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11 08:48:00先说明你们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亲戚又是什么身分? 承租人or出租人签订这张补偿金对半的原因又是什么?借贷?帮忙乔事代价?不要一句不识字,不识字但脑袋很精的长辈不少,好吗?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这块375最早的订约人不是令尊至少是你阿公或者是更早的那一辈为了简化契约,分家产时,协议由子女一人代表续租,但另方当初口头协议仍享有未来收回时的补偿,并未谓不合理然因口头传承,另方恐他日其权利随年代移转而被遗忘尤其是一方已逝,担心哪天反悔不认帐,故提出要求立定书面以确保权利仍得受分配,并无不妥这点不会因为不识字而不清楚,公证人做文书公证自会确认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11 17:07:00理论上那一张公证书会有写明因果关系,楼主若不愿意提供又或只挑对己方不利的部分揭露,那就算了~三七五若要走到合意终止,就得补偿37.5%的土地价值给承租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讲,最衰的是谁? 地主......要是楼主觉得很合理,自己想想,自己房子租给别人然后竟然承租人要拿走37.5%的房价才肯合意终止租约....三七五本来就是一个恶法,早该落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