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rnett (梓藤)
2024-11-19 13:11:25本人有两段婚姻,
因感情不顺与第二任丈夫(以下称前夫)离婚
离婚协议时,
前夫争取两个小孩子抚养权,
本人一股脑同意,
但目前遇到前夫提出支付两个小孩抚养费两万元之民事诉讼(新北市)。
因为第一段婚姻有一未满三岁孩子要单独抚养,
实在无法再负担两万元抚养费。
(目前育婴留停,过去从事餐饮每月约3万元收入)
因本人具政府所定特殊境遇家庭资格
并已争取到法扶资格。
希望板上善心先进能推荐律师,
只求能降低抚养费。
※ 编辑: cornett (1.200.45.113 台湾), 11/19/2024 13: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