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特板对此推文认定为以垃圾话乱版:
那八卦板、政黑板又如何?
: : 板主认定“正”与“漂亮”为等价定义,并可互换。又查司法判函检索系统中,
: : 各地方法院针对我国刑法“妨害名誉”判决,均无仅凭“不漂亮”即构成妨害名
: : 誉要件给予处分之前例。
: 刑法不适用于日常生活讨论,所以你的说法无效
原来你是这样看待板规、站规、及国家法律的,那请问“日常生活”该用那一部
法律来规范?有“日常生活法”吗?
: : 反面来说,评价女性“正不正”或“漂不漂亮”乃当事人主观之看法,属其言论
: : ,依照宪法11条“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本站应保障使用者
: : 之言论自由,故板规及站规均无限制使用者表达自身看法之权利,其原因不言而
: : 喻。
: : 两位板主讨论后,均认同“不正”一词于本板非属一“妥适”之发言,且该一争
: : 议词汇亦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不应鼓励,仍应依照言论自由相关精神,给予保
: : 障。
: 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是否算引战?
: 你们都可以对处分冠以引战之名,请问这种引战的行为仍不处理?
: : 板规 3.2.4并未禁止使用者于看板提出对板主建议,是故板主因此修正另三人之
: : 处分以符合站规要求。然 fireneo之贴文属于“对判决不服之申诉”,按照本群
: : 组组规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应先与板主沟通后将:原违规文、板主判决文、与板
: : 主沟通信件、申诉文等四项文件贴至本看板,交由小组长定夺。
: 对站规有所牴触者无效这句话是没看到?组规是有比站规还高阶?
既然你认为组规牴触站规,可以依照规定先小组长沟通,沟通无效后至群组板检
举相关条文违规。
: 使用者于板上提出申诉亦为板务建议之一环,亦无理由进行警告甚至水桶
请问那一条规定有“说申诉亦为板务建议之一环”?请不要擅自扩张解释,倘若
如你所言,组规应无必要特别区分申诉文和板务建议文章。然目前组规就是有区
分,相关条文被宣告无效无效,不然依照目前就是按照组规处理。
: 顶多仅能删文
: 就算要水桶此ID遏止其行为继续发生,也该以板规8相关规定为由,而不是3.2.4
你又弄错了。板规 8所谓“申诉文章”是指投诉公家单位(交通部、高铁局等)
、营运事业体(台铁、高铁等)的申诉文章,板主既不是公家单位也不是营运事
业体,用这条条文针对板主只能说是搞错对象。
: : 若该君只是想说“烂死了”,大可于推文直接张贴“烂死了”,无须使用有引发
: : 他人误解之张贴方式。板主方面认为此一主张无法解释 cbate原始意图,板主方
: : 面认为前句“开放嘘文再说吧!”中,开放嘘文乃板主权限,是故任何具备通常
: : 知识者,均能自此句推文窥知后方烂○○应有相当程度属针对板主之发言。
: 针对板主之发言何能以不雅词为由进行警告?
: 烂○○之一词都能引发不同解读,为何针对你的就可以迳行解读为对你以不雅词形容??
: : 板主方面认为对板主建议案应依照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 #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七条理性张贴于看板,非对于板主群冷
: : 嘲热讽。
: 对板主群冷嘲热讽就可以板主权力迳行警告??
: 此ID推文完全在你所谓言论自由之保障内,亦仅至发言不妥之程度
: 何来乱板之说?
希望小组长能针对言论自由尺度的部份做出解释。
: : 在合于板规规定前提下,板主不干预使用者对其他使用者模仿行为,然公然呼吁
: : 他人可如此模仿一事恐有扰乱看板秩序之嫌。
: 预防性水桶是吗?
: zxcc79之举之后也未引发类似扰乱看板秩序之嫌,板主此举不免矫枉过正
板主仅此一行为进行警告,而初次警告并无剥夺该使用者张贴文章和推文的权限
若半年没再犯则纪录减计一次,成为没有违规纪录状态,因此板主认为警告处分
是适当的。
: : 一般使用者自发性模仿,或以无伤大雅之开玩笑方式模仿他人言论,乃本站讨论
: : 方式之一特色,在不违反板规、站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板主不予干涉。然刻
: : 意针对特定事件、特定人士进行模仿,达到扰乱看板秩序目的,应属板规及站规
: : 禁止项目,对此处分应无不妥。
: : 反面来说,若板主不得对此一模仿行为做出处置,看板将有充斥此一对讨论无助
: : 益发言之虞,与看板讨论宗旨不符,亦浪费本站提供之免费资源。权衡轻重,板
: : 主方面仍认为应对此一行为做出适度管制。
: ontherun3325之举已经不只一次出现在板上
: 板主除了私下劝告以外,连发布至铁道板上,公告已对该板友劝告的文章都没有出现
: 请问板规3.4是拿来私底下劝说当事人吗?
3.4当然不是这样用,更何况 3.4也没有要求板主进行劝告后一定要公开劝告纪
录,如果小组长认为劝告纪录应该公开,那板主将会配合。
至于调解的部份,站规也没有禁止板主接触当事人双方劝说和解,调解成功双方
就撤回针对对方的检举,板主方面认为若能调解减轻争议,可以减少浪费站方司
法资源,并减轻小组长等上层管理阶层的负担,与站规精神并无牴触;若不幸调
解无效,仍然可以依照原本的规定来。
: 仍然对此句无任何回应,那就证明至今你们连板众的诉求都仍不愿出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