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问一下
小弟最近修缮楼地板的供水爆管造成上下漏水
因为是在共用壁内
与楼下协调好一人出一半
(有赖的文字记录、现场协调也有见证人)
施工前一天也跟对方确认付款方式
没想到今天水电师傅做到快结束
对方突然反悔不付钱
认为要找出原因究责....再来出钱
但我也不可能请师傅先离开
只能先出钱...
金额不大,但也将近两万元了
也算是生活负担
目前是想先寄存证信函再进行提告程序
小弟问题是说
1.存证信函的用字以及的引用法条,是否会影响未来提告
2.小弟才识学浅,
想问是否可援用”损害赔偿”这一条
3.因为金额不大,
提告之余还有什么其他救济方式
(因当下爆气已经吵翻天...可能对方也拉不下脸
不好意思打扰了,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