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列出赌博罪的定义:
1.须有赌博行为
2.须在公共场所赌博
3.须有赌博财物
上述3种皆符合就算是赌博
今天想讨论的案例是:
我看直播主小许在YouTube上开直播和观众在玩“悬赏”
游戏是你汇钱2万
制作1次虚宝
若成功(5%成功率)就还你20万
但是没中就不会还了
对比一下刚刚提到3项
1.须有赌博行为(拼5%机率拿20万)
2.须在公共场所赌博(自110年12月28日赌博罪修法后,赌客只要是通过手机、电话、网站进行赌博,即使是
跟网站对赌,也会构成赌博罪。这次是在YouTube上)
3.须有赌博财物(交易是使用新台币)
想请教各位先进
这样的“悬赏”是否已经是符合“网络赌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