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
同一个审判K案内,A律师原先拿到B法定代理人(非法人团体)委任状,后来
改选法定代理人变成C,A没有告知C也没有向C请求律师委任状,就擅自
出庭与递交状纸持续向D骚扰提告,后来多年官司败诉输的一蹋糊涂,输到最高法院判
定这官司根本自原点就严重失格无权起诉,C完全被蒙蔽不知道有提告事情,就被冒名打官司了
,上述是否有损害C的名誉与权益,想请问A律师是否对C构成诈欺取财(律师委任费)
,与背信罪?
是否可刑带民提告求偿?
注:此B团体是管委会
C:是我父亲。
被告D是我与父亲的熟识的好友。D孤老奋斗也花了很多律师费虽然还他公道了,但
也差点差点自杀,他家人陆续因为官司含恨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