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奶奶过世了(爷爷也不在了)
奶奶前几年已经有预立遗嘱
将她名下所有的不动产及现金都做好了分配
在遗嘱中有特别提到
她名下的一块A土地,要由五个儿女(甲乙丙丁戊)共同持有继承,无设定任何的条件
现在五个儿女针对这一块A土地的分配有意见
甲想把可继承的1/5部分,都给戊
乙要放弃继承
丙丁戊则表示依照奶奶遗嘱规定处理
针对这块A土地的处理方式
1.如果甲乙都选择“抛弃继承”
是否会损害到甲乙原先依遗嘱取得的财产?
例如甲乙原本依遗嘱分别可取得B地及现金1000万
这部分是否会因为甲乙抛弃A土地的继承而消灭?
2.可以单独针对A土地另外做遗产分割协议吗?
谢谢
没那么复杂吧 就A土地五个人签分割协议书就好别搞抛弃 除非不想碰家里财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5-04-05 09:49:00这不就自己重新协议就好丙丁戊说不定只是不好意思讲不同意
如果大家都有想法,就不要遵照遗嘱另外协议分割方式就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4-05 14:07:00可以把遗嘱的事项整个盘进去遗产分割协议的项目然后就这一块地另外做分割协议就好至少把遗嘱放进分割协议后,就不会事后还有人吵特留分只是要留意有无继承人有高额负债情事
千万不要抛弃,会少一个扣除额。五人协调好就协议分割就好,google一下,很容易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4-11 16:51:00总之,不建议针对各项遗产做分割协议,一次处理好为妥~包含总归户查不到的遗产如骨董/现金/画作/债权至于扣除额,要斟酌个别继承人是否有高额负债,该额度所抛弃的遗产税是否高过可继承遗产或被债务侵蚀的份额反正各继承人也要诚实免得盖牌没讲,讲好的分配结果被债权银行直接告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