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cka私信给我? For What?

楼主: cka   2015-09-11 16:52:19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1225335.A.5D3.html
: 你自由心証加我水桶
: 我还不是当事人?!
: 要不要你来给我揍一拳,却不许哭说妳是受害者?!
: 可见板主cka一路走来神逻辑的沟通
: 也是造成沟通无效的主因
: 如同事件症结讨论的点在同line id跟ptt认同多重身份的定义是否一样
: cka却始终以他的逻辑,咬定"同line id就是多重身份",来合理化他的行为。并要求我

: 举证说明:同line id=/=多重身份。
: 首先,
: 我造并不恐惧或抗拒提供相关的证明
: 也一再恳请小组长提报帐号部积极调查
: 可是,这却不是该focus的重点
: 因为皆是建立在cka的"false假设"而被引导出来的没意义争论
: 将整个事件的缘由回归认定"同line id与多重身份"的定义
: 由公正第三方"I'D_Multi"作出定义,才有后续讨论的必要性
: 在公正第三方定义出来之前,任何行动都是无其法缘基础。也无从证实其衍生之论述有

: 何立足基础。
: 想当然尔,我造再如何客观做这些陈诉,板主cka还是会回文说我造同line即同人,而

: 我造是屡犯。(...无限循环)
: 战文可能是板主必备技能之一吧。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你好 所以你确定你没有申诉对吗
: : 那麻烦看清楚本版条文
: : 非当事人回申诉文 是会劣退的
: : 条文写得很清楚,申诉时第八跟第十都是要提出的
: : 你们都没有提出第8跟第10 所以我寄信给你提醒你补件
: : 现在你又自己承认没有申诉却回文 ,提醒你违反了第11条
: : 第十一条:[判决依据]
: :   小组长在做判决时候,将参考各项证据、站规、该板板规,
: :   对各项案件给予判决。
: :   为避免有失客观,必要时将提请群组内组长、本站站长共同
: :   讨论,聆听众议。小组长对于不了解之板务生态,亦将至该
: :   板进行了解。
: :   非当事人可于申诉文件内推文发表自己对该案之看法,然不
: :   准回应至板上,违者劣退处理。
: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 作者 cka ()
: : 标题 Re: [申诉] 未经查处直接判定浸水桶43个月
: : 时间 Thu Sep 10 21:26:14 2015
: : ─────────────────────────────────────

: ─
: : 另外提醒你
: : 此申诉案因为没有提出跟板主沟通的相关证据
: : 所以不符合提出申诉的条件
所以请问你是否有提出申诉?
你总共被抓过3个Id 应该大家都很容易判断是不是累犯吧?
至于你的行为 我想交由站长跟小组长判断也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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