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关于自删文章的投票结果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1-09-25 10:45:44
各位早安
这里是最常在板面发表无关法律的废文的板主
首先,感谢各位参与投票
就结果而言
可见多数板友均希望板面的文章与讨论可以保留下来
目前板面设定也已经送申请案进小组了
通过之后会再次在板面公告周知
诚如投票公告中所述
本次投票结果,也就是禁止自删文章,会试行到明年12月31日
预计明年11月中会检讨实施状况,投票决定是否列为正式板规
其次,也是本次板务讨论的重点
本次投票中,赞成票有两个选项
选项A是单纯的禁止自删
选项B则是连透过修改文章方式清空内文也一并禁止
当初因为设定投票选项时有字数限制
没办法很清楚的表达
这是在下的疏忽
但对于修改文章这件事本身,系统上是没办法限制的
因此站内有些板会用禁言甚至退文来吓阻
在下认为会来本板发问求助者
多数都不是板面长期使用者
禁言的实质效果不彰
但若给予退文
可能会影响到发文者在其他板面的使用权益
恐怕会逾越最小侵害性原则
加上有些时候发文者是基于个人隐私保护的角度
因此在本次试行期间
个人倾向如果遇到这种修改文章清空内文的情况
先以板主权限捞回修改前的资料
去识别化后再转贴回板面
这个做法目前可见的困境
一是时效性,一是个资敏感度不同,一是工作量可能很大
所以日后文章量增加,或是我的现实生活工作量增加
都会影响到执行状况
但在尽可能保障所有人权益的前提下
个人觉得这是比较两全的做法了
如无意外,一样会在明年11月时一并检讨实施状况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9-25 11:46:00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09-25 15:13:00
作者: JackLondon (杰克伦敦)   2021-09-25 16:14:00
作者: IanLi (IanLi)   2021-09-25 20:06:00
推 请各位板友充分理解这板务重大变动,有疑问也一起讨论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25 23:21:00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9-26 02:08:00
great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9-29 02:21:00
好啦 我认为这个板所有解答的人都要秀出你的律师执照不然一律视同用鸡腿换的没有秀出律师执照又自称律师的人一律当骗子看看就好房屋板的业务都要公开自己的牌连证号都要附上了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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