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犯银行法是别的案件
银行法的案件他是被判三年定谳
在一二审都输,三审定谳这段期间
骗我们一笔说要去大陆打拼
实际上是他官司缠身要弃保潜逃
目前我们的案件处于他说会汇回来给我们
但都拿大陆外汇管制为理由
也说连要汇给家人都很困难当挡箭牌
我们这边就故意汇个几万块回来
想把它变成民事纠纷
剩下的就无止境的要我们再等等
想问这样的时空背景
法院认定这是诈骗的机率高吗?
因为要先认定这是诈骗
才有后续怎么证明他汇款给家人
或是证明那是诈骗款项的问题
※ 引述《brockcheng (路人了)》之铭言:
: 对方具有财金相关知识背景
: 在银行法三审宣判前密谋逃亡大陆
: 以要前往大陆打拼、投资为由
: 向我跟朋友诈骗了数百万完消失前往大陆
: 日前得知他还是会汇钱给在台湾的老婆、小孩"生活费"
: 我的想法是这明明就是诈骗不法所得
: 怎么可能汇给别人,别人就能爽过日子
: 查他在台湾的老婆工作收入跟户头金流跟生活支出
: 应该不难证明这金流有问题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请问针对他老婆这边的户头
: 我这边能有什么法律作为?
: 另外请教相关流程顺序,是这样吗?
: 警察局报案、等通知做笔录、检察官问话、
: 刑事附带民事、假扣押、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