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为个人装潢工,日前承作地板修缮工程,完工后业主认为不符预期(可能是材料问
题或者更专业的问题导致地板有缝隙)希望先生改善,改善后会立即拨款。
先生改善后,业主验收通过,随后发来一纸保固书,要求保固一年,签回后才会拨款。
如果该保固书在工程报价前就提出,应该没有人会想接这个工程,可能有大公司会接啦!
但是我们这种靠劳力工作做小装潢的的死老百姓,谁跟你签一年保固?
感觉现在就是不签回就拿不到钱,想请教如循法律途径,是先寄存证信函发支付命令?
一切工程纪录皆有通讯软件纪录。
本人真的很生气这种不要脸的业主,两万多元是不多,但是我们就是靠这些工程款养小孩
负担家计的,这样压款有意义吗?真的很想臭骂他一顿,钱送他买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