要再回避。
所谓的根据我的“发文记录”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问题在哪”
请问这是指我过去哪篇文?
: 如果您要申诉 可以向PTT板务申诉喔
: 要提告我 也可以(因为要留下证据 所以我更要把文章留着喔)
: 最后 我真的很好奇 您看了这么多 其他板友的推文 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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