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请教版上各位先进们,关于我的车祸和解书内容是否有需要修正之处,此份和解
书是参考网络上范例再进行些微修正。
因为我比较怕麻烦,不太想再与对方保险公司做后续申请理赔的动作,因此希望能在调解委
员会上直接将事情全部解决好。
提要:
我是机车骑士,对方是汽车驾驶,因对方倒车时未注意后方来车而撞上我,初判表结果已经
判定我未有明显违规之事项。
我的部分有“体伤及车损”,有诊断书及医疗单据,对方只有“车损”。
我已经先行提出过失伤害告诉,预计调解成功之后再撤告。
之前已经先开过一次调解委员会未成功,后续再与对方以line联络后,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我
方提出的金额(但对方目前是说他的保险公司会出一部分,他本人再自己补足剩余的部分)
因此想请教各位,就我这份和解书内容:
1. 第一点及第二点中,我是否能直接向肇事者索取总金额,我再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交给肇
事者,由他自己去向他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公司本来说好要付的部分?
2. 第一点中总金额内容,是否需要纳入“乙方投保之强制责任险”?或者这部分太鸡肋并
不需要特别写出?
3. 第三点如果已经提到对方会自行负责他车损的部分,以后是否还会发生他的保险公司跑
来找我做代位求偿的告诉?
4. 此份和解书是否还有需要改正的地方?
第一次发生车祸,大概搜寻了以前的文章,好像没有跟我一样懒惰、想直接一次解决连保险
公司都不想应对的受害者,因此来请教各位前辈,谢谢大家的回复。
https://i.imgur.com/ucHgnb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