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SRshare 板主 cka 渎职行为

楼主: genius01 (我是胆小鬼>.<)   2014-07-21 00:15:57
cka你好:
1. 你的行为已构成"足生损害于他人者"
公布我的银行帐号,若有心不法人士诈取他人财物,且让被害人
将财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汇进我的户头的话
这样我将陷于被警方怀疑与不法人士有勾结串通的嫌疑
若被害人因为被诈骗向我提出告诉,那我每天拨出时间上警局上法院,
这不算损害吗?
2. 目前我的损害为精神上造成的,我得每天网银看是不是有不明资金流入我的帐号
导致我工作无法专心,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实际的财务损失才叫损失,精神赔偿也是被考
虑的
3. 此帐号为我本身提供于你证明我清白,不是给你公开于网络上
且个资法已说明你有保密我这银行帐号的责任
4. 按照你的论点,那我私自公布你的个人资料然后迅速删除就可免除法律责任了吗?
5. 按照你的论点,姓名,出生年月日等个资法说的"个人资料"并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那为什么要保密?
另外从你的信件及文章来看
你的情绪管理的确有再改善的空间..
从你回复给我的信件,你一再强调我低估你的智商
我再此说明我并没有低估你的智商,天生我材必有用,
我相信你有其他长处,也请你不要轻易看轻你自己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以下网址为类似案例,已判刑确立..
http://ppt.cc/tnZY
http://ppt.cc/VKee
http://ppt.cc/0zdj
※ 引述《cka ()》之铭言:
: 1.我在你回复的3分钟之内就把你银行帐号移除 因此你的帐号在板上才出现几分钟
: 2.此帐号是你自己提供 不是我透过不法手段收集
: 却反而是你没退票而是卖掉却欺骗板主你已经退票的证据
: 因此我需要在公告里面提出证据来判决
: 3.我在事后也做了相关隐藏 因为是后来才补充,因此在原始文章没有该帐号
: 我编辑文章补充的几分钟内又移除相关资讯
: 因此在ptt更新的时候 也没有含入该帐号,你无法举证那帐号有外流或是因为我外流
: 你唯一的证据就是你寄信给我叫我移除,而文章编辑纪录正好证明了我马上移除你帐号
: 4.我在当时就试过你的帐号用Google也是搜寻不到的
: 5.你提的证据就是你要我把你帐号隐藏 我也马上隐藏了
: 不然难道我不该隐藏? 或是难道有更好的做法?
: 6.根据个资法,要当事人提出异议后置之不理,或是造成实际损失才有违反个资法
: 这两个都不成立 因为我没有置之不理,你也没有实际损失
: 7.所谓的人头帐号,是对方要可以把钱领出来才是人头帐号
: 任何人知道你的帐号又不能领钱,不可能变成人头帐号的,
: 也没你密码 没你印章 没你姓名,只有帐号是不能做任何事的
: 你可以稍微用大脑想一下吗?
: 因此 你的指控是毫无根据且不成立的
: ※ 引述《genius01 (我是胆小鬼>.<)》之铭言:
: : 申诉水桶不服等事项请使用 [申诉]
: :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 : 一、检举人:genius01
: :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THSRshare/cka
: : 三、检举事由:未经本人同意,迳自公布本人银行帐号于大众网络上,
: : 让本人银行帐号陷于被有心人士利用为人头帐户的风险中,
: : 触犯本国法律<个资法>
: :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 将转录本人(genius01)要求cka删除银行帐号来往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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