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civil版主乱水桶(原文-4)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3-04 02:39:48
※ [本文转录自 ra065311 信箱]
作者: ra065311.bbs@ptt2.cc (ra065311.bbs@ptt2.cc)
标题: Re: 遭处永久水桶之帐号再现
时间: Fri Mar 4 02:38:27 2016
作者: ra065311.bbs@ptt.cc (ra065311.bbs@ptt.cc)
标题: Re: 遭处永久水桶之帐号再现
时间: Thu Feb 25 22:59:39 2016
作者: guitar22 (guitar22) 看板: Civil
标题: Re: 遭处永久水桶之帐号再现
时间: Thu Feb 25 22:09:58 2016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引述《guitar22 (guitar22)》之铭言:
: : 我承认study11、peterchen119、mountain161、pigheadthree都是我的帐号!
: : 然后呢?再挑衅,再检举,再设计陷害我?
: 你没违规,没人动的了你。
: : laiyihwa ra065311你们不断翻出我的帐号,然后再毁掉我的帐号?然后呢?
: 你有违规,就会受到制裁。
: : 要我怎么做你们才高兴放过我?我有点质疑你们心态有很大的问题存在,
: : 你们摸著自己良心自问,我犯了什么错?甚至我哪里得罪你们?
: 于公。
: civil板规第十条
: 10.禁止水桶者以分身规避处分,违者本尊加倍水桶天数、分身同本尊处分,
: 情节严重者将直送多重帐号查询。
我再解释一次,我从来没有分身帐号,都是一个帐号被检举后再申请另一个帐号。
我也可以再解释给您听,挑衅我的人先搞清楚,我反驳,却被他人检举,
各版的版主从没有给我解释的原因直接水桶999天、3650天,
您告诉我,有版主这样水桶法的吗?这根本是冲着我而来的。
: 在永久水桶的前提下若想继续发推文,应该联系板主解除水桶。
: (至于要怎么样才能解除,端看板主如何处理。)
: 而不是一直开分身帐号发言踩线。
: ※因为久未上站导致被永久水桶帐号遭系统清除者,水桶仍然有效。
: 若板主申请多重帐号查询,帐号部回应为同一人,板主就有权处分。
: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八目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二、其他违规行为:
: (八)于公开聊天室或无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发送一定之讯息,致严重影响该聊天室
: 之秩序及正常使用者。
: 在聊天室洗频、恐吓、性骚扰等违规基本上都受到这条管制。
: Violation 板检举规范与处理规则第一条第四款、第九款
: 4.未经板主同意,使用者不得对本板文章进行推文、加注、嘘文。
: 9.违反本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处罚单一张以上之处分。
: 你自己要推文的,就算我不理会,法务一样会开罚。
过去有这种条例吗?为啥我推文反驳您诬告我的时候条文就出现了?
您不觉得有哪个地方怪怪的吗?
: 于私。
: 在你因为我检举你聊天室洗频就以国骂问候我家人之后,你就已经完全得罪我了。
国骂针对您?请问您是谁啊?
: : 像疯狗一样咬着我不放!要检举请便,再请继续毁掉我的帐号,你们高兴就好!
: : 我无可奈何!
: 若无违规行为,检举人也不会有任何处分,甚至检举人还可能因为滥诉被处分。
: (例如Violation 板检举规范与处理规则第三条第四款)
: 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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