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关于铁道版一案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5-05-14 02:07:17
※ 引述《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之铭言: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板主补充:
: : 1.对于 fireneo遭判处“水桶14日+水桶30日”一案,肇因于 fireneo不服板主
: : 对其检举案之最终判定,却未依照本小组《L_LifeInfo (日常资讯站) 组组规
: : 》第三章第八条检覆相关沟通信件与板主判决,至本板提出申诉,竟擅自至看
: : 板张贴文章要求公审,板主删除文章并于文章残留处注记提醒后仍持续发文,
: : 未见改善板主遂依照 3.2.4规定给予警告。然该使用者无视警告仍继续发文,
: : 遂遭第一次水桶14日处分。
: fireneo张贴文章之行为,无非是请板主群立即处理
fireneo 张贴之文章内容转贴如下:
之前检举一个持续性的违规,也是一直要我举证、贬抑词意涵
我都快搞不清楚是当检举姬还是在写诉状、参与辩论会
一直要举证该贬抑词是否具有很明显的贬抑词?
一定不正 都还能不算是贬抑词?
以后都说某C你老妈一定不正? 再加个大大问号
反正这是裁决者认为这不是贬抑词唷 ^.<
然后有几个板友传给我这些资料,纯供参考,个人尺规在哪,自行解读吧: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409406860.A.01E.html
https://www.ptt.cc/bbs/graduate/M.1367841186.A.FC6.html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5648686.A.D12.html
******
查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
七条规定(节录如下):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使用者对于板主或小组长关于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此二条文均注明使用者对板主之“建议”得于看板张贴,然 fireneo贴文内容主
旨未见任何对板主之建议,该二条文也未指明使用者可于板上对板主直接提出对
判决之申诉,故 fireneo之发言显不符第二十六与第二十七条定义之准许要件。
原申诉人 fireneo“不正”一词已符合板规 3.2.3定义之“不雅词”要件,且附
上其他看板判决供参照,然板主仍认为是否属于“不雅词”,本板应独自认定,
且本站表特板亦未对“不正”一词做出管制,八卦板亦未有相关判例,申诉人刻
意忽视此一事实,板主方面认为此一主张有欠周全。
查《教育部新编国语辞典》中并未对“正”一词在文章中使用方式做出解释,故
板主认定“正”与“漂亮”为等价定义,并可互换。又查司法判函检索系统中,
各地方法院针对我国刑法“妨害名誉”判决,均无仅凭“不漂亮”即构成妨害名
誉要件给予处分之前例。
反面来说,评价女性“正不正”或“漂不漂亮”乃当事人主观之看法,属其言论
,依照宪法11条“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本站应保障使用者
之言论自由,故板规及站规均无限制使用者表达自身看法之权利,其原因不言而
喻。
两位板主讨论后,均认同“不正”一词于本板非属一“妥适”之发言,且该一争
议词汇亦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不应鼓励,仍应依照言论自由相关精神,给予保
障。
: 此使用者虽未依组规行事,然于板上提出板务建议亦为站规所允许
: 根据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1CejqUcS (Violation)
: 第四章相关条文:
: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第二十七条(建议之处理)
: 对于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 而铁道板规纵使有规定不得于板上直接向板主申诉,此举与站规有所牴触而无效
: c板主竟以3.2.4为由水桶fireneo,无视站规之规定
板规 3.2.4并未禁止使用者于看板提出对板主建议,是故板主因此修正另三人之
处分以符合站规要求。然 fireneo之贴文属于“对判决不服之申诉”,按照本群
组组规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应先与板主沟通后将:原违规文、板主判决文、与板
主沟通信件、申诉文等四项文件贴至本看板,交由小组长定夺。
: : 该使用者却趁板主张贴公告文与设定水桶之时间差又继续无视板主题醒于公告
: : 文中推文,依照 3.3.3规定给予第二次水桶30日处分。该使用者屡次不听劝导
: : 未循正当管道寻求行政救济发文扰乱看板秩序,违规事证明确,铁道板
: : #1LEyvAv2、#1LEz1hFu 、与 #1LEz8NJ-可供参照。
: : 该使用者遭板主水桶处分后始至本板提出检举,倘若该使用者能在板主第一次
: : 劝导时即按规定行事,将不必遭受水桶处分。
: : 2.canandmap 检举 ontherun3325 推文违规与 ontherun3325 检举 canandmap
: : 推文违规两案,经板主请双方相互辩论后,认为两人之发言虽不妥但尚在言论
: : 保护范围内,均予以“虽不妥但未达处分标准,不予处分结案”,本板
: : #1LKEXfcX (L_LifeInfo)为板主对该二位使用者相互检举案之判决。
: 此检举案仅一案,另有一案已于上文提出
: : 3.hatedog5566 、bowfawho、与a128a128三位使用者参与讨论,遭板主依照板规
: : 3.2.4 给予警告等三案,经 TEMU2000 板主提醒后,本人已依照本站《使用者
: : 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重新
: : 改判,撤销警告处分。
: : 4.cbate 于推文中辱骂板主一案(代码:#1LF7ijM8 (Railway) )纵使该使用者
: : 以挖空方式处理辱骂对象,对照前句仍可知其影射板主,事证明确处分应无不
: : 妥。
: cbate原推文如下:
: 推 cbate: 开放嘘文再说吧!烂○○ 04/26 13:01
: 此挖空之举并未明确指称板主而言,亦无法推测出究竟为何意
: 再者,下面亦有使用者做出其他解读:
: 推 solomonABC: 楚辞 烂昭昭兮未央 烂昭昭=光彩的意思 04/26 14:35
: → Chukuang: 也许只是想说烂死了?若是这样,如何先入为主判定? 04/26 19:2
: 如此有何影射板主一说?
若该君只是想说“烂死了”,大可于推文直接张贴“烂死了”,无须使用有引发
他人误解之张贴方式。板主方面认为此一主张无法解释 cbate原始意图,板主方
面认为前句“开放嘘文再说吧!”中,开放嘘文乃板主权限,是故任何具备通常
知识者,均能自此句推文窥知后方烂○○应有相当程度属针对板主之发言。
: : 5.zxcc79于推文中张贴与文章内容无关内容、意图扰乱看板秩序一案
: : (代码:#1LF84Kse (Railway) )板主认为事证明确,处分内容应无不妥。
: 推 zxcc79: 该处理不处理 有争议不敢被批 连续处份 被批才呛强力取缔 04/26 13:19
: → zxcc79: 要不要参加立委选举 很适合 04/26 13:19
: 此举由前后文推论应为针对板主行事发表不满,与文章内容相关
板主方面认为对板主建议案应依照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七条理性张贴于看板,非对于板主群冷
嘲热讽。
: #1LF7-7aT (Railway)
: 推 zxcc79: 大家傻了 直接推 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 04/26 14:08
: 建议其他使用者日后推文可依他“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之格式
: 乃是对ontherun3325之推文格式可加以模仿,如此有何扰乱看板秩序一说?
在合于板规规定前提下,板主不干预使用者对其他使用者模仿行为,然公然呼吁
他人可如此模仿一事恐有扰乱看板秩序之嫌。
: 且先前的检举案中,本人对ontherun3325类似推文以3.2.4检举却遭板主驳回
: 理由为“有针对其他使用者进行回应,并无扰乱看板秩序”
: 请问这是否为双重标准?
一般使用者自发性模仿,或以无伤大雅之开玩笑方式模仿他人言论,乃本站讨论
方式之一特色,在不违反板规、站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板主不予干涉。然刻
意针对特定事件、特定人士进行模仿,达到扰乱看板秩序目的,应属板规及站规
禁止项目,对此处分应无不妥。
反面来说,若板主不得对此一模仿行为做出处置,看板将有充斥此一对讨论无助
益发言之虞,与看板讨论宗旨不符,亦浪费本站提供之免费资源。权衡轻重,板
主方面仍认为应对此一行为做出适度管制。
: : 6.对于板上使用者要求开放嘘文功能一案,目前看板使用者与两位板主尚未达成
: : 共识,但两位板主均愿意慎重考虑请愿内容,并配合需要修正相关板规,绝未
: : 无视看板使用者意见。
: 至今仍未对此一事有正面回应(回文至铁道板上)
: : 若小组长认为仍有需要补充的地方,敬请不吝告知。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5-14 02:39:00
page 3 票不漂亮 有错字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5-05-14 03:05:00
感谢指正,已经修正错字再修正错字
作者: carlosalex (只是个失败的鲁肥宅)   2015-05-14 03:12:00
马总统治国无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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