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某论坛的新闻闹得满大的,所以有稍微关注一下相关议题
其中在去年修法上路的刑法319-3条第一项
构成要件为“未经他人同意,无故重制、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
览其性影像者”
其中性影像定义在刑法第10条
这边我好奇的是在
上述的构成要件中,看起来也包含一般合法的日本A片?
当然在以前,散布A片本来就有散布猥亵物或侵犯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但在去年通过的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
319-1跟319-2法条看起来是惩罚第一手性影像制造者
但是319-3第一项的构成要件中,没有类似319-1跟319-2的限制条件
(但涉及到319-1、319-2的部分,在319-3第二、三项另有加重刑度)
所以会变成,就算是散布一般合法的成人影片,也同样在319-3第一项的涵摄范围?
(一般传A片当然不可能获得A片片商或者女优的同意吧)
甚至在现在有许多所谓的网黄
在推特、Onlyfans或各种媒体平台经营贩售自制的性影像
只要转传或散布上述这些内容,一样在刑法319-3第一项的范围内吗
(再次重申,在以前也有妨害风化或侵犯智慧财产权的问题)
虽然我们知道妨害性隐私及不实性影像罪立法意旨其实是在惩罚性剥削相关的影像
而且319-6规定319-3第一项是告诉乃论
但举台湾女优吴梦梦的例子
(随便找的新闻https://www.nownews.com/news/5421689 )
虽然当初她告的是妨害智慧财产权
但如果发生在今天,是否就有可能有319-3的适用
以上,请各位先进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