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保中,有录音档,因为我要录音假意配合所以有串供内容,A律师是说先递状请检察官
开庭,先用口述说明确认检察官态度,不会因为内容有串供声押我(A律师说曾有人因为这样
做而被羁押),再把录音档跟译文交出去(目前已递状,且律师有请书记官询问,书记官转达
检察官说他已收到但年底很忙,叫我们先不要动作等检察官指挥分局再说) ;
B律师是说检察官不会这么无聊羁押我当然知道我是因为要录音才会有串供配合的内容,要
我递完状并且直接去警察局找当时承办直接送译文,不要拖,要在起诉前就做好这件事,B律
师说现在是我要拜托检察官查上手,要主动且把资料整理好提交,检察官没那么闲
A律师(28岁,有在评价也不错的事务所待过后自行出来开业)觉得我的录音内容连结上手的
证据力没那么够,B律师(41岁,自己本身有事务所)觉得非常够,两位都是不同朋友介绍,年
龄是后来查律师资格时查到的
我知道年龄不是绝对但我有点担心A律师的经验不是那么够,对证据力的判断还有做法不是
那么妥当(或是说积极?),朋友是说可能A律师比较谨慎,而且证据力够不够也不是律师说了
算,听起来似乎也是有道理,因为认识A律师比较早已付侦查庭费用,如果换律师又要再重付
一笔费用,钱的问题是其次,主要是想知道该选哪位律师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