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问缓刑与刑前强制治疗执行之关系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4-09 21:10:11
※ 引述《Yenfu35 (广平君)》之铭言:
: 我会来这里问这题,是因为我被这则新闻搞迷糊了,
: 但又觉得在八卦板不会得到认真的回答。
: ====以下是新闻报导====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81162
: 精神病患随机袭胸 法院要他接受监护半年
: 自由时报 2022/04/03 12:04
: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王男随机对2名女子袭胸,士林地院认
: 定他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罚金,但考量他领有重
: 度身心障碍证明智能障碍,认为暂不执行为当,给予缓刑2年,并要
: 他进入相当处所接受监护6个月;可上诉。
:  判决指,去年9月8日下午3时、4时,王男随机对2名女子袭胸。士
: 院认为,他领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王母也证称儿子国中二年级开始
: 发病,他的亲戚也都有精神分裂症,儿子也解释当下有人要他对女子
: 抓胸、他才做,故认定他犯案时因重度智能障碍导致无法控制行为,
: 依刑法第19条规定减刑,依法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罚金。
:  士院同时考量,王男没有前科,也因重度身心障碍在家帮父亲搬货
: ,目前没有其他工作或薪水,同时与父母同住,显然无法自己缴纳罚
: 金,若由家人代缴,处罚对象变成父母,同样无法达到刑罚教化的目
: 的;若由王男入监执行,45天的短期拘役是否得以收到教化效果,值
: 得怀疑,加上检察官也建议将他送适当处所治疗,因此给予缓刑2年
: ,要他接受监护6个月。
: ====以上是新闻报导====
: 经查原因案件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简字第46号刑事判决。
: 判决主文全文如下:
:     甲○○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处拘役参
:   拾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性骚扰防
:   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处拘役参拾日,如易科罚金,以
:   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应执行拘役肆拾伍日。缓刑贰年。并
:   应于刑之执行前,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陆月。
: 我的问题是:
: 照判决主文来看,如果本案的缓刑在没有在2年内宣告撤销,
: 被告不但不用去监狱关45天、也不用缴纳易科罚金,更不需要受强制治疗6个月;
: 可是新闻的写法是,他不论如何都要受强制治疗。
: 到底是新闻写错,还是新闻其实是对的、而我弄错或忽略了什么?
: 请板友告诉我。
: 附带一提:
: 我觉得判决书所记载的障碍类别叙述令人混乱。
: 被告的妈妈说,他们有家族遗传性的思觉失调症、被告国二开始发病;
: 而法院同时认为,被告因重度智障而导致行为时控制能力已显著减低。
: 这种情况下,他是不是一开始就因重度智障而领有重度身障证明、
: 以后才又有思觉失调症发作?
我要讲一下
主刑拘役45日然后判缓刑,
就是主刑可以不用执行或暂时不用执行
至于监护是保安处分
主刑虽然判缓刑不执行
但是保安处分要执行
简单讲主刑跟保安处分是双轨的。
现行刑法保安处分原本有七种
后来强制工作被大法官释宪为违宪
所以保安处分只剩下六种
四种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
二种是不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
监护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
虽然说令入相当处所监护
讲白了其实就是因为案主是身心障碍、有精神疾病
所以要去强制住在精神病院做治疗
但是这是拘束人身自由的
所以案主不能离开精神病院直到六个月期满。
至于原po所讲的强制治疗
强制治疗是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
过去刑法的强制治疗是刑前强制治疗最多三年
但是现行刑法的强制治疗是刑后强制治疗
并没有设立期限
是给那种屡次犯案没有悔改的性侵犯
或者给性侵犯在社区治疗的课程没有好好配合上课的人
或者在监所中的刑中治疗没有通过还可能有高风险再犯程度的人
才会去执行这个刑后强制治疗的保安处分。
新闻这个个案
主刑缓刑 保安处分去监护
那他性犯罪怎么办
这个个案会有社区治疗等着他
不会有刑前(强制治疗) 也不会有刑中(治疗)
会不会有刑后(强制治疗)? 也通常不会有
他犯案程度轻微 上社区治疗课好好配合不要再犯就可以
会有人盯着他好好上社区治疗。
所谓社区治疗就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称的“身心治疗及辅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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