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yndia0502禁止发言三日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6-23 22:30:40
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二条第五项本文
五、发文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经来信检举并查证属实者处罚之。
板规第五条第一项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试行规定第一条第一项
  本板禁止于发表文章后修改文章清空内文,违者以违规发文论处。
二、违规事实
原始文章
文章代码(AID): #1YidiYgK (LAW) [问题] 民事诉讼三审中,当事人变更户籍地址
系统备份文章
文章代码(AID): #1Yj7F7UX (LAW) 转 [问题] 民事诉讼三审中,当事人变更户籍地址
三、判决理由
本板作为学术讨论性质的看板,看板使用者对于提问者均不吝提供回复,
惟若提问者于获得所需建议后删除文章或清空内文,除使得后进无法浏览相
关讨论,不同见解的双方亦无法进一步互相针砭,将使得板面讨论风气受到
影响,故于2021年9月初经板友投票表决,多数赞成禁止删文。禁止清空内
文因系统限制,仅能由板主以板规限制及处罚之,本板亦于同年11月设立试
行板规。
经审视删修部分为热心板友推文回复内容,并不具个资或敏感内容。行为
人违规删除他人推文事迹明确,复考量行为人登入次数近三千,纵使每日均
登入亦需八年,不可谓使用时日尚浅而不知应遵循看板板规。故依板规处分
禁止发言三日,自公告发出后即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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