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SRshare 板主 cka 滥权乱判水桶 信件往来-4

楼主: genius01 (我是胆小鬼>.<)   2014-07-21 00:32:29
※ [本文转录自 genius01 信箱]
作者: cka ()
标题: Re: [转让] 07/21 左营->台北 08:30 65折
时间: Wed Jul 9 17:27:10 2014
票都还在
只要你提出 我就可以相信你
请问你要提出有任何困难吗??
你可以把该遮的都遮掉 ,系统也默认遮掉部分身分证字号
对你来说应该是完全不难的事
大概五分钟之内 就可以处理完了
你实在不需要绕一大圈去问高铁你其实没退的那张票
只有诚实才是走得长久的路
如果你用钻漏洞的方式 其实是禁不起考验的
不是我要一直问你 而是你讲的话漏洞百出
实在是无法让我相信
我最后只好让证据说话
※ 引述《genius01 (我是胆小鬼>.<)》之铭言: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我再退一步
: : 如果你的身分证字号A (你如果不相信我可以给小组长看)
: : 你卖掉的那张票的票号的身分证字号 B
: : Shium手上那六张票的订票身分证字号C,D,E,F,G,H
: : 只要A=B 且都跟CDEFGH不一样
: : 我就马上相信你
: : 这样应该更简单了
: : 你完全不用回想退票的票号
: : 是吧 我真的很想相信你
: : 请给我相信你的理由 谢谢
: 你好
: 我7/7上高铁网站写信询问客服关于退票记录事项!
: 今天高铁客服回电给我告知身分证字号亦无法查到退票记录…
: 故针对你莫须有的指控,只凭臆测没有实质证据就将人水桶,明显为滥权行为,我将尽力
: 维护本身权利
: 证据是要100%确定的,哪怕你有99.9%的把握都只是沦为臆测,发律条文是根据证据来判
: 决的,臆测什么都不是
: 另外,你未经我同意私自把我个资公开于大众网络上以违反站规,明显是渎职行为,根据
: 我要求你隐藏我个资的信件,我有明确证据你有此渎职行为
: 将另案检举你……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