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ustSad禁止发言七天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2-14 09:50:12
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二条第七项
七、人身攻击:人身攻击、谩骂、侮辱、挑衅等除依法院既有判决外,
概由板主认定,依违规发文论处。
板规第五条第一项及第二项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二、自最后一次违规日起算,一年内再犯者,加重处分。
    首次再犯:七日;二度再犯:三十日;三度再犯:十年。
二、违规事实
文章代码(AID): #1Y1Iu7ee
R: [问题] 有牵绳的狗主人没抓好挣脱,狗咬伤我
→ JustSad: 本版我养了两只狗,牠们不定时会自己出来放风,别介意!02/11 16:53
三、判决理由
  法律板作为学术性质讨论板,不涉入它板纠纷、私人恩怨,仅提供学术
 讨论平台(下略五百字)。
  查系争推文虽未明示指涉何人,然观推文前后相关回应并不难察觉指涉
 对象;复经板友于本板置底检举区提出检举,爰依相关规定处禁止发言七
 日。
  另,本板为法律学讨论板,依个别问题可拓及实务见解与做法,但对于
 个人行为,如未违反法律规范而仅系有可议之处,不宜作为回复或推文之
 主要内容;纵非主要内容,亦期望于不影响文意之范围内能避免使用。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2-11 16:53:00
本版我养了两只狗,牠们不定时会自己出来放风,别介意!
作者: b0986 (max)   2022-02-14 11:01:00
这人就驻版酸民,很多人跟他讲过,他也没在反省啦!*驻板酸民 更正错字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2-14 11:26:00
谢谢板主。但觉得罚太轻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2-14 11:36:00
感谢板主 感觉判太轻+1请问板主 其他的检举不处理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2-14 12:46:00
下指导棋?
作者: ultratimes   2022-02-14 21:44:00
我是其中一只狗吗^U^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2-14 22:23:00
u大湿,您很闹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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