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最近有跟人发生一些纠纷
然后告了恐吓跟强制(当时不知道我的个资可能被对方知道)
现在原则上也无法撤告了吧(可以的话我应该会选择撤告了)
但担心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不希望让对方知道我的个资(至少居住地不要出现吧)
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
案发当时有另一位朋友也提出了相同的告诉
他的案子是否会与我合并处理呢?
如果是的话 是否代表他的个资也会出现在判决书上?
再者
我经爬文后有看到有人说可以向检察官申请隐匿部分资讯
是否能至少不要出现我的住址呢?
姓名 生日 身分证理论上应该没有住址杀伤力来得大
最后
如果可以的话 我需要怎么申请呢?
我现在处在一个 向警局报完案
拿到受理单的阶段
我如果要有上述的申请动作 是要在那个阶段执行呢?
然后出庭的部分可以选择分开出庭吗?
就是避免跟对方接触(因为纠纷是涉及暴力的部分,怕任何接触都有危险)
最后
如果不论如何都有住址的话 那个住址会是户籍地还是通讯地还是我只要受得到信件的地
址都可以(如邮局信箱)?
唉当初不知道对方会知道自己的资料可能被对方知道 不然可能就自己吞了
觉得好无奈,被欺负还没办法被法律所保护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