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房屋买卖合约问题

楼主: ntnusleep (虫虫虫)   2022-08-15 22:07:03
※ 引述《citycat87 (侠客一生)》之铭言:
: 板上大大们好
: 有鉴于台湾房价高不可攀
: 合理怀疑有人故意炒房
: 然而世界上还是有好心人的
: 例如 这篇报导的原屋主
: https://reurl.cc/m3oWD9
: 报导中原屋主不想卖给投资客与房仲,最后还是被恶心房仲得逞
: 我想请问如果在卖房时,另外加条约规定几年内,不能转手以及转手后不能以超出市价的几
: 成价格出售,否则就得赔偿。
: 这样的合约条款有符合现有法规以及未来是否能如期拿到违约金吗?
这个想法相当有趣,试分析如下
一、基于契约自由,
1、得订定几年内不能转手(例如订定买卖契约或移转所有权等)
2、得订定几年内转手,转手之利益归属于原屋主
3、但是除非大家都附加这些条款卖屋,要不然可能卖价要下折,或是卖不出去。
二、法院得依职权酌减违约金
1、所以契约上写法要研究,被认定是违约金就可能被酌减,尽量避开,避不开的就没办法
2、举例:十年内乙方不得与他人订定该房地之买卖契约或移转所有权,
若违反则乙方应给付甲方若干元 (注:违约金性质)
且转手之“利益”归属甲方(若亏损不归甲方), (注:无法直接看出是违约金,可争执)
转手之利益计算,以乙方卖出价减去甲方卖出价计算(且大于零时始为利益)。
三、基于契约之请求权,仍需经法院判决确定或核发支付命令始得强制执行
所以程序上要写诉状,不会写要请律师,要时间也要负担费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8-16 08:16:00
得酌减的意思是可以酌减也可以不酌减除非是明显一方强势的合约(劳资之类)只要不明显失衡 法官其实倾向照合约判 尤其是商业合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8-16 09:50:00
这条文并不公平,必须加上若有亏损,原屋主也要补偿买家吧别讲什么,要是有租客当小飞侠,请问前屋主要不要负担?赚的就得给前屋主,亏的就是现屋主? 那干嘛跟你买???前屋主抱着后手给的现金,还可以无风险获利后屋主的价差好歹前屋主的卖价有明显低于市场行情,契约才有机会成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8-16 12:47:00
是不公平,但也没人逼着买方签不是吗
楼主: ntnusleep (虫虫虫)   2022-08-16 13:16:00
站在前屋主的立场拟约,就会往这方向写后手可不签或要求修改契约另外可能卖不出去的风险,我文中已提到最后本文其实回答了上一篇PO文的疑问“签订商业契约一定要找律师陪同吗?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8-16 16:09:00
贩毒者:我有逼你买吗???
作者: citycat87 (侠客一生)   2022-08-19 11:24:00
谢谢n大替我解惑,与该办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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