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人在卖场,因为东西很多
要求店员将他的东西搬上车,被店员拒绝,店员认为没义务
于是客人自己搬,结果因为东西过多,再加上因为被拒绝十分生气东西都用摔的
导致扭伤手 东西掉地上砸到脚
于是认为是店员拒绝帮忙才导致受伤
这样对店员提告
店员认为是客人自己弄伤的,他除了拒绝帮忙以外,对于客人受伤是完全没关系的
那这样店员反告诬告,会成立吗?
我觉得伤害罪应该不会成立,因为店员应该不会有刑法上的不作为责任
但换做这个例子,其实是客人自己搬东西搬得气呼呼把自己弄伤,但却告店员
这样客人算诬告吗? 还是因为前面有被店员拒绝的前因,因此不算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