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toberich板 oca v.s AMYHUANG

楼主: smart1988 (苍穹)   2013-11-03 02:15:26
检举案由:10/22 oca □ [检举]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两项
检举人:oca
被检举人:AMYHUANG
检举诉求:1. 版主执法不公!
2. 可不可以请小组长纠正版主,不要整天用信造成使用者不快。
意图造成堵起使用者权利的一道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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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检举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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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主文:
  一、查看板 toberich 板规内有此一条:
    十二、版主处理违规方式说明
     1.违反版规者,版主将视情节警告。
    本条板规可作为板主从轻量刑之依据,程序上并无问题,
    基本上对于违反板规者,板主可斟酌实际情况惩处从轻,
    惟不可利用此条板规从重判刑,致使板友权益丧失。
    此外,若同一时间发生复数以上相同违规案件,板主亦应一视同仁,
    切不可利用此条板规,以心证方式偏袒其中一方,此为大忌。
  二、组务不会特别约束板主于私信内之用字遣词,此乃每个人的自由,
    除非出现‘不理会’、‘用词不雅/不当’或‘恶意激怒/诋毁使用者’,
    组务可判以不适任予以警告,其余状况则不在组务管辖范围。
  以上两点,检举不成立,经组务判决不成立之判例,不可再度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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