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嬷60年买了一间房,有房无地,都没有住,还把房屋所有权状给了对方(对方说是
他们跟我们买的,但没有买卖契约),
后续对方因住在里面,买了这间房的地,
相安无事过了50几年,中间105年某代书找我们办继承,据说是对方找的,说对方要跟我
们买房30万,但价格太低谈不冗,告吹。
105年去房子的地点看,该处已无人居住,但有数台机车停里面,邻居说是对方在收机车
租金,
最近,对方申请调解,要求
1.过户房子
2.返还土地租金60个月
调解破裂,对方说要提告我们返还租金。
但调解委员有提房屋所有权状就是我们的,登记谁就是谁的。
过程询问对方买房意愿,表示无买房意愿(我们也有表达房子价值500万,土地1500万,我
们的房子卡着他的地,他无法做任何事),但他说房子就是他的,他干嘛买,他就要我们
每个月1万多的租金。
我们也要求对方给付机车租金,对方也表示我们没有证据。
另对方住我们的房50年,但105年后就没住,也已超过租金请求期限60个月,无法请求。
后续怎么做
1.房子过户给对方,谈土地租金抵免及由对方负担税负=>我们不用花钱
2.房子花30万拆了=>还是有可能要付对方土地租金
3.房子花两百万装潢整修。租人收租,付对方土地租金。=>期初花一笔钱,但是就把事情
搞成长期抗战。
4.告对方侵占房屋,并作为停车场收租。(要收集证据)。若有里长邻居证据,可以成立吗
5.提出土地优先承买权未通知我们。(立场更弱)
6.还有更好的做法吗,询问版上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