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SRshare 板主 cka 渎职行为

楼主: cka   2014-07-20 23:17:32
1.我在你回复的3分钟之内就把你银行帐号移除 因此你的帐号在板上才出现几分钟
2.此帐号是你自己提供 不是我透过不法手段收集
却反而是你没退票而是卖掉却欺骗板主你已经退票的证据
因此我需要在公告里面提出证据来判决
3.我在事后也做了相关隐藏 因为是后来才补充,因此在原始文章没有该帐号
我编辑文章补充的几分钟内又移除相关资讯
因此在ptt更新的时候 也没有含入该帐号,你无法举证那帐号有外流或是因为我外流
你唯一的证据就是你寄信给我叫我移除,而文章编辑纪录正好证明了我马上移除你帐号
4.我在当时就试过你的帐号用Google也是搜寻不到的
5.你提的证据就是你要我把你帐号隐藏 我也马上隐藏了
不然难道我不该隐藏? 或是难道有更好的做法?
6.根据个资法,要当事人提出异议后置之不理,或是造成实际损失才有违反个资法
这两个都不成立 因为我没有置之不理,你也没有实际损失
7.所谓的人头帐号,是对方要可以把钱领出来才是人头帐号
任何人知道你的帐号又不能领钱,不可能变成人头帐号的,
也没你密码 没你印章 没你姓名,只有帐号是不能做任何事的
你可以稍微用大脑想一下吗?
因此 你的指控是毫无根据且不成立的
※ 引述《genius01 (我是胆小鬼>.<)》之铭言:
: ※ Note:此检举分类仅限对看板事务(板规、管理方式、板主未上站等)有疑问适用。
: 申诉水桶不服等事项请使用 [申诉]
: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 一、检举人:genius01
: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THSRshare/cka
: 三、检举事由:未经本人同意,迳自公布本人银行帐号于大众网络上,
: 让本人银行帐号陷于被有心人士利用为人头帐户的风险中,
: 触犯本国法律<个资法>
: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将转录本人(genius01)要求cka删除银行帐号来往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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