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实务上如何处理网络跨境犯罪?

楼主: sdhws (sdhws)   2025-01-16 12:52:02
最进在图书馆看到法律书时题到中华民国法律适用范围的问题,这时我想到一个问题:
考虑到网络发达,若有个外国人在他的国家透过网络对我国国民或机关行诈骗、窃取资料、释放电脑病毒,致使我国人民或机关损失财产、机密外流或妨碍电脑使用时,假设已得知加害者确切的身份及犯罪证据,我方司法系统能否对其起诉及制裁?
在执行上会采取怎样的做法,特别是在该国与我国无引渡协议或该外国人自身的行为于该国不违法,或该国局势不稳且对自身国家的许多地区控制力弱时,该如何让该嫌疑人受我国司法审判及对受害人负责?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1-16 13:11:00
犯罪结果在台湾发生 台湾人被害 所以台湾有审判权至于如何制裁国外加害人 系属另一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6 13:14:00
月光水手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1-16 13:50:00
于该国不违法这个通常是无解执行就是司法互助的实务问题了,不是法学问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6 14:25:00
好像罕见在没有缉拿到犯罪者情况下直接审判定罪吧...
作者: adoko (bigren)   2025-01-17 05:34:00
柬埔寨诈骗园区为例 首先要抓得到人
作者: szhy (szhy)   2025-01-18 05:04:00
罪行不够严重大部分国家才懒得屌你更不要说引渡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18 09:20:00
中华民国实务上处理跨境犯罪是很弱的.....更不用讲还要看犯罪规模值不值得政府去做诈骗就别提了,这种你以为很大,其实是很小大的是像要是哪天一架飞机被劫持,去撞101那一种对岸的话,对于电信诈骗比较较真,重的判死刑都可以至于台湾,看一下刑法,诈骗最重判多少就知道了
作者: szhy (szhy)   2025-01-19 03:17:00
电信诈骗抓不完的 对岸一边抓 一边又扶持缅北园区 完全看不懂在干嘛不过对岸被骗的金额在一定数字以下不算诈骗 属于民事纠纷
作者: GameTheory9 (赛局)   2025-01-19 09:15:00
这超复杂的,因为国际间的管辖权可分为国际立法权、国际司法权、国际裁判权、国际执行权;以上这些与国际私法的定性事件类型及适用准据法完全不同;又与实务内部运作作业所公布的司法互助作业规定不同。光是这三项逻辑层次,许多人会混淆误认,在第一层次国际管辖大谈准据法,事实上第一层次只要讲出“准据法”或“关系最适切”这些关键字,代表观念完全混淆。而我国能否管辖尚未厘清之前,亦无司法互助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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