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事件从去年7月开始发展,但直至近几日我才得知此事
始开始介入想解决,我人在国外工作,现在能介入处理的非常有限
文长 先感谢你愿意看完
背景:
(1)家母2021年7月接到来自一间财务整合规划推销公司电话,询问母亲
是否想借钱,可使用现居房屋进行私人抵押设定借贷,总之家母当下答应了。金科代
有说明私人借贷那里的借款利率是每月1%,且利息皆需在每个月预付(如同房租的概念),
由于银行端不会接受有私人抵押设定的物件进行增贷,若日后想要转贷至银行,金科代
可以代为协助找他们有合作的银行,但会收取10%的借贷金额作为报酬
(对方是跟家母说他们都有在送礼bla bla…,所以他们找的银行会配合)
并与金科代签订一份委托契约书,如下连结(https://bit.ly/33oBFP6)
PS.上面的金额并非最终的借款金额
(2)其后该财务推销公司将此case转给某代书(我在内政部公开资讯查不到该代书的
公司及地政士姓名),代书连络了金主债权人后,由债权人另拟定了1份一式一份的借款契
约给母亲签,但合约并不在母亲手上,而是代书收走后说要交给债权人留存。
(3)母亲说债权人的合约上面有提及限制还款期为6个月(已过),借款金额为220万,
其中20万为手续费,需在收到220万款项后提交现金予代书,因此没有任何电子的金流证据
(4)这几日得知此事后大为光火,但生气没用事情还是要解决,我立即筹出220万请母亲
立刻还清欠款,并将此月已支付的多余利息取回,重点是我并不想付金科代那22万的
转贷手续费,也不想再付每个月22000的利息
事件问题:
(1)代书计算出还款金额为232万,其多的12万是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母亲很确信他签的
合约上写限制还款是6个月,因此不该存在违约情况,但他手上没有合约无法证明,
今日白天请代书协助向债权人拍照取得借款契约照片供查证,但至今未获任何回应,
再次连络代书,对方说债权人不在家,尚无法提供,我担心合约会不会有被串改的
可能性,例如在合约最后一条款与母亲签名处留空白,待母亲签完后再用打印机
加印其他条款之类。
问1:在合约的要件上,只有一式一份,非双方持有的合约仍然有效力吗?
现在该如何避免对方有串改的可能性?
(2)财务公司的业务得知我们想要直接还款,不想透过他们送转贷申请,意即他们无法
赚取该22万的报酬后,立即打电话给我母亲说我们会违约,但如果我们愿意付3%(66,000)
的费用,他那里就可以结束这只合约,(https://bit.ly/33oBFP6),此66,000在这里开始
已经变得好像跟债权人收的12万无关了。
问2:财务公司在这件事上是站得住脚的吗? 若是我们不存在贷款需求,此契约书是否还有
存在的意义? 若不理会他们,会有任何法律责任吗?
(3)我现在很担心的是与债权人的合约是只有一式一份,我们手上没有留存,加上对方
现在一直拖着不让我们还款,导致我们持续必须支付利息
问3:我们能有什么行动可以采取来止血一直支付利息?
例如报警备案? 或法院提存(但我们手上没有借款合约,但有地政事务所誊本上说明的债
权担保金额,即为220万,不知是否可作为申请提存的文件)
(4)今日与代书通电话时,有提到由于现在对于还款金额有纠纷,但我们确实在今日有
还款意愿,且想在当日还款,若是日后查合约发现我们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利息是否
可以算至今日就好,对方回应全台湾几乎9成的民间借贷利息都是以月计算,就算我在该月计息
的第2天就还款,仍会收取全月利息
问4:若合约不提及利息计算方式,我们该如何拿回已多余支付的利息?
感谢您耐心的看完,若您是有法律背景的乡民
恳请协助回复教我该如何面对这像仙人跳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