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1] 原始文章

楼主: Pocketsun   2013-11-10 07:49:19
※ [本文转录自 stationery 看板 #1ITUmTNf ]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看板: stationery
标题: [闲聊] 关于压囊使用经验以及钢笔工作室
时间: Sun Nov 3 14:24:25 2013
版上各位先进大家好
很抱歉这两天占用了大家许多的时间以及版面
我要先谢谢许多的前辈 各位都玩钢笔许久 有几位也多少与Sam老板有私交
却还是可以非常客观的回应我对Sam的负面经验
这点是我相当佩服的
另一方面 有鉴于这个版 应该还是要讲自己对文具的使用经验
才衍生出对于钢笔以及店家的评论
我想我有必要分享一下
自己到底是什么情况下 将压囊式吸墨器用到没水的
然后再来交代 为什么我会对于Sam老板昨天的回应赶到不大舒服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位博士班学长两个月前从德国送我一支Lamy狩猎钢笔 (后来才知台湾就可以买了)
我觉得很不赖 从此爱上钢笔
但是一般写在书上或做笔记实在有点太大了
所以我才来这里爬文 找到也许适合的78G还有钢笔工作室
恰好10月12号13号 我要考教育部的国家考试
所以我10月8日特别去了一趟钢笔工作室 买了78G
一用之下 真是立刻成主顾 我也每天来爬文
研究如何才能将压囊吸满 方便我带着它上考场
10月11号晚上我试了非常久 认为充的很饱了 带着一支上考场
10月12号我从早上八点半开始考 一路狂写(考试争取字数)
到了大约十二点结束前十分钟 墨水没了!
而且就是在大约五行内 墨水从非常丰沛到干掉
心急之余只好拿出Lamy 来档一下
不过真的墨水颜色还有字体大小都与前面的答卷纸不一样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我第二天就只好放弃用78G来答题
考完试之后 我也是常用78G 虽然后来几次没水的情况不是这种紧急状况
不过也是多少略有不便
也是这样我才想说干脆再买一只78G 外加可以看到墨量的吸墨器
来这边做功课让我有一个印像是
Cr-50 好像吸的量也没有比压囊多多少
这就是为什么 我昨天看到Sam老板给我的CR-50真的挺小时
会问老板这是否真的如同网上所说 其实吸不了多少墨的原因
在我的习惯中 走进这种老板学有专精的店时
我看到老板都会微微鞠躬 说声:“老板你好 我想要XXX”
昨天还有上次去钢笔工作室 我都是这个态度
只是当我问这个吸墨器容量 却听到老板态度非常恶劣地说
:“说压囊不好用的人都是根本没在写钢笔的人乱讲” 后
我才开始觉得不大开心
我的想法很简单 那就是: 老板 你如果觉得压囊很好用
你可以告诉我怎么用 我绝对虚心受教(免费教学学都来不及了)
而不是直接交货收了钱后 再来说其实需要来买吸墨器的都是鬼扯的
有些支持Sam的人说 他是好心不想赚你这笔钱 我想这跟事实有出入
接下来就进入另一个问题
到底我所陈述的内容是不是真实 还是都是我个人乱扯的?
版上有帮助还原现场的朋友反应 我态度不怎么好 声音也不小
这些主观的感受我都尊重 (但是我声音绝对大不过老板)
不过所有这些还原 都没有否认我第一篇文章中所陈述的内容
关于我讲过哪些话 而老板怎么回应我的事实
版上很多先进都觉得我不必这么在意还原事实
我想也许是因为我是学法律的吧?
如果我所讲的与事实不符 那就变成是我在毁谤店家了
大家要对于我的经验赞成或反感
这全是版友的个人心证 我全部尊重
也从不回应
只有当有版友跳出来说 “现场不是这样”时
我会很礼貌地请他帮忙还原
在大家尊重Sam老板“个性”时
不知道是否也可以同时尊重我这一丁点对于“事实”的坚持?
Sam老板昨天很辛苦地亲自试了将近五个钟头 体会我在考场上写到没水的经验
在脸书得出:“居然不到5个小时就没了。。。墨囊呀。”的结论
还将其试验po到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N1c95iYl8
真是辛苦他了 不过他的实验 刚好证明了
他也是到“现在”才知道压囊“大约”可以写八张纸 五个小时 不是吗?
如此一来 他昨天一直强调的
“说压囊多难用都是没在用钢笔写字的人乱讲的
有在写字的人自己都会记住写多少字 可以预测大概多久会没水”
这个论述不刚好就是“假的”吗?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
我发这篇文章就只是想提供一些讯息而已
也许版上很多先进与Sam相处融洽 受益良多 这些我都尊重
但是这些不好的讯息也该被呈现 不是吗?
说到底 我在发文前就知道 发这篇文章
也许可以让Sam改进态度
也许他不改进态度 可以让不喜欢这种态度的人不浪费时间进这家店
但唯一不会受益的人就是我自己
因为我从此少了一家可以选钢笔的店
也少了聆听一位很有经验的钢笔行家分享的机会
但我仍旧选择发文了
为了只是让大家有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一家成名的钢笔店
如此而已
我无意要去打击Sam老板 更没有意思要讨什么拍拍
只是希望资讯正确的揭露 有助于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店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3 14:28:00
我认为他的说法与实验没有违背,我个人两天吸一次水就是知到自己使用状态下的最佳决定,我每支笔都能大概知道他写多少字,多少天。我偶尔也会像他这样连续写写看有些出水量大我还写过3000字不到就没水的~基本上这是能够靠经验判断的因为每支笔,就算同牌同型号,都会有差异性。虽是大量生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4:32:00
写国考考卷的字数超过一般人平日写字量太多了吧...去国考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3 14:32:00
但生产过程中手工部分其实不少,所以~~~~~~~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4:32:00
不好意思忍不住想嘘...您不累吗?要说私交我还比较喜欢小品,提出正面意见=护航?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4:34:00
一直执著在“我的经验真的超不好的喔”上面太钻牛角尖了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4:34:00
sam就是脾气不好,去之前最好要考虑清楚,不然很容易踩雷,您发表这意见了,大家也都接收到了,然后?文具板不是您的个板,不要强求大家认同您好吗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4:39:00
国考的写字量和一般用法本来就不同,如果挑战用钢笔写卷真心建议考试时要带两支笔或多几只卡水啊....重要场合甚至我还建议你要考虑到墨水本身有没有防水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4:41:00
而且法律申论一科就要写掉好几张纸...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4:41:00
免得阅卷老师打翻饮料你的考卷就完了.....以正常书写来说一般吸墨器的墨水量真得够写很多字了就算你用的是旋转式的储墨量也没有多多少还有旋转式的因为空间关系有很多笔其实是装不进去的....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4:45:00
用钢笔写考卷,你真的要带一瓶墨水去(换吸墨器没用...)一科就要填充一次了(你可以模拟试写,坊间有答题纸)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47:00
没有私交,但也认为你追打到这个程度有点过头那么针对老板ptt有黑店板 还有,真爬文的或,文具板就有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4:48:00
原来是国考用...你考试前没有写过模拟试卷吗...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3 14:48:00
说额外的话:重要考试怎会带一枝不熟的笔哩<囧>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4:49:00
只看国考这点就觉得你爬文没爬得很好~不过你要考试也没时间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4:49:00
因为我只是钢笔新手啊 哈哈 还在摸索中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50:00
人建议国考别用钢笔,我都用旋转式的,但是墨量没差多少
作者: imtifosi (Lamy2000)   2012-01-03 14:50:00
没有私交,我认为原po被洗脸要忍气吞声,毕竟版上大多认为老板可以很有个性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4:50:00
有一些国考使用钢笔造成的悲剧(?) 你还是再去爬个文吧...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51:00
纯萃就是我想看墨水流来流去很爽,之前还有人作过实验还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4:51:00
光纸质的不确定性我就不敢在重要考试/文件用钢笔了...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1-03 14:52:00
是钢笔新手……还是谢谢原po的经验分享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52:00
研究什么的,得到吸囊式的墨量比旋转的多的结论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4:53:00
老板是开店的人,怎样的人开怎样的店,"以客为尊""和气生财"这并不是硬性规定吧...又没骗你钱...合不来就别去了啊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54:00
因为地点关系我是只去过小品,原po的文第一篇觉得很同情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4:55:00
平常上班也不一定总会遇到NICE的同事或客户吧...难道也要这样天天"还原事实真相"?
作者: fallwater (fallwater)   2012-01-03 14:55:00
已经够清楚你的立场和老板的态度了,没必要一直重复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4:56:00
一写再写,就让人觉得......
作者: imtifosi (Lamy2000)   2012-01-03 15:00:00
现在问题是:原PO确实有不好的消费经验,结果大多数人却要原PO理解成因为老板有个性,被洗脸刚好而已...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5:02:00
看几篇文章下来,感想同AOLSHARFE
作者: tobacco1990 (木头)   2012-01-03 15:02:00
你可以不用把自己搞的那么难堪,并不会因此得到同情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02:00
其实爬文就有不只一个人建议重大考试别用钢笔了...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温柔相待’)   2012-01-03 15:04:00
问题不在大多数要原PO理解,如果有追这串文应该知道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04:00
另外我“臆测”原po该不会是迁怒吧,老板态度是不好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5:06:00
国考用钢笔应考结果导致心情不佳应该不能怪在Sam大叔头上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06:00
但是有必要放大到好像要还原所有的moment和细节吗
作者: waitingchao (iAmNoBoDy)   2012-01-03 15:09:00
今天小品和尚羽堂都有开,尚羽堂就在台大对面而已建议原PO去逛逛,看能不能找到喜欢的店家给自己一点正能量,再上来分享给板友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11:00
如果原因居然是因为你是学法律的所以...抱歉给嘘了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5:11:00
整串看下来唯一的心得,X的,我好久没买钢笔了,色彩雫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3 15:12:00
就昨天我在钢笔工作室的脸书上面,看到sam的PO文,跟他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5:12:00
补完计划也只进行到一半,最近工作太忙,想乱花钱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3 15:13:00
随之而来的在店内把墨囊写完就送东西的活动,感觉他就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5:13:00
欢迎去小品欢乐~~败家再带几只笔几瓶墨很解压的喔(拇指)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5:14:00
我也好想买新笔~~~ 但是写字姿势还没有矫正完全QQ
作者: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2-01-03 15:14:00
分享工作室的心得跟你不同面向就是=跟老板有私交 XD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5:14:00
下次有空乱花钱时反而想去钢笔工作室(朝圣)一下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5:15:00
我不敢乱嘘法学背景的人 我有阴影呜呜呜
作者: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2-01-03 15:15:00
看到你学法律实在讶异 因为我没遇过学法律像你这样der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5:15:00
(小品也会去啦,超舒压)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5:15:00
chiens大没关系...我现在姿势也都错的 但钢笔破10了(汗
作者: chuca   2012-01-03 15:16:00
可以停了吗...来版上不是想看到一堆这种文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5:16:00
去工作室买店内商品加买色彩雫可以折50 (趁乱推坑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3 15:16:00
像小朋友,有点幼稚,您对这件事太认真了
作者: chuca   2012-01-03 15:17:00
而且 从您文中处处带刺也不难想像为何您昨天遭遇会如此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5:17:00
胡子大叔的内心像幼稚小朋友...感觉有点萌(欸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5:17:00
我个性很差不想矫正姿势但钢笔破60,虽然都便宜货(掩面)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5:19:00
胡子就是就傲娇女王型的 只是他有胡子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5:19:00
我抖M但是热爱挑战,偶尔不小心逗笑胡子好有成就感(欸)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19:00
小品会跟你分析囊吸式和一般吸墨器的优劣,态度极优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5:20:00
把姿势改过来算一个小目标,因为觉得长期会有好处~~ 但过渡期好痛苦,急的时候不自觉还是会回去orz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23:00
小品常去的话试写笔的时候姿势会被三哥钉......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5:25:00
所以我去小品时会强迫矫正成正确姿势...(不过三哥还是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25:00
上次被三哥盯到多留一个多小时写字才放我走QQ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5:27:00
上次去小品也是被纠正,但只说了几次而已~可能我拍狼面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27:00
i大你可以自愿留校察看,其实我也是半自愿的...XD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5:27:00
若只是想帮助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店 没必要一直发文还原事发真象占版面...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5:29:00
谢谢l大>///<~~我下次来自愿(殴←很想被留的样子..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2-01-03 15:32:00
推文要开始欢乐了吗?i大三哥说纸笔都是现成的喔...XD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15:56:00
要闹到什么时候啊?? 像为人诟病的检察官为上诉而上诉?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3 16:02:00
因为用墨囊考试写到没水,那换了吸墨器考试就不会写到没水?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04:00
原po在这件事上是很坚持没错,确实坚持到有点烦的地步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05:00
楼上 就是因为这个问题才会问老板是否储墨量一样啊?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3 16:05:00
文人的笔,军人的枪.你有好好了解你的78G吗?想想你的暱称吧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05:00
不过其他板友说他"态度不好"、"难怪会在店面发生这样的
作者: marlbo   2012-01-03 16:06:00
如真要还原真相,文字也不准,来个事发录影画面吧~到底XDD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06:00
事",都不觉得板规踩线了吗然后国考考试不建议用钢笔,你永远不知道纸况如何
作者: twcyellow   2012-01-03 16:09:00
从PTT到YOUTUBE 所以你想讲到什么时候?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09:00
谢谢laughmaker大从昨天以来一直的鼓励与分享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6:12:00
储墨量一不一样不重要,考试时写到没水就是不爽既然要用到钢笔,就必须理解钢笔缺点在墨水限制问题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15:00
我建议是不要再发文了...你可以修文回应啊,这一串原po的文章已经三篇了,虽然你不断道歉占用版面,但事实是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6:16:00
另外,考试时很多人准备两套文具,就是因为即使原子笔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16:00
你还是占用版面了,这样道歉有什么意思呢囧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6:17:00
也保证不了稳定度 (写到一半断水光吓都吓昏了)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03 16:17:00
我觉得这篇讨论墨囊容量跟使用经验很好,也满多板友针对墨囊跟吸墨器提供意见,如果可以完全把重心移到这里也是不错的讨论,毕竟原po也是新手,就钢笔的问题大家热情回应也很好啊~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6:19:00
真要写很多字的话就用三文堂的580吧˙˙˙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19:00
看不出来这文章有什么虚心的意思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6:21:00
第二篇就已经想删 然后又发第三篇继续坚持还原真相..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6:21:00
大家就让原PO讲吧~~累了他就会退场了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6:22:00
给嘘的原因是你可以找别家了 要说一篇就够说了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6:22:00
还给大家清新温馨的文具板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6:23:00
那你继续还原吧,大家要说的前面都说过了。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6:28:00
我想多数人来文具板并不是想看你如何就事论事的占版面吧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31:00
放过自己吧,怨念很深,虽然我也不喜欢墨囊还有笔使用久了真的大概会估啥时没墨...(当然不精确)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33:00
"他们"代表不是一个人 您自己一个人就发了几篇?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33:00
78g我也很喜欢,88g写起来就还好QQ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34:00
而且后面几篇已经没人在执著那件事了 是你一直要再提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6:35:00
还原真相到底多重要??? 就说大家已经知道你不愉快的经验有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很有个性 容易踩到地雷 这样就够了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37:00
那你不开心去申诉啊 有必要把整个板搞得这样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37:00
S大您所言甚是 只是他们一直说现场事实不是这样甚至还说会有这一切是我态度不好 这样还原就有必要了吧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6:38:00
你的最原文没有被锁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39:00
但是最有争议的不是在最原文 是在第二篇还有版主公告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6:40:00
楼好不容易歪了,大家都有台阶可以下,怎么又吵起来,囧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40:00
对对对 都是they的错 byebye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6:40:00
看不出一直发文解释真相有真帮忙大家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6:41:00
众说纷纭,一件事本来就会有各种角度的解读,你没必要看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3 16:41:00
看你在版上这样卢(都是同一人吧?),我想不到老板不抓狂的理由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6:42:00
每个人主观意识不同 说你态度不好又怎样? 何必一直追着打?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6:43:00
你跟本不知道国考答题卷的纸质是怎样,所以用钢笔是很勇敢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43:00
我被chuca插话 他又引战,我不爽XDDDDDD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6:43:00
总结:自己态度很好很有礼貌,老板态度差没礼貌 end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45:00
要如何总结就不是我的范围了 各位可以自由心证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45:00
拍谢 O大断到你推文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45:00
从这篇可以看出原po钢笔新手,直上国考,学费总是要缴的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6:46:00
国考用钢笔 真的很抖...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46:00
这个学费就是你的使用经验,消费亦同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6:47:00
总结:自己态度很好很有礼貌,老板态度差没礼貌 end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6:47:00
那原po觉得下次国考工具(笔墨)要怎么准备比较好?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6:48:00
反正还是谢谢 有在实际分享经验的几位前辈不该用钢笔来考国考之类的评论我都接受
作者: yihuey (阿毛)   2012-01-03 16:51:00
原po你想得到什么?
作者: charliehome (Θ_Θ )   2012-01-03 16:53:00
以你的需求,直接买一只活塞上墨的的笔才够用。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6:54:00
我好奇的是,如果没有录音录影的存证,店家能不能对原PO提
作者: chuca   2012-01-03 16:56:00
就说后面已经没人要质疑你了 你在跳针什么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3 16:56:00
原PO你太执著了,大家推文都知道你不愉快经验了....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6:57:00
诉,如果PO没明确证据,店家是否能提告妨碍商誉之类的告诉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6:57:00
公告后大家都是针对自己的经验和心得发文而不是发文质疑你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3 16:58:00
问问自己你想得到什么? OK 你还原真相了? Then?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6:58:00
是阿 公告完 明明大家都只是提出自己的经验分享 何来质疑?而且 你还原真相的意义除了反驳那些人之外 你还要什么?要大家知道 都是老板的问题 我超有礼貌?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00:00
各位一直问我要什么? 我已经说了 就是提供真相罢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01:00
好啦 提供完了可以去吃饭了啦~~~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05:00
vaben大 你们自己的人都承认那些话就是老板讲的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05:00
记得顺便去买支580墨水很多的!!!(推坑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3 17:06:00
还是去买中性笔吧,不去了解手上的笔到时候又是三文堂的问题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08:00
三文堂我天天画图水量应该是没问题 比较怕拆吧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7:08:00
什么是你们自己的人。。。蛮妙的!
作者: qeagle   2012-01-03 17:12:00
我到支持原PO.他写的东西没有很多火气,看大家的回应知道SAM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7:12:00
说真的我来看戏的,只是变歹戏了=..= 大家都意气之争
作者: qeagle   2012-01-03 17:13:00
很有个性,但某方面来说就是态度不佳的委婉用语,人与人相处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1-03 17:13:00
我建议原po别再发文了……你一开始不就只为了告诉新手版友Sam老板的脾气不好,不想踩雷的可以避开,到后来都变调啦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3 17:13:00
生气的人智商只有五岁...不要五岁了好吗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14:00
两边都提供了各自认为的真相了,可以去休息了啦...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7:14:00
现在变成为了还原真相啦
作者: qeagle   2012-01-03 17:14:00
态度不佳,造成别人的不快,其实是需要自省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14:00
谢谢O大的劝架 但都已经有人扬言要告我了 呵呵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1-03 17:15:00
把这篇变成国考用钢笔讨论文不是更好,人生不可能让世界上所有人都喜欢你认同你的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7:15:00
原PO一再回应,甚至想还原事实真相,不就再再想证明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17:15:00
读法律的性格一览无遗,版主水桶全部人算了,那他自爽
作者: aerodm (羊男)   2012-01-03 17:16:00
虽然我的拉米恒星也是在钢工买,不过我要推原PO实事求是!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1-03 17:16:00
咦可以不要水桶我吗我是无辜的(歪楼)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温柔相待’)   2012-01-03 17:18:00
拜托大家冷静 ,也不要看到影子就开枪从前后推文看并不是真的要告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7:19:00
只是打开了c大的法律人开关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温柔相待’)   2012-01-03 17:19:00
大家都缓缓好吗?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17:19:00
司考录取率提高原po有很大的功劳(为何要拿可能没水的笔应试.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20:00
话说有朋友有推荐的黑色墨水吗?不用防水只是我想要画图深浅比较明显的?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17:20:00
好辩,什么都要辩到赢,这10几年来台湾不就是法律人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20:00
疑~有说是好朋友嘛? 推文好长懒得找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21:00
查了一下580的心得文有点被生火欸...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21:00
580超美快买 (意图歪楼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21:00
C大要来给小弟堆坑一下吗? 真的很赞喔!!!XD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17:22:00
各位版友小心点,不要得罪读法律的喔,要不然会缠住你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7:22:00
我是请教,又不是我,我怎么告啊,啧。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17:23:00
我不讲了,以免得罪以后的"大律师""大检察官""大法官"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23:00
所以至今一直不敢嘘XD 我被废死教授请去喝茶过 O-Q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24:00
580笔尖个人觉得弹性OK 唯重量比较沉 不过画图写字都好用!!!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24:00
差异点只在从头到尾没有依据任何事实发言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24:00
最近有在看透明笔身的钢笔(板上也/过)想要收一支~~~~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25:00
唉,已经有点难看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25:00
580最近要出更多颜色的版本~也许透明笔身会特价(?) 可观望或者趁著博客来特价~全馆85折在用折价券下去买~之类的齁我上次就是这样买的~才买了1200多~超爽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26:00
al大你˙˙˙ 是说透明的笔身也比较好掌握用墨量的说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26:00
最近好想买M200透明色,但又想直接上雕,白乌龟写的还蛮喜欢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7:26:00
我很礼貌的请教问题也错了嘛?藉著这个例子了解一下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27:00
580那种便宜笔说实在看不上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28:00
3776透明杆/写乐PG21消光黑/长刀研/waterman海洋/权威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7:28:00
Pelikan我个人觉的600, 800都不错!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28:00
看王子最近的笔都是万元以上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17:28:00
便宜笔看不上....(倒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28:00
预算有限,不过总之写起来爽(?)就好XDD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28:00
乱花钱不是全收就好了吗?XD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29:00
话说我买墨水也从没想要分装,太麻烦了,只有超级好友才分他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29:00
亨 贵的笔我才看不上咧!! ( 买不起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29:00
那会精尽人亡啦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30:00
预期iro跟J.Herbin都要收全套,那样摆起来才壮观漂亮
作者: vabene (life is beautiful)   2012-01-03 17:30:00
乱花钱的话,推荐 pelikan 1931T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30:00
百乐Elabo和Capless看起来很妙,有人用过吗?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32:00
capless在跟人换笔时有写过,也是会中毒想买的笔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32:00
我就买了 还因为没得写M就F跟M一起买了
作者: smile80322 (MeiMei)   2012-01-03 17:32:00
还不敢入钢笔坑阿~~~~~~~~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34:00
想矫正好姿势再买新的笔(算是奖赏...) 有没有很理智XD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35:00
不久前才从网拍买了PILOT的COCOON,第一支钢笔,希望自己不要掉的太严重(艸)
作者: scottlsw   2012-01-03 17:35:00
如果我听到那句话也是会觉得不舒服吧~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7:36:00
可以买著放著 条好姿势再给自己用当奖励 比较省时(?
作者: eternalsaga   2012-01-03 17:37:00
本来看文章觉得Sam太夸张,不过后续回文推文让我觉得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fallwater (fallwater)   2012-01-03 17:38:00
买笔我都从缺点着手,如果那些可以接受的话,capless易刮、有喀嚓声、清洗不易、看不出储墨量、有可能伤到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7:40:00
就算不掉笔坑也还是有可能会掉墨水坑的...
作者: fallwater (fallwater)   2012-01-03 17:40:00
冰冷,这些都可以接受的话,是一枝好笔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40:00
从来没在在意写字姿势,意即是别人的经验真的适合自己吗?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40:00
还好我住新竹不太有机会去逛,应该不至于掉墨水坑(抖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42:00
放心好了,掉进去即使你人在哪,还是会想去买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42:00
啊 因为我自己原本的姿势真的比较用力,所以才想试着改变:P我猜这样对我自己的手、对笔都比较好~~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43:00
看不出储墨量,多买一支,随身多带一罐墨水,要会变通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44:00
iro,r&k,J.Herbin都收2/3了,赫然发现还有diamine,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7:44:00
网络是可怕的东西...(望向试色文和拍卖页面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45:00
网络真的很可怕,就是文具版逛一逛我才想买钢笔的.....突然发现我买COCOON的卖家就是小品XDDD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45:00
我也没在管姿势,小品也没在管我的握笔姿势(罄竹难书?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45:00
文具版的大家真妙啊 再大的争吵也可以大事化小(真诚发言 绝无讽刺) 总之谢了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47:00
我的握笔姿势很糟,写字都会痛,正在努力矫正OTL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7:47:00
感谢fall大,我的确在意清洗,其他还好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48:00
写字,我是拿来发泄压力跟享受属于自己愉快的时光,那你呢?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7:49:00
不管住哪里,只要看试色文,就会掉墨水坑的(推下去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49:00
你前两篇锁文是因为推文已有争执,到底在质疑版主什么?版主不就只是维持秩序而已?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7:49:00
写字就很容易进入自己的世界~~ 然后回过神才发现手痛orz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50:00
不XDDD 至少让我先把第一罐墨水用完啊XDD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0:00
况且,真理真相只要是透过“人”叙述,就不会愈辩愈明你这样不断发文不断澄清一点意义都没有,真相如何版友一来不那么care,二来你的看法和立场大家都知道了,你这样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7:51:00
我也是文具版逛一逛突然想买钢笔(握 根本就是推坑版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7:52:00
开始买第二罐第三罐墨水后就会想要买第二支笔来换著写...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2:00
不断发文澄清并不会让人更能理解,只觉得为你的私事一直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52:00
真的是推坑版啊(握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3:00
占板上空间,适可而止 还原“你认为的”真相了又如何?你要说的第一篇就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些实在没什么意义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7:53:00
co大说的对啊..买了第二罐墨水就需要有第二支笔来装!!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4:00
还有并不是客客气气,就一定公正公平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7:54:00
不是买了第二只笔之后才要买墨水,然后再买笔吗(循环中)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7:55:00
最喜欢来文具板被推坑了>////< (疑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5:00
的空间,在我看来虽然客气根本也是战意十足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55:00
莫非是一入钢笔坑无尽期吗(抖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7:56:00
买了第二只笔后又开始讲究笔尖出水量和墨水合不合...然后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7:56:00
买第三支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56:00
越讲越可怕了啊XDDDD
作者: iscoral (放手才是对的吧...)   2012-01-03 17:56:00
我觉得原PO很理智啊,大家都超包容der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57:00
质疑的人就不是占用空间 回应的就是 这样不公平吧?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17:57:00
钢笔墨水坑深不见底(望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7:57:00
我最近也买了一堆纸,烦死了基隆进入冬天超湿的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7:57:00
应该说只要n大你爱写字...那应该就...(微笑)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7:57:00
楼主,你跟Sam之间的恩怨是你们的事,文具版还有很多东西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7:58:00
是微笑还是奸笑XD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7:58:00
chiangks快去小品买整套墨水回来写字,做好整套色卡再来发文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7:58:00
可以讨论,请不要压榨其他版友共享的空间好吗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7:58:00
感觉是奸笑啊(泪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7:59:00
Singwen大 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他们发文质疑我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7:59:00
就已经说了,真理不会愈辩愈明,你愈回应,得到的质疑只会愈多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8:00:00
我说过了,那是你跟Sam之间的问题,身为一个版友我不想看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8:00:00
没关系啦 反正大家可以同时看清很多人耶伊~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8:00:00
至于版主你锁文理由,是因为那篇回应你的人已经删文了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8:00:00
同为跌坑者应该是苦笑吧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8:00:00
什么纸我都几乎去买了,很多纸只写了第一页就丢旁边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8:00:00
其实光是人家都已经删文 而后你却又回应 光这点就很怪了..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3 18:01:00
火都已经熄了,为什么又燎原起来啦?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8:02:00
明明就有黑店版也有黑特版,我不懂到底一直执著在文具版发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8:02:00
人的说话是有待立场的,相关理论我就不多说了 这不是我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8:02:00
我也是买了墨水后又为了墨水去买笔!
作者: Serja (丸子)   2012-01-03 18:02:00
觉得没有受潮问题的纸用起来比较愉快,不用特地放防潮箱~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3 18:02:00
此时已经很多人推文了 删掉对他们不尊重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8:02:00
就说不要乱放烟火了 看吧(被殴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18:03:00
想当初第一次买了743和新青年骑士(?)加一罐极黑就觉得可以渡过余生的我真是太天真了ORZ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8:04:00
钢笔这坑真的太大了XDDD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18:05:00
渡过余生XDDDD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8:05:00
我是先买了COCOON跟INK-350-BB而已XD度过余生XDDD
作者: Chardonnayy (葡萄酒)   2012-01-03 18:06:00
你要帮钢笔找伴啊~ 这样他们会寂寞呢!(?!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8:06:00
度过余生也太可爱了吧XDD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8:06:00
可恶搬专业出来了 那我也想要拿阿谁统来清一清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3 18:07:00
价值性的东西本来就很主观 请不要在无限上纲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18:07:00
当初也以为一枝Safari可以跟我当挚友,谁知道朋友越交越多
作者: Singwen (低调行事火星人)   2012-01-03 18:08:00
当...当最后一罐墨水用完的时候...我就...再买一罐(咽气)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2-01-03 18:08:00
我认识的检座态度都耐心、谦和、思路清晰、有弹性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8:08:00
X别执著细节了好吗?文具板众在意的是文具本身和使用经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18:08:00
纯文字本来就很主观 没有声音 没有画面 但法院又不同...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8:08:00
如果说有白金艳蓝复刻的话,那我或许可以停止找蓝墨水之路y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8:09:00
发表消费心得也很好,但谁对谁错说穿了只对你个人重要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2-01-03 18:09:00
看这几篇像在看起诉书 好累啊
作者: Frehrt (静夜独酌)   2012-01-03 18:10:00
白金艳蓝....虽然久了会螁...但是写的时候很美啊....远目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8:11:00
追究这事件每句话细节的真相对我们局外人来说太枝微末节
作者: janshih (寇普夫‧史魅蹭)   2012-01-03 18:11:00
原po还在纠结,一定要胜诉就是了… =___=''
作者: Frehrt (静夜独酌)   2012-01-03 18:12:00
慢慢能理解....暴走不是没原因的...... ( ′-`)y-~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8:12:00
我翻18年前用白金艳蓝写的日记,没有褪色啊。
作者: Serja (丸子)   2012-01-03 18:13:00
大部分蓝色都会退色,享受写的那一刻就好啦:)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3 18:13:00
跪求fallwater推荐(?)823缺点 我好想要枝真空上墨笔QQ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18:14:00
你太深陷其中了,去小品散心吧,买个笔需要气那么久吗?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18:14:00
难清洗...
作者: sakurainei (然后就忘记)   2012-01-03 18:16:00
请问你要讲几遍? 还要讲多久? 要占用版面到什么时候?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8:17:00
当初只是在找蓝色墨水 结果在板上搜寻蓝 就开始看3776教堂蓝..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3 18:18:00
爬文得到的资讯是难洗、尾巴易裂、大量书写要松开尾巴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2-01-03 18:19:00
推原po 板上态度真妙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3 18:19:00
想找一枝有趣的笔当第一枝Pilot钢笔XD
作者: zenglu   2012-01-03 18:19:00
作者: fallwater (fallwater)   2012-01-03 18:26:00
补上capless还有一点是笔尖可能摇晃最终选了lamy2000,缺点是摔了就没救了,握位难以掌控,有裂管可能(但听说新款有改善),字迹较日系粗lamy2000是活塞上墨823就不清楚了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3 18:32:00
f大我有Lamy2000了XD 本来也有考虑92又觉得加一点就有Capless 再加多一点又有823 超级犹豫的啊QAQ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18:36:00
犹豫越久->继续看文章->一定会选最后那个 标准程序XD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3 18:37:00
坑总是会选比较深的那个跳的定理(咦
作者: mao777 (毛柒柒柒)   2012-01-03 19:22:00
老板正面回复了 可以去脸书看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3 19:30:00
可恶,三哥没盯我姿势,每次都丢笔给我试写而已~刚从小品买3776回来~写了半个钟头多,三哥祇问我OK吗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9:35:00
可能楼上姿势标准XD?(教我教我T__T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3 19:38:00
因为我是左撇子~~~~~~~哈哈~~哈哈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19:40:00
老板给的正面回应还满糟糕的,是个很难令人喜欢的老板,回应的态度也让人不敢恭维。如果说在老板自己贴出写有“
作者: scottlsw   2012-01-03 19:43:00
我个人是建议你不要再争了 陈为廷都有人要他检讨礼貌了XD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19:43:00
尊敬呀,我都想把墨水挤掉一些了”下四行后马上出现“居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9:44:00
楼上这段话你讲过很多次了。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19:45:00
然没水了”这种实验报告,那的确让人不能信服他对钢笔使
作者: smile80322 (MeiMei)   2012-01-03 19:47:00
楼上是...
作者: chiens   2012-01-03 19:48:00
#1ITURNH_ (stationery) 建议看看这篇...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19:49:00
用的宣称。然后敬告izunamiko,这话我讲第二次。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9:50:00
我知道你讲第二次,但不懂重复的话说两次的意义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19:57:00
楼上在不同处也替老板讲了不少话,是说这里是个只能讲老板好,然后不可以有不同意见的地方?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3 19:59:00
我只发一篇文,然后我一直都说老板个性不好。上面是我打太快手误,确实没有多次提及,抱歉。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20:00:00
他的评论和上文写两次只是表示强调"我不喜欢Sam",End。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3 20:00:00
Capless不错阿 我觉得很方便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20:03:00
我想大家(捞过界)都对个人意见理解并表示尊重,可以吗?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温柔相待’)   2012-01-03 20:05:00
揪团、挖坑、劝败、文具板!(喔耶) \^-^/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3 20:09:00
文具板万岁!XDDD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3 20:12:00
看完以后只觉得板主和板众们都人很好! 对于不断地跳针大家都好包容!!! 玩具板果然是好地方 XD囧 是文具啦 哪来的玩具 QQ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0:14:00
玩具版?(惊!)(没说错也是啦)
作者: blackxo4u86 (HELLO)   2012-01-03 20:18:00
挖坑推坑版万岁
作者: su4ej3 (逆)   2012-01-03 20:22:00
你们这样我会舍不得用我圣下的两管艳蓝啊!!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3 20:37:00
看不出原po到底想做什么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20:43:00
我倒是觉得板主两篇所文的处理略嫌粗暴,一者断然禁止未完的意见交流;二者禁止对于自己有争议的公告进行讨论。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0:51:00
版主以为禁止了就能稍微平息吧~没想到后来还是吵个没完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2-01-03 20:52:00
赞同楼上!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3 20:53:00
那是因为没全部锁文并禁止回文吧
作者: bluewindsea (ˇ幻风兔ˇ)   2012-01-03 20:53:00
知道版主为了避免预期的纷争,但是真的有点粗暴!~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3 21:02:00
琐文粗暴?我觉得还好,那篇回文都在吵,不锁也是继续吵况且理性讨论的文,板主并没有锁~有继续开放讨论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21:07:00
黑呀在八卦版这系列文早XX了 呵呵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3 21:13:00
文具板友们真的很和善包容
作者: Ghosts   2012-01-03 21:28:00
钢笔应用在国考乙题~建议可多带钢笔或是跟我一样直接带针筒进去~
作者: Lunasol (露娜)   2012-01-03 21:44:00
wow 怎么隔一夜之后这系列文变成这样 @@ 居然还锁文了不得不同意qeagle跟dingmei 我也觉得板上的回应气氛好微妙也许这个社会不喜欢不弱势的受害者吧?所以理直气和陈述事实好像反而变成众人眼中钉的感觉...然后我不想入钢笔坑(误所以上面讨论钢笔墨水的推文我都快速跳过 好害怕唷 XDDD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1:52:00
他陈述的事实大家都有接受,但一直跳针钻牛角尖会让人不明白他到底想要什么结论...老板不想道歉,而他觉得反驳他论点的版友很刺眼,但文具版既不是黑店版也不是法院...这么纠结何必呢...不对...我怎么又回了= = 还是当我没说话吧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1:55:00
板上回应很奇妙?我是觉得,要让我知道老板很难搞,好的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1:57:00
虽然大家觉得说明当时的状况没意义,但原PO这么辛苦打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1:57:00
再多嘴一句...老板没有骗他钱,他也没被逼买了不想买的东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1:58:00
我知道了,但是要我跟你同仇敌忾?省省吧,我还没有空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1:58:00
这篇文让我觉得很矛盾。因为当时并没有表明是国考一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1:58:00
西~只是相处不愉快~甚至连人身侮辱都算不上...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1:59:00
墨水使用完毕(从文中看来是3个半小时)
作者: Lunasol (露娜)   2012-01-03 21:59:00
知道原原po是拿钢笔去考国考也是让我颇惊讶...不知该说啥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00:00
考国考也是,说有爬文,但明明连我这没考国考的人都印象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2:00:00
另外重新看过第一篇文,我想"你爽就好"跟"你高兴就好"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01:00
很深,板上说钢笔别随便拿去应考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2:01:00
两种说法差距颇大。
作者: pt7441 (批踢)   2012-01-03 22:02:00
帮补血 挺原po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3 22:02:00
另外,原PO也没说到自己说过三次觉得看不到墨水不方便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06:00
第一篇我是真的很同情他,但连po几篇加推文下来,我很想
作者: charliehome (Θ_Θ )   2012-01-03 22:07:00
胡子老板都表明不欢迎你了,你就去别家买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2:07:00
第一篇很同情他+1...因为我也是被老板的网拍问答态度吓过觉得这老板到底在凶什么...但多看几篇问答+粉丝团后就觉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07:00
问,不然你先说你期待的回应是什么,怎样才会觉得自己沉
作者: cooljoan   2012-01-03 22:08:00
得单纯只是不会做表面功夫的人而已...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10:00
冤昭雪,板友也好秤秤斤两让你开心点一边说没有期待没有默认立场,又一边一一驳斥就太少女了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2-01-03 22:19:00
第一篇同情他+1 另外这篇其他版友自己聊的很开心也太可爱XD
作者: draven (Clever Scum)   2012-01-03 22:23:00
新手就乖乖待在新手村吧,何必越级打怪?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3 22:27:00
拿钢笔考国考原原PO想拿就拿 板上说别随便拿就真的要照版上说的做吗? 不过我是觉得分享就分享 没必要一直钻牛角尖的对于老板的态度或版友的推文回应了 毕竟觉得受气就别再光顾吧~大家对于该老板都有不同的感受 自己吃过亏或是觉得老板好相处都大有人在对了 这里的吃亏是指态度上的部份 不是金钱上的
作者: linkeykey (应声虫)   2012-01-03 22:35:00
我第一次去钢笔工作室也是感觉Sam有点冷漠,诚如版友说的不会主动招呼客人,但每个人都有其个性,就算是客人也无法要老板改变个性,只能自己选择以后会不会再去这家店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2:39:00
(想拿就拿,然后没水、晕染、刮纸,考不好成绩也是你喔)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3 22:41:00
就跟不要拿擦擦笔考试一样,都只是好意罢了,听不听看个人~
作者: linkeykey (应声虫)   2012-01-03 22:44:00
Sam大,下次去时可以给我一点热情吗?不然吓都吓死了=.=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22:47:00
我是不能理解大家都听别人说,成见都已经有了,自己都没去判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3 22:47:00
所以别随便拿钢笔应考就是看个人接不接受 跟老板的个性
作者: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2-01-03 22:48:00
等chiangks吵爽再来写信给我说可以处理这篇了 我再处理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22:48:00
断。大家都说小品好,我去了几次下来的感想是觉得常常一直被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3 22:48:00
能不能认同都一样 都有自己的好恶 自己喜欢或不喜欢别人再怎么说也是一样的XD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22:49:00
塞东西,不接受就会有种被暗示不识货的感觉。 现在都做好功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22:49:00
楼上那番话大家也是一直跟原PO说呀~他就是放不下 ~"~我是说r大不是b大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3 22:50:00
课,想拿什么去了就讲,付了就走,而且要拿未拆封的。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22:51:00
另外板大期中考加油儿~~~(挥旗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3 22:52:00
所以这就是个很有趣的现象XD 因为这里怎么吵老板还是一样的态度阿XDDD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3 22:52:00
不太懂什么叫做“吵爽”,是板主知道原po发文的主观意图是为闹而闹?还是单纯意见不合就酸板友?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2-01-03 22:56:00
版主这样的发言恰当吗..................
作者: rw1113 (胖小喜)   2012-01-03 22:59:00
这系列文看的好腻...说完了然后呢??不喜欢就换一家买~
作者: flymee (Rita )   2012-01-03 23:00:00
没有看完整篇推文 但觉得版主发言似乎不太恰当
作者: rw1113 (胖小喜)   2012-01-03 23:00:00
还我欢乐的文具版啦~~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23:02:00
板主真是用心良苦 把战线拉到自己身上了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温柔相待’)   2012-01-03 23:08:00
挖咧这串文太多太长,结果我刚看文看到幻觉看到一篇“新入荷非常糟的纸胶带”,吓到揉揉眼睛,喔~~看错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3 23:25:00
跟婚姻板有啥关系?需要拿来背书?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3 23:33:00
不讲我还真不知道他是婚姻板的板主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3 23:37:00
看很腻了 版友好心歪楼想大事化小可不是为了让你一直跳针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3 23:38:00
不是结束了 怎么又来 无聊 要据理力争到什么时候?等到大家都没异议吗?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3 23:45:00
9成...,那你要不要问"现在",大家希不希望你闭嘴
作者: ewewqa (qaws)   2012-01-04 00:10:00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可以聊超过24也很厉害
作者: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2-01-04 00:18:00
我就觉得他在吵啊 不洽当就不洽当 因为他真的在吵啊XD我不管他是闹还是认真 我就觉得很吵 That's allPTT站方从没有限制板工不能认为某个板友很吵就像PTT站方从没限制板友不能觉得板工推文不洽当*恰我是建议跟这人持反对意见的人可以不用再回了XD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 真的没有什么好说啦chiangks 好!! 我明白了 谢谢你的说明!!
作者: monkey810504 (洋片片)   2012-01-04 00:28:00
可以结束了吗 我只想看文具!!!!
作者: forya (猛哥)   2012-01-04 00:32:00
有完没完呀!!一直回文想找人认同你!!只会让人越看越不爽!!
作者: chuca   2012-01-04 00:52:00
有什么好回避 你真以为这里是法院?
作者: twcyellow   2012-01-04 01:01:00
下面有更有意义的文章喔喔喔喔喔 可以去看看 ^^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2-01-04 01:29:00
原po用字不算无礼 单纯是这间店不适合您而已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2-01-04 02:22:00
卡卡的咚滋咚滋咚滋咚滋跳针跳针
作者: chuca   2012-01-04 03:27:00
没有要攻击你 我只是针对你前面说要板主回避的那句我真的不懂 您当初没说就算了 为何现在又要再说?这里只是一个网络看板 也只有板规 板规没有规定什么回避的那板主也只是针对你的质疑回应 你当初居然还有要板主回避的法 想问你是不是真的把这里当法院还公务机关了啊????说实在,我知道你的消费经验很不愉快,板众也都知道了你当初不就是想跟大家分享你的不愉快经验吗?这个目的你也已经达到了,这样不就好了吗问题是出在大家已经不在意所谓的现场还原 Sam的个性怎么样很多人都很清楚 会跟他消费的还是会去 你既然这么不愉快也发了三篇文章表达了,这样还不够吗?真的诚心建议您放宽心,不要再执著了,钢笔是好东西喜欢用钢笔可以换换店家,让自己开心最重要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4 06:38:00
哪里容不下批评?你第一篇文时不是大家都给你拍拍 哪里不能批评?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4 08:40:00
因为大家其实不想知道对您所谓发三篇文来澄清的真相一直来推文的板友其实一开始都苦言相劝希望您放宽心钢笔书写是快乐的 不需要为不适合自己的店失去原有乐趣但和您不同立场的文字 都被您当作是"质疑您"然后希望大家体谅您坚持还原真相 甚至和板友针锋相对早已失去"提供大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店"的本意了
作者: omi0210 (楠仔坑郭美珠)   2012-01-04 10:09:00
一个不好的消费经验居然可以发到3篇文........PTT有黑店版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1:28:00
结果还是看不懂原po想说什么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1:48:00
请问您是否有想过对像我这样不在场也跟双方当事者不熟的路人,应当没办法从两造言论得知孰真孰假;现在并非在质疑只是您一直强调要还原“真相”,我们其实也无从得知。因此再争论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吧。会去的人还是会去、不会去的人还是不会去;喜欢或不喜欢各人各有定论。最后谢谢您分享您的消费经验。
作者: boomchichi (chichi)   2012-01-04 12:28:00
终于知道被讨厌的原因了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2:36:00
突然想到Rain Man,主角也一样很有礼貌,一样不懂别人在说什么总是在意一些很特别的点,恩,不过我想社会需要更多包容 :)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4 13:13:00
我只希望你的大是大非的个性千万别是法官检察官等左右别人生死命运苦衷的裁判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4 14:49:00
OH MY GOD! 这一切的一切的一切真是太酷了! 开眼界!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5:03:00
你可以看看在赌场吧台女生搭讪那段,说约10点真的是约10点吗?老板说会记住写几个字是真的记住写几个字吗?之后,人都走了,Rain Man还记得约10点,你也还在还原"真相"另想问下,你可以抱怨店家的态度,为什么我们不能抱怨你的?上面那句修改下,把"我们"改成"我"五小时用光=很不好用?你换了吸墨器大概也是这个时间,因为钢笔在墨水使用的持久上是大输中性笔的钢笔本来就不好用,换了吸墨器,换了活塞上墨还是大输中性笔
作者: sa5216 (枫兔)   2012-01-04 15:38:00
Sam的说法应该是说以平常的使用量来看,应该要知道自己多久需要再吸取墨水,但是应该没有人会连写五个小时的字吧...当然国考除外 :)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5:41:00
因为叙述中没有提到是在国考这样的特殊环境(长时间,难换水)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5:46:00
吃药的这串讨论  我等下删除  先公告  谢谢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4 15:49:00
你都拿婚姻板背书了,婚姻板跟文具板又有什么关系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5:55:00
怎么我的推文也被删了?
作者: chuca   2012-01-04 15:55:00
那个...如果真的觉得吸墨器吸不多要不要去买针筒直接注墨C大我觉得解决您使用时觉得储墨量不够比较实际 其他的就停止了可好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4 15:57:00
婚姻板板主来这是为了下板务指导棋?那就要等她自己说明了...我也没说你该不该,我只是希望不要,况且你已经是了吗?还是这样说刚好踩到什么雷呢?那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作者: wei0309   2012-01-04 16:01:00
我只觉得原PO吹毛求疵,就算换成吸墨器,没墨水的时候不是一样要再加墨水吗,所以随身带一瓶墨水是最佳解根本没必要换吸墨器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04:00
之前爬文有看过 con50其实跟con20容量差不多 所以我觉得没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4 16:04:00
(删了还不是又心心念念强调板务相关一次,囧)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05:00
什么必要换 除非很想看剩多少(像我) 直接用针筒注会比用压囊吸多一点 但可以多多少我不清楚 如果您愿意实验是再好不过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4 16:06:00
我承认我发现这里好多开关,一时兴起按得好起劲,坏透了(逃)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6:08:00
压囊的问题根本不在容量另外就是不要带这种不安定的文具上考场 END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15:00
因为要考试的是你,所以你才要知道能写几小时,至于老板或者一般情况下使用,没水加水就好了 我是不是该去问车商我的车开多久会没油?还是在不告知要往沙漠开的情况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21:00
CH大确实是相当有礼貌、叙事有条理且实事求是的人,和P大一样有法律人的气息...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22:00
其实用久了多少会知道自己一天写多少 至少我是这样 我一天写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23:00
不过把虚心受教和不想质疑的部份尽皆略过不回复,只针对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24:00
笔记6~7面 两天写完con50 这是prera f尖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24:00
质疑者努力澄清的方式容易让人认为你跳针...算是误会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25:00
字数会因笔划数或是字体大小而增减吧...依常理想本就不可能精确到"字数"...SAM口快失言,不愿坦率认错,恰好又遇到严谨严肃的CH大...= =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29:00
我觉得如果真的很怕在外面没水 要嘛就带墨水 要嘛就多带笔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29:00
严以律人吧,"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比较适合拿来当暱称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36:00
那请问你会不会觉得没有观墨窗每次都要要拆来看很麻烦?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38:00
我超爱拆开来看剩多少的XD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39:00
因为"这年头还用钢笔的人,都带着无可救药的浪漫" XD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40:00
嗯...如果真相差不多就是那样,证明你俩没缘份,心灵脆弱的钢笔新手不要贸然进入钢笔工作室。SAM继续服务和他能和谐相处的客人,你也换一间态度良好的店家,这一切就结束了。大家都吵得太久怨气太深,别再往对人不对事上面吵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42:00
去买针筒吧 药局就有 一支5圆 买1ml的就好 我家这里只买得到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42:00
下去了...都放手吧OTZ
作者: chuca   2012-01-04 16:43:00
3ml的 con20也不贵 常常拔坏了比较不心痛
作者: iscoral (放手才是对的吧...)   2012-01-04 16:44:00
多买几只多买几只~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6:44:00
(望天)对不起我用词不当,应该说"重视温和的服务态度"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52:00
有观墨窗连拆都不用拆,还有吸墨器,卡水打针也会弄脏手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6:56:00
他的反应有好处,可以排除他不想接触的客人恰不恰当并不是由你决定的,是由市场机制决定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6:59:00
呵呵,你应该想想是你做了什么让老板有这些不恰当的话我相信人是互相的,所以我才会觉得"反求诸身"比较适合当暱称可以说说你想试"新笔"?还是"试写笔"?试写笔桌上就有,别客气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7:02:00
所以我很好奇电话询问试笔的过程,应该是此事件的关键凡事必有因,但目前内容看不出老板反悔的原因只能推测你想试的笔跟老板认知上的试笔是不同的事情但你可以解释清楚您的部份,您是想试新笔吗?另外澄清并不是义务,而是权利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7:11:00
话是对的,但说的语调,态度,表情都可以让你词不达意且意在言外,对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7:13:00
其实不会,因为常态上认知试笔是指试试写笔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17:14:00
然后你有太多的"应该"了,所以老板一不"应该"就是老板问题?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7:14:00
以具备常识的店家来说,本来就会直接认定您要试试写笔所以反倒变成要试新笔的你是有问题的这时若与您认定的常识不同时,理应由您提出疑问他不用说清楚啊,因为他认定这是人人都懂的常识常识为何需要再三确认?您提到重点了,重点就在于78G有没有试写笔?所以您在电话中有表明您就是要试78G吗?回头重看了你的文,你是第一次去之前就打电话问了吗?那为何没当下向老板提出试写反复疑问?你第一次去的时候一定出了什么状况而不自知老板是个记忆力很好的人,你第二次去一定有认出你那我只能说事情的结果是行为的环环相扣一开始没把小问题解决,才会衍生之后的复杂问题所以我才说可能是你有什么行为导致老板不想让你试毕竟要解决问题,就得先找出问题的根源然而现况是就算他对你不诚信,也不影响他的营运行为不侷限于言语,可能是你的动作?所以呢?违反职业伦理又如何?身为客人你能如何?问题在于你面对这样的行为你能采取何种行动?然后你能从这样的行动中获得何种你想获得的结果?若是如此,那事实应该已经厘清了就是他因为某种原因反悔不让您试笔,应该很清楚明了您已经得到厘清之后的事实,而本文也可供后人参考也该算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了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7:55:00
我突然觉得在电话里认为您要试写试写笔、现场以为您要写新笔的机会很大...您原文说怕买到瑕疵品所以问说能不能试写,意思看起来就是您担心您手上的新笔会有瑕疵。 如若是要写试写笔会担心有瑕疵吗?不我的意思是说在电话中问能否试写,一般会认为您问的是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7:59:00
咦?突破盲点了?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7:59:00
有没有试写笔;而现场说要买了之后接可以试写吗?当下或许会让人觉得您的意思是想写您刚买的笔。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8:00:00
试写笔试不出新品的瑕疵吧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01:00
在还没银货两讫的情况下试写新笔各方面来说风险都太大XD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8:02:00
关键在于你问试写的时间是在老板拿出新笔之后这应该就会直接判断你是要试桌上那两只新笔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05:00
我觉得我跟m大好像频率接上了XDD 说真的我不是要攻击新手
作者: daidai (脚踏实地)   2012-01-04 18:06:00
原来是误会!只是很呛的老板遇到忍不住顶回去的客人,不幸越演越烈:(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07:00
我自己也才用钢笔两年半。 但是新手认为的“常识”很可能真的不是这么一回事QAQ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8:17:00
所以CH大纠结的点在于“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20:00
好烦哦我就不是在帮他掩护 我只是说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8:23:00
但问题是在你的案例里他就只有这样对“你”呀,其他版友也亲身接触过SAM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和你有相同经验,一个人本就不会只有一种待人方式,你又为何要再三辩证SAM“只能是你所认定的那种人”?而那些有不同经验的不是被你说护航,就是被你无视,你说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25:00
可能他也没碰过先说要买XXX再问能不能试一下的吧,我自己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8:26:00
你不是纠结于自己的感受?而你也一再强调SAM“不应该”这样那样,总结起来不就是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27:00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不过可能比较少人一踏进去就说要“买”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8:27:00
“老板你不该这样对我!”(握拳跺脚)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28:00
这样的客人店家大概会觉得他就是拿了就要马上离开的。我暑假去那里买Safari和墨水组合也是说我要买Safari组合Sam问了我要的颜色和尖就说好那你先挑一下墨水。而我的确也赶时间加上也在其他地方买过3、4枝Safari所以不需要试。 然而在我想要试笔的时候我会问老板“请问有XX笔吗?” 有的话老板就会拿出试写笔让写、没有的话就说没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8:32:00
楼上 您的经验我尊重 不过就是与我不同 同意吗?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33:00
如果是有卖此笔但没有提供试写也会先说明。去小品和派克都是这样的方式。我只是想告诉您,我在小品闲晃的时候看到的也约略是这种模式。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8:35:00
好的 您的分享我理解了 下次去小品!!!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4 18:36:00
太好了您终于接受了QAQ 我用iPad打字不太便利真的很想停下来了XDDD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8:38:00
谢谢啦! 大家都辛苦了!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18:44:00
人家去不去交给市场机制就行,干嘛要别人去承认你自己的观点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8:47:00
市场机制的重点就是讯息要公开我就是为此来发文 希望市场机制可以更健全运作公开资讯让市场可以最顺利运行 是经济学所讲的核心而不要让只看到钢工好的一面的朋友有错误认知去错店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18:54:00
您所说的也是两面刃。也可能沦为商战的工具。(非针对此)您想表示的大家都很清楚了。又该吃饭啦~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8:57:00
您说的是 但只要小雅不干像Sam这种耍客人的事 赢了也是该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9:07:00
CH大在这里取到的暖,和SAM在自家FB上一堆朋友义气相挺捐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9:08:00
结果不是因为您的态度,而是因为您行为的顺序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9:08:00
赠品办活动,不知哪个温度高一些。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9:10:00
当然CH大也表明了早知对自己毫无益处,还不惜耗费精神不厌其烦地辩证,只为了帮版友点一盏灯,真是个好人。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9:30:00
M大抱歉 这完全不是什么误会一场 不要河蟹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9:32:00
你的行为就是在问他新笔能不能试写啊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9:32:00
C大 我看到老板这样一直为了死不认错烧钱 造福大家心里真的无比开心 能够让大家有这样福利 我也值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9:33:00
他掏出两支新笔报价后你问能不能试写,这还不够清楚吗?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4 19:34:00
说到最后还是自比正义,千错万错都别人错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19:34:00
人家都说了就是因为讨厌我才如此 要我滚 你何必帮他凹
作者: cooljoan   2012-01-04 19:36:00
CH大人生观积极正向,自我感觉良好,也不失为一种天赋。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19:36:00
因为真相就是这样吧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4 19:36:00
从你的文字,独见法律系学生可能的攻击与防御。然无一丝法律人该有的包容与谦抑。真挚放下,适时中止吧!
作者: charliehome (Θ_Θ )   2012-01-04 19:59:00
我只能推艾默西大大了,恭请艾大重出江湖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15:00
所以你宁可相信他没有诚信,而不肯相信这是一场误会?从现场还原看来,事实并不偏向你的说法吧自白啥时能当作证据了...你搞错了,我把整件事的顺序排列一次给你看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22:00
你蛮无聊的 人家的动机自己都说了 你凭什么窜改呢?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23:00
1.你打电话去问,此时他认为你是要试试写笔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23:00
好无聊喔 这个前面都讲了三遍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24:00
2.你到了店里,表示想买2支78G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25:00
你自己都说店家现场听到要试写就是认为试写笔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25:00
3.他低头擦钢笔,问你要啥颜色(这时你没说要先试写)4.你说了颜色,他拿了两支出来报价,此时桌上有两新品5.在桌上有两支新品的状态下,你提出了试写的要求6.在桌上有两支新品的状态下,老板认为你是想试新品7.因为新品不能试,觉得你的要求很无理,因此拒绝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29:00
他自己都说就是看我不爽才这样 你何必这样扭曲呢?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30:00
结论:你若在未拿出新品前要求试写,自然是试写试写笔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30:00
我当场可不是指著那两只新笔说要试写我是问他 78G能否试写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33:00
这不用指,在当时的氛围很明显就会这样认为啊同一句话在不同情境下问,本来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34:00
你这个凹太大了 当场有两只新笔 我若要试新笔就会问他 那两只可否试写 但我是问78G能否试写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36:00
难不成桌上那两支不是78G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37:00
已经有两只拿出来的 我却泛指78G能否试 哪会搞错?
作者: Frehrt (静夜独酌)   2012-01-04 20:38:00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38:00
因为桌上那两支涵盖在78G这个集合里,桌上只有这两支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38:00
是啊 所以我若要写那两只 却模糊地说要78G就是智障了啊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4 20:39:00
如果我是老板 都拿出新笔了 你这样问 我也会认为是试新笔..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39:00
有特定指称时就会用特定指称 不特定就是泛称这点语言学基本知识 您ㄧ定晓的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41:00
你是基于何种理由认为老板会区分的如此仔细呢?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1:00
有两只新笔在桌上 若想试 就会直接说可否打开试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0:41:00
原PO对语意的理解跟我所理解的一般人实在是有很大的不同...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4 20:41:00
老板不是你喔 他的认定和你的未必相同~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2:00
哪会说:78G可不可以试? 不要乱圆 好吗?没错啊 老板不是我 老板自己都说了他这样的原因是不爽不是ㄧ场误会 你们到底是要乱凹到什么时候呢?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43:00
很显然您认定的语意目前只有您一人能区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4:00
况且M大自己都说了 店家ㄧ听到要试写 都认为是试写笔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4 20:45:00
m大说得情况下是未拿出新笔....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5:00
这个语意是普遍的 是写进研究人类语言教科书的不要再凹了 好吗?有特定指称物出现 却还是用泛称 就是不特定物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46:00
你根本就只听你想听的而已吧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6:00
不特定物就是任何一只78G 不是桌上那两只是你把结果硬要讲成你要的结果吧?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4 20:47:00
m大,算了~该吃消夜了 可恶我又出来回了,(打手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8:00
您自己都说了 店家ㄧ定认为是试写笔 是常识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0:48:00
m大消消气吧,去看看Rain Man(电影)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48:00
在没发现事件顺序有问题之前,别忘了我也赞同你的说法但有新证据之后,我当然是朝向新证据展示的现况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49:00
不是气啦 Sam自己都说了不是误会 是希望我赶快滚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50:00
一直坚持店家有错的人,反而是你这当事人吧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50:00
你们却说是因为误会 这不是很扯吗?这些证据从来没有新的 你说的这些ㄧ开始我就讲了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4 20:51:00
因为老板的个性的确很可能无视事实随口说出这种气话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0:52:00
你们没有人在现场 却要说"Sam当场不是那个意思"他搞错了这真的太扯了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4 21:00:00
真心希望您能中止。念了法律,不是要来争这些小是小非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01:00
你们不中止却ㄧ直来要求我要中止您所谓宽容都只是要求别人的吗?如果我跟Sam的好朋友vabene大一样用了法律你再来说我学法律 不是争小是小非我从头到尾论证没用到任何法律概念或术语从未用法律来说理 却要ㄧ直被你们这样讽刺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21:08:00
是是是!语言学大师~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09:00
大师不敢 就大ㄧ等级语言学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作者: Meissen   2012-01-04 21:11:00
不评论对错,单就吸墨器来讨论,其实这种压胆式吸墨器,储墨量是比con50还要多的,但你不能够只压一下而已。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11:00
事实上不需要用语言学就可以了 老板自己都说了
作者: Meissen   2012-01-04 21:12:00
至少压两、三下才可以吸到饱。只压一下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会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12:00
你们不在现场为何可以说:老板自己讲的是错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13:00
不会 感谢分享
作者: Meissen   2012-01-04 21:14:00
而我的经验,我观察过我用百乐的压胆式吸墨器,吸第一次我再把墨水吐出来,发现才一点点。所以我的经验是多吸几次但这种压胆式吸墨器的缺点,就是你看不到它还剩多少墨水。毕竟是橡胶做的,看去就是一片黑。但con50或con70是透明的就没这困扰,但con50容易写到一半就断墨,可能写几百字。需要经常去摇一摇让墨水不会卡在吸墨器上才行。这一个缺点,是压胆式吸墨器所没有的。折衷一点是买贵一点的con70储墨量大,而且好像也不会卡墨水在吸墨器上。不然就是像我一样,买老万宝龙,活塞上墨的,低阶款的很便宜,重点是储墨量超级大。或是买便宜的派克老笔,像女版的多福,那吸墨器可是很大的让你写四、五千字都没问题。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1:18:00
M大感谢分享 我当场问Sam 的问题
作者: Meissen   2012-01-04 21:18:00
ch大别客气:)
作者: Meissen   2012-01-04 21:20:00
嗯,c大您就别放在心上了。不然这会影响您使用钢笔的心情的。当作吃一次亏学一次经验囉。我自己的偏好是用压胆吸墨器所以我累积不少使用这种吸墨器的经验。因为我很不喜欢新式上墨器,那管内张力让墨水下不来的情况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4 21:47:00
看来法律对你来说只是逻辑,而非经验,更惶论人性尊严。法律人该有的高度与气度,荡然无存。独留法律系学生的好辩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4 21:58:00
大家就尊重原po的结论吧 "老板讨厌他 想要他快滚" :D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2:26:00
"你们没有人在现场"看到这句在想到法律系,实在是太好笑了XD要理解凯撒并不需要身为凯撒(原文太长了,放不下,哈)喔,你又理解错了,我不是拿这句否认老板说的不算,是指我们人就算不在现场也是可以理解老板为什么突然说不能试笔事证不就是mothertime所提的前五点吗?而你所述有误导之嫌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2:58:00
够了吧...原PO不也得到满意的回应了?为啥还要一直追打...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2:59:00
R大我都昨晚就已经说要停止了 不是我主动发文的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05:00
那老板为什么不爽?原因不是你吗?1~5时老板有不爽?你自己引起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06:00
我从未说要试新笔 老板凭什么不爽啊!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07:00
误会被赶出去,上来又略过引发误会情境不表博取同情,这哪招?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07:00
我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能试什么笔我都好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08:00
桌上摆两只新笔,你说要试笔,不是会让人以为你要试新笔?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09:00
我明明是说78G可否试 不是指著那两只说要试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09:00
你觉得这情境跟你在电话里说要试笔一样不会误会?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11:00
你有很清楚问说有78G试写笔可试写吗?这样完全精确不会误会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12:00
这句话我对天发誓版有讲过我只问78G是否可以试写 M大有说 常识都知道这是试写笔我到了现场 仍然是问 78G可否试写你们真的不要为了保护老板 罔顾事实到这一步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15:00
你有很清楚问说有 "78G试写笔" 可供试写吗?这样完全不会误会你只说78G,桌上还有两只新笔,这样谁不会误会?不会不爽?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4 23:20:00
S大~我们都不在场我们也都别猜的~一起来吃消夜看笔掉坑吧
作者: baal (醉乡一夜白头)   2012-01-04 23:25:00
原po都说要停止了,S大也不用继续争了在这里争的口沫横飞,倒不如这星期六去跳蚤市场晃晃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3:26:00
S大真的够了 没必要再继续争了 建议原PO也别再回复了
作者: baal (醉乡一夜白头)   2012-01-04 23:27:00
顺便把一管吸墨器写完,开心带LAMY回家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4 23:28:00
对齁跳蚤市场 (笔记)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23:32:00
说不定不小心还会带了讨厌的二百五回家...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4 23:32: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4 23:33:00
今日已带了两支二百五回家了
作者: baal (醉乡一夜白头)   2012-01-04 23:33:00
二百五太细了,我想带豪迈的B尖回家,加速墨水消耗ww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4 23:34:00
今天骗了很多奖品回家XD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23:36:00
要不是这篇文,也没机会带二百五回家,原po公德无量
作者: baal (醉乡一夜白头)   2012-01-04 23:36:00
楼上详细希望XD啊 是楼楼上才对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4 23:37:00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38:00
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4 23:46:00
骗了一枝二百五+白金PTL5000A极细字一枝+鸟牌绝版黑墨再加一张餐厅招待券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51:00
看看原文,再看看现在,你一直修改事件次序,真相是哪个?
作者: baal (醉乡一夜白头)   2012-01-04 23:51:00
大丰收! i大是第一个写完的吗?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4 23:52:00
第一个到第四个(最后一个)走唷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3:54:00
S大是不吵到赢很难过吗= =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56:00
因为原PO把老板描述成无故暴走我觉得很没道理,所以有点难过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4 23:57:00
吵架好像小学生 谁打最后一下就觉得自己赢了 哈哈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3:57:00
所以你这样子老板会感谢你? 我想老板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
作者: renji1231 (这天)   2012-01-04 23:57:00
但是看老板脸书的言论就觉得这个人...恩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3:58:00
真的没有必要再争论下去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4 23:58:00
你终于知道他这次的行为叫做无故爆走了!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4 23:59:00
说要真相又遮遮掩掩,问一点讲一点的,没有人会无故暴走的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4 23:59:00
说真的 我看了脸书之后也不能苟同老板的态度 但是那就是他的为人 有人支持 有人不能认同 但是没必要在这里做这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0:00:00
只是很单纯想知道C做了什么让老板暴走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00:00:00
种无意义的争论 争赢或争输老板根不痛不痒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0:02:00
我指的是你后来又补述说"拿出笔之前"这段因为你做了什么事都不知道还说店家感觉非常糟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10:00
我看下来也觉得应该是在ch大不知道的情况下老板误解了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0:12:00
对啊,我也这样想啊,但有人就不知道自己哪里白目硬要说别人糟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13:00
m大分析的可能性很高但并不是说是你的错所以不要激动啊试写笔可试写是常识(O) 新笔大多不能试写(O)这都有共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0:15:00
B大 你有看到Sente一直找不出任何证据说我惹到老板吗?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16:00
电话中问78G能否试写,Sam说可以 可以理解成78G有试写笔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00:16:00
你也没说要用试写笔,手上拿着新笔说要试写(唉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00:16:00
S大~~想想phai姐的话~放下吧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00:17:00
"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看到这句话 不嘘对不起自己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0:17:00
你跟老板讲话,老板抓狂,不是你是谁?老板也承认是你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17:00
到现场的时候你说想买78G所以拿新笔出来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00:17:00
我在旁边也都要抓狂了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18:00
这是有新笔和试写笔同时出现在场上的时候如果问试写当下是我可能也会理解成 你想试写的是刚拿出来的新笔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5 00:20:00
等一下正文会加注:我手上没有拿着新笔问说要试写....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21:00
这是发问时机点造成的误会,不只Sam,m大或我可能也会误判如果m大和我已经是复数人都会误判,Sam也有可能误会啊这就是为什么说可能一开始是一场误会....然后试写被误会他可能就觉得你提出不太合理的要求再加上墨水的部分你也问了能否试色的问题他可能理解成新笔/新墨你都想试看看,这偏离钢笔店常识了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5 00:29:00
讲加注都会曲解成修改,B大再说下去待会也变护航了...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0:00
所谓的常识是对老手而言,就类似新警察,新来的不了解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0:31:00
那 Sam是老手吧? 他会误会?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3:00
但是新警察有错吗?没有 会不会被认定是白目,可能会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0:33:00
我的经验是说“我想看一下某只笔” 通常会先拿试写笔给你看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4:00
我有碰过平日下午挑东西一小时刚好两组人进来买78G的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0:34:00
试写笔看一下 合意就买 但如果买了又说要试 就有点奇怪吧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5:00
我觉得就算他问你是否有打来也不一定不会搞错人啊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0:35:00
应该说 和一般人买东西的经验不太一样(不要说我毁谤啊)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6:00
如果在找寻真相的过程中,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没有预留回旋的空间,我想你只是想要说服别人接受你的意见而已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0:37:00
candy730728当天在场,我不在场,为什么你们经验差这么多?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0:37:00
而且老实说 你是第二次买同一只笔了 为什么又需要试写呢?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38:00
如此一来也没有什么讨论的意义了我认同Sam个性不好容易被激怒,但我们还是试着找原因不是因为护航 是因为他虽然不亲切但也不致于会莫名爆走应该还是有什么前因后果,导致他感到不太想继续跟你接触你一直说你想还原真相 如果你只是要坚持他就是莫名生气
作者: ylmt (Jemma)   2012-01-05 00:43:00
虽然有点针对,但大多的法律人都很卢欸,朝圣嘘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43:00
那我觉得就尊重你的意见 SAM就是吃错药讨厌你不用讨论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00:43:00
g大他试说他要改买M尖所以想试写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44:00
关于现场的讨论串就可以停下来了 你还是放下去别家就好"白目"定义不见得是行为 可能是像新警察一样的认知误差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0:52:00
没看到(头昏)不过原po不就觉得Lamy粗咩 干嘛又换M尖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00:55:00
可能以为稍为粗一点吧~这个就原PO的事了
作者: balthasar   2012-01-05 00:57:00
你的认知觉得不可能误会 但跟钢笔界的认知可能不同我觉得问题可能就因此而生 我觉得你可以再冷静思考看看五点要起床出差我真的太多管闲事了Orz 大家晚安:)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1:04:00
M尖 墨水量掉更快 我看既要粗又要水多 买MB 149好了(逃)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10:00
B大 我讲的就是钢笔届的认知 要说试笔就是试用笔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01:20:00
你要嘛就试了再买 不试不买 要嘛就买了回家慢慢试买好又说要现场试 不管是试新笔或试写笔 都很奇怪吧这件事我觉得老板不让你试 就不要掏钱 犯不着花钱买气受
作者: pt7441 (批踢)   2012-01-05 01:25:00
各位何必呢 就别再争了吧 喜欢口水战可以上八卦版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1:42:00
证据 #1ITSg_aO 你觉得是同一家店吗?那老板怎没赶他们?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44:00
别人经验跟我哪来必然连结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1:45:00
还有该文作者也说你手上拿着新笔,你否认,所以老板无故误会?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45:00
老板自己都说 自己不是标准化商店 对每个客人会不同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46:00
那个作者当初已经有两次记错了 你们还要相信?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1:49:00
你没记错?你的话可信?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50:00
我比你可信 我不会自己形容老板爆走不承认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1:50:00
chiangks:老板就开始了他的"爆走"演出! 这不是你说的?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5 01:52:00
其实撇开一切不谈,单就推文与回文 忽然发现原PO修养真是颇好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01:54:00
F大 我真的谢谢你了 总算有人说句公道话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1:54:00
#1ITCTSCs 在这篇文里你不是这么说的?才两天多你就忘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5 01:54:00
人都是有偏见的,也许老板看见您第一眼就已经有既定立场场了,就像有些版友可能也是如此,真心希望您多多宽心
作者: Sente (在故乡飞舞的风...)   2012-01-05 02:02:00
那你在最近补述会让人误会你没说过,而是我说老板暴走然后我很生气?你从哪里认为我很生气?你在扭曲事实吧我懂你意思了,但我沿用你的说法,不代表我形容或认为老板暴走你最新补述会让只看这段的人有误会,这是我要你改正说法的这样你有理解?还是哪边不懂要我在讲清楚?"正常人会无故暴走?"这句,你能不能理解成正常人会无故"像你形容般的"暴走? 我只能推文,很多字我以为不用打你也能理解,但我看来想错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02:45:00
啊,我只是希望s休息,没有认同原po的意思唷,说明一下而已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06:55:00
不觉得sente是说谎,ch大你语意理解有误。但也觉得吵得有点难看了ch大对文字的理解已经到了随时抓人语病的程度了...注意在他眼中语言的夸饰法等同说谎,省略则会被曲解。而且所有人推过的文都会被当作呈堂证供喔推文过程中容易因为字数少而精简用字,又不像ch大一样可以用修改本文的方式写长篇大论反驳,更不用说推完发现说明不清也无法像ch大那样立刻回头修改自己的发言,会出现
作者: aemair (旭)   2012-01-05 07:19:00
原PO修养很好+1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07:20:00
无心之语被抓语病的现象也不奇怪...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09:31:00
原本坚持还原真相的现在反过来希望别人停止了真有趣XDS大一样是想提供自己认为的事实 澄清自己被质疑曲解的语意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0:29:00
居然还没完阿...大致上给原PO建议,基本人对语言上的理解会有误差,sam算是偏主观的人,又不喜沟通虽然中途我觉得你有点卢(真相那边),因为我不是那么想知相,执著非善事~ 有需要的话去小品吧,我大推^^承sam的话,你获得的是一个不好的消费经验,但接着继续浪费的你的时间,不如把时间拿去多试几枝钢笔吧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1:00:00
我也去过这间店几次,我的想法是:对某种事物的喜好是一回事,服务态度是一回事;而有个性是一回事,刚愎自用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Duchness (小蓁)   2012-01-05 11:40:00
我很认真的看完这一串,我也觉得原po修养实在很好。
作者: jima (岛)   2012-01-05 11:42:00
觉得原PO修养不错+1 以及我也希望这串快点结束了,因为我检举
作者: Duchness (小蓁)   2012-01-05 11:43:00
而且明明一直被其它人断章取义,用字遣词却都合乎理性。
作者: jima (岛)   2012-01-05 11:43:00
了tagodbless针对法律人的言论,但板主说要等这串结束才判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11:44:00
我真的觉得某些版友护航的非常难看!!!
作者: Duchness (小蓁)   2012-01-05 11:45:00
说实在的,那些护航的版友,反而会有反效果吧。我指的是那几个硬凹的人。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11:47:00
同意楼上Duchness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1:57:00
坦白说吧,脾气不好,说话欠缺理性与客观,可以被包装成"有个性",许多上面回文的人,对sam和原po的包容程度明显不同。
作者: Albert01 (阿尔伯特)   2012-01-05 12:37:00
大推楼上T大的话。
作者: SnoopyIvy   2012-01-05 13:18:00
不好意思,我有几点疑问。1、如果原PO因为在国考时用78G写了5小时没水,那为何还要试写78G的手感?2、原PO想买吸磨器是因为看不到容量,还是因为容量太少3、原PO拿着新笔问可否试写,一般人正常反应是新笔不能试写,所以老板会回答不行,应该是中间误会。当场为何不表示电话中的谈话(当然要口气和缓),小女不才还请原Po说明。我是不懂钢笔啦……我了解了,谢谢原PO的解释,不过...原PO坚持自己立场没有错,但是太在其他人言行很容易内伤,不要赞往那去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5:04:00
原PO权限应该够吧? 怎么不试着自己转八卦?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5 15:04:00
最好不要上八卦 什么东西上八卦都容易混浊不堪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15:05:00
怎么搞得好像我分享我第一次认识老板是我的不是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5 15:05:00
八卦版才真的是一堆不论前因后果的言论
作者: Lunasol (露娜)   2012-01-05 15:06:00
不得不推Tristan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5:07:00
这种事情八卦板根本不在意吧 多年前文具板诈骗事件八卦板也是i don't care和你谁啊你啊XD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5 15:10:00
楼上说的我有印象 得到的就是嘘和酸满天飞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5:11:00
才会知道文具板多温馨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5:13:00
推一个 文具板友真的很温馨!那些说板众对原po不够包容的 有把这83页都看完吗?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15:17:00
我觉得我莫名其妙中了很多枪... 另外说要转到别板在PTT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17:00
老实说我怎么看都觉得老板那是在开玩笑,而非指原PO长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5:18:00
对于所谓的"修养很好" 我看到的只是 为了包装 自以为是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18:00
相奇怪,不过既然原PO都这么认定了.....╮(′~‵〞)╭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15:18:00
里是不被允许的,请各位板友三思也请原主冷静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20:00
而且原PO嘴上虽说想停止争辩,却是一直关注板上动态,还跑去钢笔工作室的粉丝团把所有回应看过,甚至是备份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15:22:00
老板的话怎么看都像开玩笑…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22:00
我真的看不出来,哪里是只希望把经验分享出来了虽然我也忍不住跳出来回了,不过反正这种文章转到别的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15:23:00
好啦好啦就算我跟老板有私交好了:老板是开玩笑的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23:00
地方也不会有人哩,就让原PO自我满足一下好了(叹气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24:00
新注音又阴我,理自己跳成哩了......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15:25:00
所以大家才会问他倒底想要什么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25:00
我没打算转喔,只是说如果原PO真的自己转了也不会有人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15:28:00
有这么严重吗?人家摆明不爽不卖你 你也可以不爽不要买嘛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15:28:00
请原PO以后不管去哪都带行车纪录器吧~这样就可以还原这样才能还原真相
作者: qupal (青仔)   2012-01-05 15:29:00
心里有鬼才会对号入座,原po我说的就是你!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15:31:00
一开始大家也都同情原po 劝他去别家买 买别只笔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15:31:00
放影片比打字快多了~还不用解释那么多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15:45:00
压囊使用经验及批评客人长相的钢笔工作室XDDDDD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5:48:00
这标题 (擦萤幕中...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5:57:00
噗!!!!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5:59:00
...原PO我分几罐墨水给你吧,别不开心了。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6:01:00
突然觉得原po有点可爱XDDDDDDDDDDDDDD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16:01:00
楼上i大人真好~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02:00
也别想太多,实际上就是老板的玩笑不好笑,你认真了因为追到最后我发现原PO还挺...可爱?就是太执著太容易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16:04:00
所以全文看完....了解原来不能跟念法律的开玩笑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05:00
认真-_-)||| (外加对语文的理解力有些奇特..中间我一度怀疑原PO语文老师死得早...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5 16:13:00
其实如果都没人回...就不会有这些了....但不太可能就是..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6:14:00
K大,先前有篇一度都没人回,大家自己聊自己的,可是原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5 16:14:00
因为大家都很热心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6:15:00
PO还是很执著,而且说文具版的版友很奇妙,大事都可以化小之类的,所以......啊,我说的其实就是这篇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16:16:00
反正就当帮老板打广告啊~粉丝人数还持续增加中别忘囉~这礼拜还有跳蚤市场捏!!!!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18:00
当我发现原PO是真的很认真表达他的心情(真的不是想酸虽然看起来很像被柠檬压到) 我突然顿悟了...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5 16:19:00
这篇推文数好高~会不会推到爆?这样会不会被m阿~~在文具版要推到爆也不容易耶><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6:22:00
虽然爆文少见,不过实在是不太希望这篇变爆文被M啊XD
作者: katrin50 (home)   2012-01-05 16:24:00
所以该停了...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16:28:00
跳蚤市场?今天我钱领好了要去乱花钱,什么跳蚤市场??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28:00
每周5号的第一个礼拜六是钢笔工作室的跳蚤市场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6:29:00
要早点去卡位~ 会有来店礼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29:00
原PO不介意的话可以站内信给我地址...我会真的寄墨水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16:29:00
是大家拿笔去交换吗?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30:00
给你。(虽然我的墨水颜色都很诡异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16:30:00
每周六都要值班到晚上啊(叹)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5 16:31:00
不是耶,就..应该是有人寄卖在工作室的,价格会便宜些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16:32:00
喔喔,我记起来了,那今天还是继续乱花钱计划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16:39:00
老板有批评长相?周六来去用78g抄民法看看有没有这么不堪。
作者: phaiphai (诗耀粉? 药粉? Orz)   2012-01-05 16:42:00
....突然发现原po和老板挺搭的 起码他很清楚激怒你的点
作者: neverdream (吠犬)   2012-01-05 16:57:00
既然你要指明我那我也只好再回了,到那个时段为止你从没提过要停战,说那些话我觉得是你在讽刺,但如果你没那个意思,那我也不介意你把我上面的推文删掉这篇我不会再做任何回应了,原PO你自己好自为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7:03:00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把老板的话理解成你的那一种...http://imgur.com/qgc3ScH ←你不觉得差得有点多吗?他可没说是"觉得你长相奇怪才不卖给你"我不认识SAM也没去过钢工,就是受不了ch大喜欢抓语病曲解别人说话的用意...不过算了,帮你还原真相也没用,你只相信你被老板恶意欺负了,并且希望宣传不快经验降低该店评价,你达到目的就可以了,就这样吧。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7:10:00
喔 谢谢 既然你先发了 那我也将图片放在原文"Sam是一个看到客人长相很奇怪都不会想卖笔给他的老板"就给大家评判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7:14:00
他的自嘲和你所言“才会答应却又不让我试笔”有何关联?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7:15:00
不想爆而已 低调嘘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7:17:00
不愉快的消费经验和合不来的老板,为何要一再无限上纲到
作者: fallwater (fallwater)   2012-01-05 17:20:00
那个意思不是"觉得你长相奇怪才不卖给你",觉得原po理解能力真的有差,全然抓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7:22:00
算了...反正一段话里ch大也只会挑对自己有利的一句来回。ch大的对话有礼貌又条理清楚,但就和统计学家将统计数据往不同方向解读就有不同结果一样,驳得倒人不代表他就是正确的那一方。结束。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17:56:00
原po对字句的精确想法,虽然有点夸张但我能理解~况且原po也没有要继续战下去,那些一直攻击和疯狂护航的版友真的够了吧…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8:01:00
只许州官理解,不许百姓护航(?) 还好我没有护航科科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09:00
好委屈好委屈,拍拍,下次不要去。交给市场决定。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8:10:00
只许州官理解,不许百姓护航(无误) 那句够了吧到底是该对谁说......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无言了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8:11:00
是说爆了就会m吗?? 低调问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8:13:00
哈哈哈 a大我能感受到你有多不想爆 XDDDDDD
作者: onlyherro (‧将臣‧)   2012-01-05 18:15:00
还没结束啊,路过给推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15:00
帮补,我自己也是接触钢笔两个多月后拿着3776去考试好啦,sam坏坏(拍头)以后不要理他了~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8:27:00
从"批评"变成"嫌弃"客人长相了...能修改真好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33:00
楼上的你就没有权限阿你咬我啊(很不幸我也没有权限)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8:34:00
一位会试着修改文章措词甚至删除自己不当文句的PO文者,却对无权限修改推文的推文者的字句没有一丝宽容余地,甚至直指对方是"说谎",我觉得我无法去理解他的用心。sommer大...我不懂你的意思Q_Q?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37:00
警询笔录也是这样啊(咦~~)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8:37:00
我的正文都没有改过 把后面的回应拉到附注 仅此 谢谢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8:37:00
只是出于善意要你放下这些执念,勿要再耗费时间争小是小非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5 18:38:00
说好的加注呢?。。。标题都改了。。。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8:39:00
但在您眼里,却似看不见别人对你的善意,惯用驳斥来回应人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39:00
有人民调剩九趴,你是否支持要他下台的主张(?????)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8:42:00
在你眼里,只想争个是非对错,而无一丝对人性的包容与气度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8:46:00
正文有没有改过我不清楚,也很可惜未留截图,但后续回应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8:46:00
真的那么行,凡事都是你对,好辩,不肯停损,总有天会吃亏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8:47:00
版友推文时ch曾多次修改措词,若你意欲否认这一点,你的诚信也就无须多言了。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8:47:00
刚刚灌着极黑的3776差点干死,忘记上盖。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8:49:00
修改措词使语意更清楚,并非坏事,但能否体谅推文者无法修改?不体谅反而将语病当作反击工具,简直......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8:50:00
念了那么久法律,竟耗费如此多时间争执这等小事,气度可见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18:54:00
我不懂法律但老板没有明确表明是因为你的长相所以跟你生气所以我认为你也不用急着自己找板凳坐...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00:00
版主好慢
作者: Almasy (艾莫西)   2012-01-05 19:01:00
若cooljoan所述属实,实毋需与您这诡辩法律系学生再多言。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03:00
如果今天原po真的要引战的话,我想会不停地开新标题攻讦,而不是在回应许多不理性回文的同时,呼吁大家把话题集中于此。反倒是支持的人,仿佛见不得人家说钢笔工作室不好,立即在其后有了几篇正面消费经验的文章,我不会说这是止血、这是消毒,我反而支持,因为任何人在网络空间都应该有权利发声,即时他的意见和你无交集,甚或是对立的。
作者: jyyyisu (粉圆)   2012-01-05 19:06:00
看完整串以后不懂原po想要什么?真相吗?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07:00
因为版主在公告里禁止他开新文引战了,而且他也真开过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07:00
但是支持钢笔工作室的人,你们不应该用文字去否定他人发声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甚至觉得他很烦很卢、有完没完、甚至进而质疑别人的法律素养(这是非常糟糕的);原po有止战的意思,但不代表他就要硬生生地站在那里、活像个巴基斯坦or伊朗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08:00
小的倒是很想知道一张国考可以写多少字?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08:00
的犯人被你们轮流用石头砸死,而且不能反抗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09:00
不是他一直觉得别人很卢吗?而且没有不能反抗吧,他这篇一直在反抗啊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09:00
这便是我早上推文时提及的,有些所谓的笔友,对于一个主观又不喜欢沟通的老板之举止,包容力是充分的;而讲话客观、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09:00
当他在说系统不好时有无想过自己没有准备好备案?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0:00
又完整陈述事实的人之文字,包容力却明显不足。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0:00
他又不客观,他一直在陈述他的主观感受,哪里客观了?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1:00
买卖行为确实是合则来,不合则去,但别人何以有义务要在进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11:00
(= 艸 =)我好想体会答案可以猛喷喷到干笔的感觉。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2:00
当然不用忍受,可以上来陈述实况,他说的大家也接受了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2:00
老板确实也有自由可以保有自己的性情,但任何事情都是一种选择,你要承受它的利益,势必也要承受它的损害,在这件事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3:00
但问题始终是在产生行为的原因,而非行为本身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13:00
买卖和亦可以切割到这么细只有交付时才算合意吗?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3:00
情上会产生的损害,便是别人会竞相告知此人的行径,你的生意可能会受影响(不管你在意与否),这也是一种正常的结果;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4:00
在陈述现象的同时,追溯原因绝对比现象本身重要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4:00
老板的朋友们可能会不忍其受到此损害,为其发言,这也是可以想见的,但有必要因为对人、事、物的爱好而产生偏执吗?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5:00
你在说此话的同时,可以判断哪些人是老板的熟客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5:00
一开始就处于失衡的情况,也难怪被说是护航了。我总觉得这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15:00
(指)至少存在一位不是钢饭出来说话,这也是老板的朋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16:00
木棒。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17:00
您这是意图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17:00
T大有去看过第一篇文吗? 说真的 大家同意原po的消费经验很糟 也同意 没考虑清楚别去刚工自找麻烦但是为什么 非得要每一个人接受 "Sam的店烂透了""大家千万别进去买东西"这样的想法?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19:20:00
纯推,你有自由批判,我当然也可以推。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20:00
po文本来就会有正反方的意见 无法接受任何批评 就别po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20:00
楼上:跟我一样不喜欢这种态度的千万别去不是所有人都不要去 这个差很多!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22:00
我没用过钢笔 也没去过刚工 但我之前就有爬过文 有想要去刚工和小品看看 说真的 看完第一篇文 我的确脑中会有阿 那刚工大概不适合我的想法 但是一直到了现在 却只觉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25:00
a大 让您感觉不舒服我很抱歉.我处理的手法的确不成熟也请体谅我出面回应事实的文章被冻 才只好再发文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26:00
得 原po对于 跟他持有不同想法的人 的想法 根本无法接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28:00
我不能接受这是误会的原因 是老板自己都不认为是误会而是因为客人长相奇怪而不想卖给他 怎说是误会呢?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29:00
我...........................还是去分析我的data好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29:00
对于一个当事者两次出面回应不是误会的事实为什么硬是要帮他圆成是误会? 这点我实在无法接受
作者: aquarius15 (欸)   2012-01-05 19:31:00
ch大愿意的话 请把我的推文修掉好了 还是继续潜水实在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32:00
其他什么我不该用钢笔考国考之类的建议 我都接受了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32:00
aquarius15您好,因为我不太习惯ptt的操作,推文会有点慢如果你是说感觉非常糟那篇,我有看完。但后面的人之回文,我只略为浏览,理解个意思便罢了,而未细看我只是觉得很好奇,为什么不能写一篇文章说钢笔工作室是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35:00
也真诚谢谢T大愿意出面厘清这一切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35:00
一个不值得去的地方,说SAM做错了,应该不是一件万恶之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36:00
要解释的太多了请见图→http://i.imgur.com/HjvIWpj.jpg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36:00
如果别人可以写下良好消费经验鼓励大家去,应该也有容纳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37:00
T大,不知您是否有从头到尾参与...版友并非阻止他分享不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37:00
对立意见的空间--让别人有写下不好的消费经验不鼓励大家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38:00
愉快经验,甚至一开始都是站在他那边安慰他的,但后来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39:00
纯推cooljoan大。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39:00
我们不是在阻止他,而是在帮他找真相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39:00
CH大针对少数质疑者不断回复,让人觉得他过于钻牛角尖,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39:00
去,何以只是说这次的消费经验不好,甚至我觉得原po的文字并不是很辛辣带刺,表达自己的消费经验后便可以解为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40:00
才演变至今日局面。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40:00
‘非得要每一个人接受’。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19:40:00
这串讨论除了几个客观中立的几位外,我只看到一群无法容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19:41:00
这是我觉得你们一开始就失衡的地方。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5 19:41:00
忍他人批评自己喜欢的店家和坚持己见的版友…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2:00
我也很不满我明明只去过钢笔工作室2-3次,跟SAM交谈总计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43:00
那是因为他修饰过了,下午发了又砍掉的那篇就...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3:00
不超过10分钟,却因为推文表示会不会是试写笔引发误会?就马上被说我护航、太过善良为SAM着想;请问有人要还我清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45:00
喔,移到第二点,我看见了。那么这部份我所持有的仅存证据就失效了,没截图我也没办法举例说明CH大曾经修改过什么,虽然我曾看过他发言怀疑Sente是SAM老板,下一秒删除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6:00
白吗? 如果要指称谁是SAM的熟客谁是他的朋友就指名道姓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19:46:00
我还根本没去过钢笔工作室耶,还不是被说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7:00
我们一个一个检视啊。把非绝对支持原po的人都看成护航者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48:00
但这张图的主旨在于说明,CH大自己会修改发言,却无法宽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8:00
我觉得我受到的羞辱也很大啊有人要跟SAM不一样出来道歉吗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19:49:00
我从头到尾没有反对原po提出反面意见、相对于可能发完不理的人也非常负责任地回应,所以我一开始才问原po想要什么样的回应? (然后又被说在酸原po = =)然原po要的是“真相”,私以为真相这两个字不论在不在场都很难得到最初的真实。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19:53:00
你那句话意思怎样不在讨论范围。单纯表示你会修改会删除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19:58:00
C大 你的那张精美图 可以麻烦把错误部分改正吗?你可以对比一下 同样是讲错话 我现在还不是好好提醒你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00:00
无法。第一,重新上传网址就变了,我没权限修改推文。第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0:00:00
更不会去说你说谎 Sente那个是真的我认为有问题的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01:00
二,下面已有两造补述,愿意看推文了解脉络者应可理会。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0:01:00
你可以上传新后告诉我啊 我帮您删掉错误那份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02:00
为什么你对自己的清白如此在意,却罔顾Sente的辩护说他硬凹?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0:03:00
因为他真的有讲过那样的话 而且整晚口气真的非常差像您这样好好说的人犯了这种事实错误 我就只会提醒您不然我刚才大可指正你说谎 不是吗?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0:05:00
自己一直删修回应 曲解不能修改的板友语意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06:00
(那你不就跟sam一样凭主观好恶决定待人厚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0:06:00
我说Sente那段从未删除 现在就在 可以自行评判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0:06:00
还说板友硬凹说谎很难看 可以修文真好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08:00
欸欸大家记得吃饭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5 20:08:00
大家不用说太多了,专业就是再搞文字的还可以修文这样还玩啥,黑都能被改到白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0:10:00
宽以待己 严以律人 不过如此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11:00
大写Q的网页版已经装不下全部推文页数了囧 备份又失败...CH大请别再修饰自己的发言了喔,备份好累。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13:00
co大别这样,不然他会以为大家都对他很严格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13:00
我又没说Sente没讲过,但你就是不肯接受“Sente因省略字数造成语意误解”这个事实而指责人说谎,我说的有错?因为我就是气不过他攻击别人语病还要被说有修养...OTZ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15:00
cooljoan您好,我确实有参予,只是一直不想发言,当然跟我推文速度慢也有关系,不过我会试着把整篇文章写好再推因为我有事情要出去,所以我趁著现在把一些写完。但是回来的时候我会再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16:00
你看你,SAM从没说他认为你的长相奇怪,你却硬要牵强附会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16:00
您提到说大家的态度都不错,但是其实我看到的多半是要说服原po,老板的个性就是如此,要嘛你就接受,要嘛你就以后不要去。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17:00
恩~~sam坏坏~~我决定礼拜六去sam那边抄民法,赚一支笔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17:00
这确实是一个结果陈述,然而真的是一个公允有温情的安慰方式(或者我能说是批判)吗?我熟知老板的性情就是这样子,但是这并非合理的待客之道--就如同我前面曾提及的,没有人在买卖时负有此种义务,要忍受老板的脾气。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18:00
帮楼主报仇,大家说~~~好不好~~~~~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19:00
很多人认为买东西要前要做功课,这确实是网络资讯发达带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19:00
搬空钢工啊!!!!!!!!!! 没有钱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19:00
T大没关系,现在大家推文都慢,因为要等10秒...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1:00
买东西真的得先做功课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21:00
环境,这应该才是社会常态,而不是把老板的独特性情无限上纲,叫顾客要先做心理准备,这是我难以想像的。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1:00
其实买东西前也不一定要做功课,毕竟很多人是路过的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22:00
纵然原po有做了你们所谓的功课,我认为在店内询问一只笔是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2:00
所以tri兄的意思是顾客可以强逼老板改变销售模式囉?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2:00
但有人爬了板主的文还说就是看了板主的文才去的~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22:00
要抄民法好,还是刑法好,还是税法好~~请大家投票啊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23:00
反弹,那到底是原po的问题,还是SAM的问题?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3:00
我觉得以tri兄的学识表达出这种意思实在是让人感伤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24:00
他会用爆走来形容,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林老板的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4:00
但我们也不知道原PO的态度到底好不好呀~可能就是有人认为他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4:00
两造都有问题,然后两造不相往来就好,没必要逼老板改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25:00
我相信,不爽的人,现场还原一定会很脑补。发怒的也一样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26:00
我没去过钢工,也从同情po变成同情老板,也很微妙啊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6:00
了,就是原PO感到受欺负,老板凶他,钢工坏坏不要去~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7:00
当时在场的freedomfly业已删文,除此之外没第二种说法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27:00
所以~不爽不要去~一直是我的主调啊。谁让我不爽我就不去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28:00
现在只剩ch兄的片面说词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28:00
..........有点夸张。 这星期有人要去跳蚤市场吗(离题)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8:00
nonono 还有一位Candy也在场,但他一直被无视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28:00
顾客合理期待老板服务,老板也应有权期待顾客脾性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29:00
#1ITSg_aO 也在场的糖果小姐传送门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29:00
http://i.imgur.com/4hdihB5.jpg 第一句不是引述?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30:00
而且老板也不是他一进门就觉得奇怪就生气呀~讲成那样(抠牙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0:30:00
Sente不是说了“原PO把老板描述成无故暴走”?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30:00
当然在台湾收钱的就是矮人一截啦,反正不爽不要去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30:00
我没看到candy的回复,在哪篇啊?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5 20:31:00
现在不是要逼老板改的问题,sam可以维持他原本的样子,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31:00
谁让我爽,我下次就去那边买。不就是自由市场经济最支持的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31:00
http://ppt.cc/pgtv m大你坏坏 我刚都贴了说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32:00
T大顺走~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32:00
我推完文才看到,抱歉>.<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33:00
candy兄说老板有给建议,这跟ch兄叙述的不合吧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34:00
没有人反对会怕钢工这形的人不要去打怪 反而是呼吁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34:00
另外回复tri兄,ch兄的主张在他第一次原文就有主张了没必要同一件事情再重复开一篇吧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35:00
我是觉得随便啦,反正我有地方可以买钢笔就好,原po追求的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35:00
不爱这款的试试小品吧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36:00
还原真相对我其实没什么意义...纯粹好奇推文数怎么这么高XD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36:00
而且他下午还开了一篇呼吁文~~但惊觉占空间就回来补充了很多人习惯按1发言吧~我现在也很不习惯一直按2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37:00
我只看到原po把人分成两派 智者和可恶的老板好朋友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37:00
他的行为不像想还原真相,还原真相只需客观陈述就好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0:38:00
楼上推文依据?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38:00
(哈哈我这样说一定会被抓文字狱)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38:00
原po举的例子怪怪 形容一个人的“行为”和“好坏”不能混为一谈吧。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39:00
也没有摄影机影片,讲这么多也是各说各话。对了 记忆会骗人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39:00
在说SAM的好朋友 vabene吗 有挪抬有尊重的说,支持原PO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40:00
尤其事情经过这么多天了,说实话我对自己的记忆力没这么有自信(茶)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40:00
我觉得应该是: 甲莫名崩溃(形容情绪比较合适吧)/只是单纯想知道乙做什么让甲莫名崩溃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0:42:00
还原真相者会接受正反两面意见并以逻辑分析合理性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42:00
原po要自清或抓语病随便啦 我是结果论只在乎现实人生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42:00
谁那么闲又不是针对报告或严谨的哲学讨论说我现在谈的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42:00
下次去建议老板有人进来就询问后开始用V8拍好惹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43:00
暴走是你定义的暴走而不是我定义的暴走。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0:43:00
现实人生就是感谢这串文让我今天冲去买钢笔喷了10张善哉善哉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44:00
请问断了一直只手的杨过和没断手的杨过是同ㄧ个杨过吗?是同一个杨过的话请问他的手代表着什么样的存在?不是同
作者: chiens   2012-01-05 20:45:00
十张!!!!! (仰望) XDD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0:45:00
10张是红的吗~~像2一样红的吗~还是小朋友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45:00
第一次抱怨,拍拍的人不少啊。但是接二连三地抱怨,其他人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0:46:00
一个杨过的话那原本的杨过呢? 平常说话有需要这么累吗?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0:48:00
大概也会受不了吧,这样跟她脑中的暴冲的老板有啥差别?
作者: gomars (难矣哉)   2012-01-05 20:53:00
搞得我都想买一只78g了(被殴)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21:02:00
学哲学的看到逻辑推理谬误不得不嘘一下泄恨= =|||题外话是你确定你没修改文章?当初说请别人转八卦的是谁?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04:00
报告楼上他会说他从善如流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1:06:00
报告他说他转去文章最前面第二点了~~(但把转八卦拿掉为事实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06:00
回CH大 http://i.imgur.com/FlM69KN.jpg 我好累OTZ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08:00
cooljoan大辛苦了QAQ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1:08:00
co大辛苦了~记得贾巴爸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09:00
我还没出门就看到了co大的论点不成立 因为Sente写同样的话不止一次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09:00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0:00
忘记写不会每次忘记写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10:00
不只一次是因为他没意识到你对语意产生误解,CH大你确定你还是坚持认为Sente的发言方式等同说谎?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12:00
真的,就像我也没意识到说可能是误会就会被说成护航者与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12:00
一般人说话本就容易省略“他认为对方能理解”的部份,谁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2:00
他有没有意识到可大家主观判断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13:00
熟客或是SAM的好朋友。 逼得我要时时强调。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13:00
大家判断...是要版主办投票这样吗?= =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3:00
没有人每次忽略的大家判断 就是各位自行评判
作者: Serja (丸子)   2012-01-05 21:14:00
感谢cooljoan的补完,满足我们看热闹的欲望>///<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4:00
我不会去硬要你们接受我怎么看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1:15:00
所以依您的判断 就可以说别人硬凹说谎很难看?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5:00
你不认同可以另外发文战我没问题我的评判方式就写在上面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1:16:00
真好早知道就多读一点书,一堆人讲的东西都看不懂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7:00
对于co大的质疑 我的回复就是 他不止这次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17:00
发文战?我才不要被文具版水桶,我还有很多坑还没跌(慢着我也不想说服你,所谓战就是想说服对方,但对一个明显不接受他人质疑的人何必说服?只不想旁人被误导。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1:19:00
要别人发文战他 算不算是引战呢XD?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19:00
我接受你的质疑啊 你接受我的吗 他不止这次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20:00
推文藏在下面不见得能被观众发现,所以原PO能修文真好。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20:00
所以才请你另外发文啊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21:00
我的讯息都提供完了 论证也完了 我来此目的都达到了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21:00
在那之前你所谓“他不只这次”,你有指出他这个疏漏?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22:00
他在我认为他说谎前就不只一次了 我之前有抓出来他想怎么认定Sam是他的事 我抓他什么疏漏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23:00
经过提醒后的再犯,与未经提醒前的再犯,是同罪?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24:00
请去问那位要抄民法刑法的吧这里哪有什么罪啊 ? 根本不是法律问题他的说法前后不一是不对 但没侵害谁的名誉 何罪?先降了 我有事要做 ~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28:00
前后不一的原因是他省略,他也告诉你了,但你不接受啊BYE BYE
作者: Serja (丸子)   2012-01-05 21:29:00
辛苦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29:00
我只能跟你说 推文空间其实够而到底没加引驻的动机为何 你可以认为他是省略但我已经告诉你 我不认为 因为他讲了不止一次那种情况下省略会造成语意混淆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33:00
我觉得您在怀疑是不是与老板有私交的时候应该要加注: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34:00
若真是他想省略好了 那造成混淆的责任也在他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34:00
candice0不是。 空间也很够啊可以帮我加上去吗?不然我也超怕别人混淆觉得我是SAM的好朋友却老发小品文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5 21:36:00
ca的举例完全错误不过我真的该走了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1:37:00
我有看到有人指称,S大是sam本人的疑问句,后来消失了。是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1:37:00
您询问能否试笔的时候好像也没特别加注明新笔还是试写笔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5 21:37:00
我没有在举例哦 是真心想请您帮个忙不然我玻璃心会睡不好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1:38:00
楼主修文?~其他人有错~但自己绝对不会有错~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39:00
你一直都在强调“chiangks:但我已经告诉你 我不认为”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21:39:00
楼主就一直修文 让他的言论有条理 然后欺负推文的人阿~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40:00
不管是SAM的现场或是FB或是Sente事件,对旁人的解释你一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21:40:00
然后又会选择性忽略~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1:41:00
了解,原来楼主不断在修文~。那肯定要嘘的,害我以为sam老板,也来参战~~可惜~我没有修文权限~~
作者: cooljoan   2012-01-05 21:42:00
“chiangks:但我已经告诉你 我不认为”你就信你自己就好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21:42:00
看co大贴的连结就知道了~ 反正就是一直修文然后受限推文空间的我们 就一直被抓语病~~~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1:43:00
能修文真好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21:44:00
从第一篇大家同情原PO演变成现在这样...唉...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5 21:45:00
能自己做证据真好呢!! 原po未来一定鹏程万里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爱傅红雪这变态)   2012-01-05 21:48:00
大家理性讨论
作者: charliehome (Θ_Θ )   2012-01-05 21:55:00
自己作证据,不错喔~~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1:56:00
可恶,不能修文~能修文真好~~~~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5 21:57:00
http://ppt.cc/5N5r 96页他说他觉得不像所以删掉了~真好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5 22:01:00
78G价格掉成这样 我的百乐74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 =
作者: s83106 (KUMA)   2012-01-05 22:02:00
Sente:因为原PO把老板描述成无故暴走我觉得很没道理,所以有点难过 11/04 23:56 请问这样sente大认为老板爆走???ch大 他引述的是你的话耶 sente大没有说谎也没有硬坳喔~请你不要选择性忽略这一句好吗.........
作者: aulmeow ( )   2012-01-05 22:09:00
原po说推文空间够 应该要加注是引述XD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22:09:00
alexyu28j,我决定去陪你抄书惹~~~~~~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2:11:00
好欧好欧,一起来啊~~抄空他的lamy帮CH大报仇~~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22:13:00
好,带着长刀研去把仓库搬空。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5 22:20:00
长刀研~~算作弊啦~~。用一般的啦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22:21:00
快点来陪我抄书,我明天还会再去一次XD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22:24:00
楼上妳真的还要去?
作者: sommerbrisen ( 翟凡 )   2012-01-05 22:40:00
(已哭)要上班~
作者: lfp (水晶)   2012-01-05 22:51:00
不愧是法律人,来龙去脉写得很清楚。祝你顺利考上。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22:57:00
对啊,明天换一枝笔试试看,老娘不信会再发生那种事!
作者: boatz (跑步去..)   2012-01-05 22:58:00
真想去看....
作者: phaiphai (诗耀粉? 药粉? Orz)   2012-01-05 23:08:00
本来有点同情老板踩到原po的点被追打 看完100页推文以后开始同情原po了 有种爆点很低的感觉 随便踩都中 地雷区XD这样的人生很辛苦啊孩子~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5 23:11:00
(开关很多很妙齁XD)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5 23:16:00
顺利拿到第二支说一下~我也要再去XD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5 23:24:00
一定一定!!
作者: yuyuoo (活在当下+潜水)   2012-01-05 23:43:00
110页,好恐怖~~ 这样以后写卷宗树木会减少得很快呢~~
作者: forya (猛哥)   2012-01-05 23:48:00
看得我都想北上写一管外加把二百五的78G带回家~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24:00
看完只觉得Sente大好可怜 = =+感觉不出有对S大抱歉阿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6 00:30:00
哪有从头到尾不肯定你,第一篇文章就有说钢工很容易碰灰啊~~总之不要再让自己不开心了,还有580真得很好写~去小品试试吧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6 00:32:00
Sente哪里可怜了...明明就一直咄咄逼人= =
作者: pt7441 (批踢)   2012-01-06 00:33:00
觉得有几位也没有高尚到哪里去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6 00:35:00
那是要露出胸部才叫道歉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00:36:00
我只有最后一个要求,请修改你的第二点论述以"还原事实"http://i.imgur.com/4z7tVyF.jpg 以及暗指版友发表赞美钢工老板的文章是属于“有私交”这部份。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39:00
给R大:ㄜ...我是指最后这段补述来说啦,虽然写说是道歉,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6 00:40:00
我只有一个要求,今天小品说三文堂活塞上墨出新尖,快去试试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41:00
但看起来...因为CH大似乎对文字很精准 所以这样想的...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0:44:00
我是觉得Sente“爆走”的言论,的确是原PO误会没错只是因为那时他们吵得深,立场有时不那么容易跳脱泥沼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6 00:46:00
不过说真的 这篇其实也吵够了 每个人都各自有坚持的地方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47:00
我也觉得是误会,但最后这段CH叙述的方式让我觉得他接受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6 00:47:00
再这里吵还是一样不会有结果 大家开开心心的用笔就好啦XD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48:00
"可能是误会"但并不觉得是误会的感觉(?)也可能是我误解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0:50:00
这个讨论串最吊诡的是一开始我都没什么特别感觉,然后原PO又发文,我就觉得好烦啊 该讲的不都讲清楚了吗 他烦死了,但后来看他力战版众(尤其是讨论串没看完的)的精神和精力,看着想着就忽然间笑了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56:00
firework忽然间笑了也太可爱XD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0:57:00
好像有个i版友说最后看他觉得挺可爱 那瞬间我也忽有同感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0:57:00
我一路看下来超好奇Ch大的星座 感觉很严谨又要求完美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6 00:58:00
咪兔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0:58:00
哈哈 同意头上 尤其是那股执著到底的精神~我是说usagi0606~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6 00:59:00
(同f大,然后常常惊呼“你还在奋斗啊”)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1:00:00
噢我有印象 因为Ch很认真 所以很可爱 之类的感觉(?)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1:02:00
我真正笑出来是他被Sente骂白目,他的回文 很像受冤的小孩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1:03:00
我对活塞上墨好有兴趣阿~ (可是钱包在哭泣)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1:04:00
(↑等十秒就为了推一个字,还真是浪费)我钱包一天到晚在哭泣 纸胶带也带哭 钢笔也大哭 他哭死算了 哼哼~~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6 01:06:00
活塞上墨好美~
作者: usagi0606 (兔)   2012-01-06 01:07:00
钱包在哭 可是纸胶带 钢笔 墨水 都在笑唷~~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01:09:00
这两天路过文具版看到这篇都会先End一下,然后就“哇”~其余的感觉和AOLSHARFE一样 XD
作者: happiness999   2012-01-06 01:15:00
文中写:无意打击跟无意讨拍感觉都不像阿,明显你就是有那个意思,无论事实与否你这样不累吗?相信大家光顾每家店的感觉皆不相同,你这已经不是单纯分享经
作者: rongcarl (呵呵)   2012-01-06 01:17:00
现在大家看起都差不多了 是还要引战才会开心就是了?
作者: happiness999   2012-01-06 01:18:00
验了,看完你的文每个人心中自有评断,请你放下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01:20:00
怎么有种纸胶带钢笔和墨水在欺负钱包的感觉XDDD
作者: happiness999   2012-01-06 01:26:00
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感受与言论,何来引战的说法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6 01:43:00
也请happiness999放下吧 :)
作者: vearn05   2012-01-06 02:51:00
我看了好久,实在忍不住想回一下你说你先打电话问说能不能试笔才去现场。但你到现场又没说你刚打过电话,而是说你要买二支78G老板也拿笔出来了,你才说你要试写但老板根本不知你是谁啊?老板当下应该会觉得你想试新笔吧?那你听到“不行”,也可以说我刚有打来你说可以试一下,他自然就就会想起你是谁了。就会相应的告诉你,噢,你是那位啊我们有试写笔可以试,你先试一下试写笔。你都没说清楚,就直接怪他没诚信??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6 03:18:00
说真的看其他文章就会知道试写笔就在旁边,老板没事夹在腋下藏着不给你写干嘛...
作者: simochiya (霜千夜)   2012-01-06 04:46:00
失眠来拜读这一系列文章,目前大概只有整理出四个感想。希望不要有机会新增了,因为新增代表我又失眠了。(抹脸1.钢工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是老板放生我的状态,而且我问我买的白金有无附吸墨器时,老板也是用“妳新来的啊”的眼神看我然后淡淡的说:“我卖的笔(应该是指我买的白金Plaisir)都有附吸墨器。”但我不觉得有被冒犯什么的,因为每家店的风气不同,连LAMY都只有在台湾才有买笔送吸墨器这种好康,而且我确实是新来的没错。2.“爆走演出”是原文第一篇里的形容,因为应该是用“暴走”较“爆走”恰当,所以有印象。3.原始发文人既然有了钢笔后天天都有写且写到笔干,手应该能感觉得出墨水量减少的重量变化。我为此特地买了一枝78G来实际试过,确实会有重量变化,但也许这是我个人手比较娇贵才能感觉的到。4.售价是决定在老板身上,也许是因为阁下所以78G受到关注,但今天阁下并非是去找老板商谈78G降价跟写完一管墨送LAMY二事成功时,使用“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的说法,我无法接受且觉得阁下有借故沾光之感。至少以我个人经验,不管是降价的78G或是完成挑战活动得到钢笔,都是老板同意这样的售价与赠送,而我愿意以这个价格和老板购买且愿意花我的时间精神纸墨参加活动所得。干卿底事?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6 06:55:00
昨天睡着了 看到VAC700换尖的消息想问有没有比较好写啊XD对了VAC700降价了,从2400->1950 据悉可能要出VAC MINI了说突然觉得原po有点可爱的是我,下午一度很想认识原po本人XDD 一路的心情从同情>烦躁>平静>最后觉得原po很可爱XD啊我看错了出新尖的是活塞上墨不是负压上墨QAQ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6 08:31:00
就凭这句"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CD好就嘘一次
作者: AOLSHARFE (MJ forever)   2012-01-06 09:46:00
昨天三文堂不在我的守备范围 只看了一下 搞不好是负压喔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1:07:00
福利那句是在哪? 被修掉了?建议你第8的第2点最好改掉 老板那则推文只是举例 并没有指名你长相不佳 自己对号入座不要在那边散布不实的资讯误导别人漏字 *是第8页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6 11:11:00
被修了,只要不受好评的字句,他都会修掉并声称自己写的不不完善,修改而已,其实常常重写或删除,都声称修改而已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6 11:15:00
在11/4 19点到23点之间 越看越火大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1:16:00
嘘 "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 敢写就不要修文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6 11:17:00
在46%,56页左右,有修改后的样子~。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1:20:00
还有标题什么时候变成嫌弃客人长相了? 不要乱误导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6 11:23:00
把别人惹毛抓狂 这样你很高兴 那你去当斗牛士比较好把牛捅死你还能顺便卖牛排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1:39:00
“我帮大家争取到两个福利ㄟ” 原就是一句歪楼推文没有任何恶意 但看到有人认为这是侵犯性的话语
作者: qupal (青仔)   2012-01-06 11:41:00
我也要嘘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1:42:00
我就只能叹声气 ,立刻修掉了以避免被各位误会但各位的嘘文都在啊?我何尝动过了?此类修掉侵犯性疑虑推文引起的争议 道歉文请见最后发文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2:25:00
从还原真相变成要大家自行评断...你真的超有修养的。说错话就道歉+删除,一声不吭删除是哪招?既然你不愿意删除把自己的臆测当作事实的段落,那我也不再关注这里了,你的刚愎自用和老板不相上下。所以说你愿意改囉?那麻烦用你最擅长的附注+移至正文内把第二点加上“此事纯属本人臆测”好吗?因为CH大你的文章条理清楚,我才希望你能用公正态度对待每一句话的正确性。
作者: gn01970962 (向日若)   2012-01-06 12:48:00
看了好几天只觉得语言学能依你当下的立场随时变换理论能这样解释,其实某方面来说还蛮厉害的:D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2:50:00
楼上要不要举例呢?没记错的话 我只说过一次语言学吧?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2:50:00
推cool大 不删就请加注 还有你的标题也要改 你没办法确定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2:51:00
如果有举两次相同理论却得到不同结论的 请告诉我 一定改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2:53:00
老板是因为你的长相所以爆走 那也请不要有 "不过也要提醒对自己长相没有自信的朋友 不要再到钢笔工作室了!!!"的恶意煽动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6 13:02:00
黑啦你抹黑啦你抹黑啦 (路过欧巴桑喊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04:00
已阅。先空一行再强调"上面这句",你的小手段确实玩得很好。既未指名道姓,你又如此坚定认为此事与“老板认为客人长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6 13:09:00
SAM昨晚又更新了,另方新说法有需要补上吗XD(真心提问)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09:00
相奇怪”相关,我也只能劝你,别对自己的外貌那么没自信可是老板不是希望大家消停了吗XD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6 13:12:00
想说原po想把这篇定位成数据库,不知道有新证词有没有加入的必要XD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6 13:13:00
讲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有勇气讲就要有勇气留在版上供大家评论,幸好这里你能修文,不然当面对话你难到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3:15:00
或许老板的举例也跟您的福利歪楼说一样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这么坚持 我也只好红的明显提醒第一次看这篇的人了
作者: jer4182005j (出来面对!!)   2012-01-06 13:17:00
还能把话吞回肚子里吗?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3:17:00
毕竟别人看文都先看标题和内文 没看推文还可能被你误导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6 13:17:00
只许州官歪楼,不许百姓说笑。 (喂)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3:21:00
我也是看了老板的希望才又回来看这篇 结果福利让我火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3:21:00
果然每次来都要先End一下 昨晚三更半夜不是已经停火了..?(天哪) 其实原PO还是不要重复修删文的好 这样既使推文对不起来,也让你显得举止摇摆,这是有瑕疵的说错话就道歉就好,不然就会变成掩盖证据了还有,我觉得老板说“嫌弃客人长相”之类的,那只是泛称或泛指,你这样摆在正文甚至标题上,有误导老板如此对你之嫌,这也是不妥的,容易予人语言上的取巧感
作者: ccoorrnn   2012-01-06 13:29:00
嗯,Sam脾气不好,会挑客人,不喜欢的不要去喔。然后哩?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3:30:00
老板是不是真的如此认为,你其实无从证实,不太该这样写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3:31:00
继续红的明显 请各位END的读者 抽空看看嘘文的前后说法
作者: ccoorrnn   2012-01-06 13:31:00
而且,说真的,上次我家小孩一进去就吐在山姆面前柜台上山姆也没有生气,能弄到他生气也算很猛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3:35:00
原PO,你涉入文字的泥沼过深了,就类似Sente那件事一样
作者: zenglu   2012-01-06 13:35:00
越吵SAM人气越旺生意越好,这啥鬼XD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36:00
因为太多人问一样的问题 我将推文中的说明 加到第二个注第二个注 改成第三个 谢谢
作者: candy730728 (甜蜜蜜)   2012-01-06 13:38:00
被人质疑人家的专业当然会生气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0:00
经过几次小事件,我认为原PO在文字上的取巧皆为蓄意。他非常清楚怎样的用字遣词会造就不同的阅读印象。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41:00
唉 你们有什么意见 有道理的 都已经参照修改了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1:00
CH大,请把第二个注恢复原状,将新加上的写在最后一个注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42:00
不改了不改了 我尽力了 我好好这样跟你说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2:00
为什么你故意要换掉第二个注呢?是因为要使推文质疑对不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3:00
上,意图混淆不明究理者的阅读顺序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44:00
第二个点比第三个点早发生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4:00
那为什么不把加注直接附到第一点注呢?一样都是在叙述当下事件、澄清当下事件的不是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45:00
这样说吧:1.老板回应 2.网友猜测可能 3.老板再次回应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45:00
明明一样是试笔事件的澄清不是吗?陈为廷为什么要没礼貌?教育部长很有礼貌为什么要挨骂?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49:00
1.11月2日老板回应 2.11月4日版友提问 3.11月5日老板再回按照时间发生顺序 让读者好理解 就这样而已我把时间加在附注中好了 免得大家不必要猜疑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2:00
连日期都记上了真是很严谨,这么严谨的人为何在文中还会试图将个人臆测扭曲表达成事实呢?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54:00
试图扭曲是很严重的指控 Sente确实有这样说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4:00
既然CH君如此坚持自我立场,那就不再多说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55:00
你可以说他不小心省略 让我误会了 我接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5:00
我说的是将SAM未指名道姓的发言直接连结到你自己身上。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7:00
别记着Sente了,你不是已郑重向他道歉表示自己误会他了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57:00
我可以这样认为 然后你认为是一种猜测 我也加注了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3:57:00
但你这样放在标题,内文又是你发生的事 的确就是连结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8:00
如果我不说,你的本意即是将未经证实的话当作事实般散播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58:00
就是我的猜测 此事已了了不是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3:59:00
我不是法律系我不懂,但未经证实的发言能够当作证物吗?
作者: alexYu (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2012-01-06 13:59:00
原po对文字掌控算了解,我也认为co版友说法不无道理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3:59:00
证物个什么 现在是要上法院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00:00
我要说的是“像您这样严谨到会记住日期排列顺序的人,为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00:00
Sam有讲过 我认为是我 你认为不一定 好我加注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01:00
何当初要将臆测当作事实来表达?”完毕。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01:00
记住这件事根本不用多严谨 日期都在网络上我只是方便大家看清楚而已我对您的质疑从头到尾都好好答复 没有半句恶言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03:00
其实,原PO你当初不就是想还原个公正客观的事实吗又为何要这样臆测呢 这不是很矛盾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06:00
所以我的猜测我放在注脚啊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4:06:00
改个标题就皆大欢喜了阿 这对已经出现的结论没什么影响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08:00
我是在说你的标题 毕竟你的正文是力求公正客观不是?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08:00
在我尚未要求你加注之前,你的行为算不算“你的本意即是将未经证实的话当作事实般散播”?是不是?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09:00
照你的标准 你这种说法不就是在臆测我的用心吗?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09:00
你要怎么加注是你的事,但你标题如此说,就是误导版友认为Sam就是这样对你 这有违你正文客观的本意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10:00
你觉得不妥 好 我改 你还要死抓着什么呢?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10:00
但我是在询问你呀!请问你写那段话前有询问过SAM吗?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11:00
Sam 的确有嫌弃客人长相我认为他是指我 也加注这就是我的猜测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13:00
他的自嘲里面曾经出现过能够确实连结到你身上的指示词吗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13:00
但他不一定是嫌弃你 标题会让版友有“嫌你长相”的误导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14:00
加注是版友驳斥后你才加的,并不是原先就加上,你真的看不懂我在问你什么?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16:00
我改标题 “在脸书嫌弃不特定客人长相的钢笔工作室”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4:16:00
→ chiangks:Sam 的确有嫌弃客人长相 >>证据在哪? 你有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17:00
这样就好了吧?
作者: mail3911 (寒袖灯宵)   2012-01-06 14:17:00
当场看到? 脸书发言未经证实 搞不好老板只是气话或自嘲跟你说 你的福利说是自以为歪楼一样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18:00
啊这样好了“会依照长相挑客人的钢笔工作室”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18:00
CH君的文字造诣确实相当有水平。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20:00
既然你正文是陈述事实,你标题又何必如此针对?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20:00
既然cool大同意了 那就先这样改吧 好累 呼
作者: phaiphai (诗耀粉? 药粉? Orz)   2012-01-06 14:20:00
well 文字游戏玩得好跟文字造诣高是两回事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21:00
我真心真心真心建议你把这“嫌弃客人长相”的形容词拿掉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21:00
各位真的一致决定要把版标改掉比较好 是吗?好的 fire大是为我好 我知道那我写“关于钢笔工作室不良购物经验之回应”这样好吗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26:00
至少没有臆测的成分在 在我看来是比较好的。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27:00
好的 我改了 希望可以停了fire大建议一向很中肯 小弟欣然接受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4:33:00
感谢firework大:)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34:00
看到你三个真心真心真心 我实在不好意思换绝情 哈哈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4:37:00
噗=.= 因为我实在不知该怎样快速又确切表达程度副词不过莫名其妙被感谢...这...只好去买纸胶带来洒花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4:38:00
反正谢谢大家了啦~ 这一串真的该停了 128页了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6 14:52:00
居然还没完阿冏?firework你懂我的萌点>///< (我们可以一去骗LAMY...(原PO争取到的福利?原PO你真的不要墨水吗?(失落) 虽然我的颜色都很少女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5:04:00
哈哈 有空要向妳请教啊(真的真的 我很想了解墨水)~~我花了好多冤枉钱在墨水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6 15:12:00
我从小用LAMY用到大...在我不会拿原子笔时就会用钢笔了..小时候有用不坏的LAMY 用不完的墨水 那时用到都烦死了~摔坏了一枝我妈又能不知从哪再变出一枝..钢笔一度是恶梦想起来有一句话一直忘了对原PO说:“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庄子》〈天下〉篇。“有理”不完全能服人,许多事也都是如此。
作者: candice0 (兔)   2012-01-06 15:19:00
泪推f大。
作者: happiness999   2012-01-06 15:24:00
关于系列文章头一次留言就有人说要我放下,一直推文的人怎么都不放下,没什么立场说别人吧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5:38:00
喔喔!fire大那句话真好 (笔记在手帐上
作者: alsoty (居歪)   2012-01-06 15:52:00
会叫h大放下是因为那时候原PO已经要止息了~~殊不知又多了好几页XDDDDDDDD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6 18:14:00
唔,那我把我写完的东西,寄到cooljoan那边就好了,代表我确实有阅读妳的回复,我也觉得能和平落幕是最好的
楼主: Pocketsun   2012-01-06 18:21:00
Tristan我想看您的论述,可否放上来共赏?
作者: cooljoan   2012-01-06 18:52:00
好的,看完后晚上我会找时间回信给T大^^此间事了,关于买卖道德等问题我就选择私下讨论不兴风波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6 19:05:00
囧! 其实我对钢笔研究也不深...只是我喜欢缤纷的颜色(?)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6 19:06:00
我觉得到此结束就够了,就如同我回复cooljoan里面所提及的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6 19:06:00
然后喜欢外型取向的笔(当然还是要好写啦,但外型必备XD)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6 19:07:00
维持原po意旨的纯净,避免流于辩驳,让看的人心中自有定夺
作者: izunamiko   2012-01-06 19:08:00
fire大我喜欢你啊>/////<~~请接受我的告白(????
作者: Tristan (薄恩寡德)   2012-01-06 19:08:00
所以,Pocketsun 不好意思 ^^"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   2012-01-06 19:20:00
我也超想看T大的发言说.T大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放上来我是当事人不便表态 但若不放上来 也请寄一份给我喔~
作者: tagodbless ((σ′▽‵)′▽‵)σ)   2012-01-06 20:33:00
"心里真的无比开心 能够让大家有这样福利 我也值了!"在p57 被我呛值啥,还说要让版主水桶我呢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2-01-06 21:51:00
还在吵...?
作者: takumi666 (关官)   2012-01-06 22:53:00
能默默追完整篇的我其实是个M吧 >"<
作者: daidai (脚踏实地)   2012-01-06 22:59:00
想把f大写的那句抄手帐上^w^ http://ppt.cc/0fN1
作者: firework (贪恋城市的温柔)   2012-01-07 03:14:00
咦我被告白了吗(大惊) 怎么这样~那..好像就只好接受了..?那段话当时打太快打错了一个字,谢谢楼上的原文:)
作者: aova (鳗鱼♥张根硕)   2012-01-07 05:35:00
chiangks来信表示停止讨论了 未免有人洗他的脸~又推文所以锁文不给推文囉以上有超出合理讨论范围的行为 现在开始清整我下周期中考 所以会移到下周末后再处理 敬请见谅:)*我怕有人洗他的脸~又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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