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mimily0504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rent-exp/ surimodo
三、检举事由:
5/20 使用者liam185于rent-exp看板 #1SuhZfTn 一文中
某小姐 电话0912-345-6xx
78
的方式公开他人电话
[以上为举例, 原文有公开姓氏和电话]
当时马上有人推文警告, 不要公开别人电话
liam185才于5/22修改文章, 删除后两码
版主于5/23仅删除文章, 而没有依据板规水桶
相关板规:
3-6 [个资违规]
以任何明示暗喻方式公布他人个资者,水桶半年。
相关站规: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有写信给版主, 板规规定的很明确, 为何仅删文处理, 未依规定水桶
版主仅在板面上表示: 基于信赖以及从宽原则仅删文处分
但发文者于两日后才修改掉, 显见并非不慎公开
为何从水桶半年, 改为删文处理?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1SuhZfTn 一文版主已删除收录于精华区
版主基本没回信, 都回复在板上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8543400.A.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