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一起摔车事故
是因为我骑车在路口要回转,一回转旋即看到违停红线上的机车
该机车不只停在红线,还稍微碰触到供大众行驶的一般道路
(无分快慢车道)
因为闪避加上煞车,导致我自摔受伤,身上有电子物品毁损
已经找到对方车主,也有监视器影像
但只有我出门的监视器和摔车当下的影带
摔车当下我在违规车辆前摔车
然后画面还有损毁物品掉落的弹出去画面
但因为该物品很小,所以会误以为像影子
当下并没有报案,先以自行处理伤口
因为本来以为受伤程度不重,只有检举对方违规停红线
但到中午骨头跟受伤处疼痛,于是看门诊发现不少问题
然后又发现早上摔车时携带的物品毁损无法正常使用
当天下午先去交通队做笔录
确认对方身分
经对方联系觉得对方似乎没有赔偿的诚意
想说要提起过失伤害告诉
问题是手中只有跌倒当下跟对方违规停车的车辆停放的画面
还有对方违规停车时的照片
还有我出门的影片(从出门到发生事故差不到3分钟)
这样过去伤害罪似乎有点难成立!?
因为没有摔车前几秒的画面,对方会不会称我自己不小心摔倒跟他违规无关?
请问以目前得到的证据
过失伤害成立可能性高吗?
也就是因为对方违规停放红线,且占用部分车道
因我依法靠右边行驶(脚踏车)
为了闪避而摔车,但没有完整的摔车前影片
举证部分要如何补强呢,目前有看到事发地点隔壁住户也有监视器
但一直联系不上住户
还是由警察蒐集事证即可?
第一次提起告诉,蒐证这部分我已经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