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继承清偿问题

楼主: candydog (Candy)   2025-01-12 21:26:54
请问家人过世后,因不清楚其财务状况,又留有一点存款,所以有向法院办理限定继承
当初有陈报遗产清册,也有附上丧葬费用明细
后续公示催告期间也都没有债权人报明债权
催告结束2年后,突然有1家银行来说有欠款,但没有说明金额跟细节。
目前只是催收通知,不是支付命令
当初陈报的遗产扣除丧葬费后,实际上已无剩余
1.
扣除丧葬费都没有剩余财产,银行还能追讨吗?
2.
是要等银行来提告,还是要去找银行主动说明?
很怕自己去找银行会被坑分(例如其实抵扣丧葬费后,其实没有实际继承到遗产根本不用
还之类的?)
3.
虽然目前不清楚债务金额,但假设还债务远大于遗产,仅就继承范围内清偿,那一样银行
会开清偿证明吗?
感谢各位前辈们解答~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1-13 17:38:00
1不能 2通知时你回信表示已经过了法院的催告期间就好 3根据你的说法没有剩余财产就不用清偿 自然没有清偿证明 但假如有剩余财产 清偿后银行会开清偿证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5-01-14 08:43:00
被继承人之债权人,不能对继承人之“固有财产”强制执行。我是讲符合目前“概括继承、有限责任”的继承人或是过去已办理“限定继承”之继承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