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各位板大好
最近本公司有位职业驾驶人不慎在某十字路口撞到行人
驾驶人表示当下是没有踩油门的滑行速度
所以对方是非常轻微的伤势
对方不愿当下和解
结果警察开罚且交通裁决所也做出吊扣职业驾照12个月的处分
驾驶人不服并且想要提出行政诉讼
驾驶人发现有新的制度行政调解可以与行政机关协商
请问本案有机会进行行政调解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25 10:30:00单纯撞到人被吊扣12个月吗?
但目前制度不是1年内违规记点达12点吊扣驾照2个月吗怎么会光是这次的违规就直接吊扣12个月?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44条有修正新的条文。现在是直接吊扣12个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25 11:35:00若开罚的是低消,就大概免调解了,因为都罚最低了...另外,明明台端实际行为是"路口未礼让行人",所以才罚这个不愿意和解? 还不就是你们只打算赔个医药费打发掉世间上有钱解决不了的事? 真有的话,就是钱给的不够.44四项,法条已经是低消了,更何况现在行人地狱臭名在外调解大概就是有裁量余裕的,才有机会讨价还价像罚低销3万顶销1亿的食安的,罚一千万,走调解就有机会喊到几百万或者百万这个欧,你真要凹,还不如去拼看看打到最高行再走到释宪反正终局未裁判前,理论上驾照还是处于可用
ok,不过就像楼上说的,处罚的对象不单纯是致人受伤,还是因为路口未礼让行人,原PO说的有点避重就轻了而且以车祸来说只是轻微受伤,不愿和解只可能金额谈不拢
啊不就没有停下来...只有给付诉讼有可能用调解处理 开罚是没有在调解的..
作者:
BIA (必亚)
2024-10-25 12:07:00都职业驾驶了还滑行撞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25 12:26:00跟是否职业无关 单纯台湾驾驶习惯不把行人放眼里
回楼上m大,我方驾驶人当下愿意以NT$30000与对方和解;对方伤者也接受,是那位警察坚持送交裁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25 13:19:00关键是.....警察都来了啊......况且,你明明文章是写 伤者不愿意当下和解而且,当下也没拿出三万现钞吧.....这种本来就是赶时效的,拖到警察来才在开条件,太慢啦你有没有听过,酒驾,对方轻伤,直接几万掏出来给钱和解现场 4466警到场,知道问题严重性,才在那边说愿意3W和解,太迟了~楼主文章跟推文几个 当下,个人认为应该都不算是 当下通常是 "知道问题严重性后,才赶忙着出价想摆平"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0-25 15:06:00机关不会想跟你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25 15:35:00听过太多现场说没问题没问题,转身就不认帐的case 了
其实你们之间的事情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完全没关系,你不可能因为闯红灯,跟对方和解,就不开闯红灯的罚单啊!且行穿撞行人,是后来修法又再加重的;在政府机关介入你们之间之前,就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