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调解书时效

楼主: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22-08-11 15:48:29
调解书时效如何计算?
区分民事调解和刑事调解,时效之计算并不相同
一般会标在调解书的右上角案号处
乡镇市调解条例第27条
调解经法院核定后,当事人就该事件不得再行起诉、告诉或自诉。
经法院核定之民事调解,与民事确定判决有同一之效力;经法院核定之刑事调解,以给付
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或有价证券之一定数量为标的者,其调解书得为执行名义。
因为乡镇市调解条例第27条第2项将民事事件与刑事事件的调解效力分开规定,其中的区
别,用法律上的术语是,民事调解有既判力及执行力,刑事调解只执行力却没有既判力。
(可参考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5年度诉字第1852号)
民法第129条
消灭时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断:
三、起诉。
左列事项,与起诉有同一效力:
二、声请调解或提付仲裁。
民法第133条
时效因声请调解或提付仲裁而中断者,若调解之声请经撤回、被驳回、调解不成立或仲裁
之请求经撤回、仲裁不能达成判断时,视为不中断。
民法第137条
时效中断者,自中断之事由终止时,重行起算。
因起诉而中断之时效,自受确定判决,或因其他方法诉讼终结时,重行起算。
经确定判决或其他与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之执行名义所确定之请求权,其原有消灭时效期
间不满五年者,因中断而重行起算之时效期间为五年。
因此,如为民事调解
1.时效起算点?
调解成立日,就是双方签署调解书的日期起算。日期押在调解书下方。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108 年度劳简上字第 4 号民事判决)
不过管见认为,依民法第137条,调解的程序终结时在调解书核定日,似乎以调解书上法
院的核定日为时效起算日,比较合理。
2.时效有多久?
至少会有5年。
依民法第137条第3项之规定,因其原有消灭时效期间不满5年,是中断而重行起算之时效
期间为5年。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简上字第 288 号民事判决)
如为刑事调解
(参考台湾花莲地方法院 94 年度简上字第 6 号民事判决)
1.时效起算点?
民法第128条
消灭时效,自请求权可行使时起算。以不行为为目的之请求权,自为行为时起算。
2.时效有多久?
依各该请求权原有规定之期间
如本票有3年
票据法第22条,本票不因取得法院许可强制执行之裁定而延长为五年。
票据上之权利,对汇票承兑人及本票发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之本票,自发票日
起算;三年间不行使,因时效而消灭。对支票发票人自发票日起算,一年间不行使,因时
效而消灭。
[实例说明]:
交通事故发生在1月1日
调解声请日 在2月1日
调解书签署日在3月1日
调解书核定日在4月1日
调解书送达日在5月1日
如分案为“民调”
消灭时效起算日为3月1日
长度5年
如分案为“刑调”
消灭时效起算日为1月1日
长度主观2年,客观10年
※ 引述《ccnoire (天生鸡冠头就是帅)》之铭言:
: 车祸发生日期是 109 年 8 月 20 日
: 后来 10 月在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签调解书
: (有送法院核定)
: 目前对方还是死赖不照调解书付钱,
: 想知道若要用调解书去做强制执行,
: 有没有时效的限制?
: 若有,是以哪个时间来算呢?
: 车祸发生的日期
调解书签署日在3月1日
调解书核定日在4月1日
调解书送达日在5月1日
如分案为“民调”
消灭时效起算日为3月1日
长度5年
如分案为“刑调”
消灭时效起算日为1月1日
长度主观2年,客观10年
※ 引述《ccnoire (天生鸡冠头就是帅)》之铭言:
: 车祸发生日期是 109 年 8 月 20 日
: 后来 10 月在区公所调解委员会签调解书
: (有送法院核定)
: 目前对方还是死赖不照调解书付钱,
: 想知道若要用调解书去做强制执行,
: 有没有时效的限制?
: 若有,是以哪个时间来算呢?
: 车祸发生的日期
: 还是签调解书的日期??
: 谢谢
如果被分民调,时效起算日是10月调解书签署时,长度5年
如果被分刑调,时效起算日是8月20日交通事故发生时,长度是知有损害时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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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在小弟网志,请有兴趣的人参考,不过以上已是全部内容了
https://the-city-mediation-tw-yu.blogspot.com/2022/08/blog-post_11.html
作者: ccnoire (热爱生活 >///<)   2022-08-11 21:42:00
感谢回答!!
作者: ntnusleep (虫虫虫)   2022-08-15 00:34:00
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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