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引述《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之铭言:
: : fireneo张贴文章之行为,无非是请板主群立即处理
: fireneo 张贴之文章内容转贴如下:
: 之前检举一个持续性的违规,也是一直要我举证、贬抑词意涵
: 我都快搞不清楚是当检举姬还是在写诉状、参与辩论会
: 一直要举证该贬抑词是否具有很明显的贬抑词?
: 一定不正 都还能不算是贬抑词?
: 以后都说某C你老妈一定不正? 再加个大大问号
: 反正这是裁决者认为这不是贬抑词唷 ^.<
: 然后有几个板友传给我这些资料,纯供参考,个人尺规在哪,自行解读吧:
: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409406860.A.01E.html
: https://www.ptt.cc/bbs/graduate/M.1367841186.A.FC6.html
: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5648686.A.D12.html
: ******
: 查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
: 七条规定(节录如下):
: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 使用者对于板主或小组长关于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此二条文均注明使用者对板主之“建议”得于看板张贴,然 fireneo贴文内容主
: 旨未见任何对板主之建议,该二条文也未指明使用者可于板上对板主直接提出对
: 判决之申诉,故 fireneo之发言显不符第二十六与第二十七条定义之准许要件。
: 原申诉人 fireneo“不正”一词已符合板规 3.2.3定义之“不雅词”要件,且附
: 上其他看板判决供参照,然板主仍认为是否属于“不雅词”,本板应独自认定,
: 且本站表特板亦未对“不正”一词做出管制,八卦板亦未有相关判例,申诉人刻
: 意忽视此一事实,板主方面认为此一主张有欠周全。
表特板对此推文认定为以垃圾话乱版:
→ ontherun3325:这样最好是正妹... 05/06 00:34
既便表特板未说明此举有包含不雅词,然“乱板”亦在铁道板板规中受此约束(3.2.4)
: 查《教育部新编国语辞典》中并未对“正”一词在文章中使用方式做出解释,故
: 板主认定“正”与“漂亮”为等价定义,并可互换。又查司法判函检索系统中,
: 各地方法院针对我国刑法“妨害名誉”判决,均无仅凭“不漂亮”即构成妨害名
: 誉要件给予处分之前例。
刑法不适用于日常生活讨论,所以你的说法无效
: 反面来说,评价女性“正不正”或“漂不漂亮”乃当事人主观之看法,属其言论
: ,依照宪法11条“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本站应保障使用者
: 之言论自由,故板规及站规均无限制使用者表达自身看法之权利,其原因不言而
: 喻。
: 两位板主讨论后,均认同“不正”一词于本板非属一“妥适”之发言,且该一争
: 议词汇亦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不应鼓励,仍应依照言论自由相关精神,给予保
: 障。
引起部份人士之不快,是否算引战?
你们都可以对处分冠以引战之名,请问这种引战的行为仍不处理?
: : 此使用者虽未依组规行事,然于板上提出板务建议亦为站规所允许
: : 根据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1CejqUcS (Violation)
: : 第四章相关条文:
: :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 :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 第二十七条(建议之处理)
: : 对于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得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 : 而铁道板规纵使有规定不得于板上直接向板主申诉,此举与站规有所牴触而无效
: : c板主竟以3.2.4为由水桶fireneo,无视站规之规定
: 板规 3.2.4并未禁止使用者于看板提出对板主建议,是故板主因此修正另三人之
: 处分以符合站规要求。然 fireneo之贴文属于“对判决不服之申诉”,按照本群
: 组组规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应先与板主沟通后将:原违规文、板主判决文、与板
: 主沟通信件、申诉文等四项文件贴至本看板,交由小组长定夺。
对站规有所牴触者无效这句话是没看到?组规是有比站规还高阶?
使用者于板上提出申诉亦为板务建议之一环,亦无理由进行警告甚至水桶
顶多仅能删文
就算要水桶此ID遏止其行为继续发生,也该以板规8相关规定为由,而不是3.2.4
: : 此检举案仅一案,另有一案已于上文提出
: : cbate原推文如下:
: : 推 cbate: 开放嘘文再说吧!烂○○ 04/26 13:01
: : 此挖空之举并未明确指称板主而言,亦无法推测出究竟为何意
: : 再者,下面亦有使用者做出其他解读:
: : 推 solomonABC: 楚辞 烂昭昭兮未央 烂昭昭=光彩的意思 04/26 14:35
: : → Chukuang: 也许只是想说烂死了?若是这样,如何先入为主判定? 04/26 19:2
: : 如此有何影射板主一说?
: 若该君只是想说“烂死了”,大可于推文直接张贴“烂死了”,无须使用有引发
: 他人误解之张贴方式。板主方面认为此一主张无法解释 cbate原始意图,板主方
: 面认为前句“开放嘘文再说吧!”中,开放嘘文乃板主权限,是故任何具备通常
: 知识者,均能自此句推文窥知后方烂○○应有相当程度属针对板主之发言。
针对板主之发言何能以不雅词为由进行警告?
烂○○之一词都能引发不同解读,为何针对你的就可以迳行解读为对你以不雅词形容??
: : 推 zxcc79: 该处理不处理 有争议不敢被批 连续处份 被批才呛强力取缔 04/26 13:19
: : → zxcc79: 要不要参加立委选举 很适合 04/26 13:19
: : 此举由前后文推论应为针对板主行事发表不满,与文章内容相关
: 板主方面认为对板主建议案应依照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1CejqUcS (Violation) 第二十六、二十七条理性张贴于看板,非对于板主群冷
: 嘲热讽。
对板主群冷嘲热讽就可以板主权力迳行警告??
此ID推文完全在你所谓言论自由之保障内,亦仅至发言不妥之程度
何来乱板之说?
: : #1LF7-7aT (Railway)
: : 推 zxcc79: 大家傻了 直接推 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 04/26 14:08
: : 建议其他使用者日后推文可依他“某某N一定不正就好了”之格式
: : 乃是对ontherun3325之推文格式可加以模仿,如此有何扰乱看板秩序一说?
: 在合于板规规定前提下,板主不干预使用者对其他使用者模仿行为,然公然呼吁
: 他人可如此模仿一事恐有扰乱看板秩序之嫌。
预防性水桶是吗?
zxcc79之举之后也未引发类似扰乱看板秩序之嫌,板主此举不免矫枉过正
: : 且先前的检举案中,本人对ontherun3325类似推文以3.2.4检举却遭板主驳回
: : 理由为“有针对其他使用者进行回应,并无扰乱看板秩序”
: : 请问这是否为双重标准?
: 一般使用者自发性模仿,或以无伤大雅之开玩笑方式模仿他人言论,乃本站讨论
: 方式之一特色,在不违反板规、站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板主不予干涉。然刻
: 意针对特定事件、特定人士进行模仿,达到扰乱看板秩序目的,应属板规及站规
: 禁止项目,对此处分应无不妥。
: 反面来说,若板主不得对此一模仿行为做出处置,看板将有充斥此一对讨论无助
: 益发言之虞,与看板讨论宗旨不符,亦浪费本站提供之免费资源。权衡轻重,板
: 主方面仍认为应对此一行为做出适度管制。
ontherun3325之举已经不只一次出现在板上
板主除了私下劝告以外,连发布至铁道板上,公告已对该板友劝告的文章都没有出现
请问板规3.4是拿来私底下劝说当事人吗?
: : 至今仍未对此一事有正面回应(回文至铁道板上)
仍然对此句无任何回应,那就证明至今你们连板众的诉求都仍不愿出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