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告他人毁损罪的后续流程问题

楼主: design0606 (飛)   2024-07-22 21:10:29
事件经过:
邻居(租户)的小孩(三岁)
几乎全天候嬉闹 尖叫 最早早上6点不到就开始 晚上12点以后也经常吵闹尖叫
期间有报警处理 也有请管委会介入 以及原房主(对方房东)处理
都被对方说没有吵闹 或是 有本事你来管之类的话语推托
所以管委会及对方房东说请我在对方吵闹时录音录影并记录时间
某天早上五点半 吵闹声又起 我就放置录影录音器材在我窗户处(并未对准对方大门)
对方男主人出门时发现录影器材 质问我为何放置录音录影器材
我也表明是要记录对方家庭噪音
对方男主人手伸进栏杆 开窗将录音录影器材往地面摔去 造成器材不堪使用
(有维修店鉴定纪录)
我拿起手机开启录影程式 对准对方并质问为何要摔坏我的器材
对方回答"我就是故意的 怎么样?告我啊"(录影纪录笔录时有提供给警方)
报警后 警方到场 我明确表明要提告毁损 并在笔录时明确表明不接受和解
今天收到侦审移调补字的调解通知
想询问的问题
A.没有开侦查庭 就可以移交调解会吗?
B.调解会上 怎样表达不接受调解比较洽当?
C.不接受调解后是否继续依照检察庭程序?
感谢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7-23 07:29:00
调解先行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07-23 07:36:00
可去 喊个6万就好 对方不想赔偿更好
作者: forevernew (台湾人)   2024-07-23 08:19:00
本来就是先调解啊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4-07-23 11:46:00
不会啦,检察官就照流程进行怎么表达?就直接表达啊,甚至你不去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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