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二条第八项本文
八、本看板不允许发文者删除所发表文章或清空文章内容,违反者以违
规发文论处,板主并得自系统中捞回原文并转发回板上。
板规第五条第一项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二、违规事实
原始文章
文章代码(AID): #1aCJ2V56 (LAW) [ptt.cc]
[问题] 申请调解
系统备份文章
文章代码(AID): #1aCrfhZQ (LAW) [ptt.cc]
[问题] 申请调解
三、判决理由
违规事项明确,且内容没有任何足以辨识特定人的个资,依相关板规处禁
止发言三日,自公告之时起即时执行。
如系和解条件包含删除该文章,请提供和解书扫描图档(可遮蔽姓名),如
系司法书类附带要求,亦请提供扫描图档并附文号或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