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rent-exp版 文章违规 板主未依版规处理

楼主: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9-05-29 22:55:58
如公告所述
认定板规有瑕疵之处
删文不另作处分
对于个资板规
3-6 [个资违规]
以任何明示暗喻方式公布他人个资者,水桶半年。
本案而言
认定并不属于上述板规 明示暗喻方式 范畴
初始设计此条
为避免有人将以变字暗字错字等方式泄露个资
如王小日月 王小明 王小名
此为明示暗喻之意
对于个资打码部分
原本就有裁量空间
当无法指认唯一对象时并无问题
举例来说
#1SmtJblC (rent-exp)
本篇及属打码但尚未达到能使人辨别唯一对象
底下推文也并无人认为有问题
但本案问题而言
即使有两码
但仍能辨识唯一对象
举极端例子
电话十位数码六码是否就可以
七码呢
甚至八码
如果电话是认定不可发表于板上
为什么同条板规
会有码住址可以而码电话不行
这种同条但不同调的问题
既然有瑕疵
尤其在真实姓名及电话
自然应谨慎对待
不可任意水桶
基于板规 4-5
4-5 [裁量权]
板规未尽完善之处以板主及上级板务\站务为主。
以及近期内将更改此条
因此未水桶而仅删文处分
以上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9-05-30 11:22:00
这次这例子阿,我很轻松的在网络上找到陈小姐喔裁量权等于"随便你怎么解释权"?找到网络上的广告物件,完全符合那篇文章的描述呢0912-345-6xx 78 这样叫做马赛克,笑了surim xx modo 是个做事很不公开的版主surimo-xx do 什么事都要站内信处理,完全不公开,超独裁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9-05-30 22:54:00
下次把IP来源修成手机号码还是身份证字好来公布好了我说这人是男生, 身份证字号公布AX12345678, 这样没违吧?反正电话后两码断到下一行都不算明示暗喻了请问整篇文章最后一行两码数字, 您是觉得作者手抖打到键盘, 刚好命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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